从《天下无贼》看民间法的力量
2005-10-25 18:20:0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在《天下无贼》中,刘德华所说的那句话体现的是丛林规则或者说是知存规则,但法律还有法律规则即罗尔斯所说的还有差别原则。同时我所说的民间法并非单指礼,我的意思是在人们心中真正起作用的规则或者说文化的传统。至于宗教的问题这事实上是一个文化传统的问题,严格来说或者从中国人的心底是没有宗教传统的,但道教事实上是一个宗教然而已非纯粹的道教了。我不想对宗教过多的讨论,因为在中国没有宗教徒,只有求利者。我在这儿只讨论民间法或该电影中我认为的法理问题。
一、国家权力的缺位或隐藏
在该片中,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警察始终在等待着好戏上场,明知是通缉犯还不去缉拿。假设这时警察缉拿了这二伙贼那么傻根的钱还有贼惦记着?假设车上就这二伙。这时事实上存在着国家权力的缺位或隐藏的问题。但这不是我的主要疑问,我的问题是国家权力有权保持这种沉默?
二、国家权力的道德化
在影片的最后对刘的女友放了一马,这体现了中国人所谓的人性,但这时我们的心中也觉得警察很人道,很正义。这就是最可怕的地方即国家权力的道德化,非形式理性化。韦伯认为国家法律具有可计算性或预期性,在这儿我们国家法律的可算度性和预期性已被破坏,但我们还是没有感觉到。所以就出现了第三个问题。
三、法律规避和文化多元
影片中的警察已经规避国家强制法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了。这事实上是一种国家法与民间法的斗争,显然民间法已经胜利。而反映在文化上则体现了文化的多元性即法治的文化和中国传统的文化之间的纠缠,正所谓周虽新邦,器唯求旧。这或许正如丹纳在艺术哲学一书中所说的这是我们民族血液里头的东西,这事实上就是艾利希所说的民间法即生活中形成的规则。
四、生存规则与文化的冲突
刘哥的那句话“凭什么他不能受到伤害”,这是生存规则的体现,而他女友的话语是在中国人传统思想上的一种反应,这是二种背景下的话语。我们需要分析的是同一时代的人为何会有不同的背景。这是社会学的内容。我个人的理解是,可能在刘和其女友的心理深处有过伤痕或者社会对其的不公平,因为我们的社会还缺少罗尔斯正义论里所说的二个原则。在个体奋斗的过程中受到社会的不公平之处从而显示出对社会的不同理解。但这时显出传统文化的力量,即最后刘和女友终于为了一个不相关的人而人性复现。这是生存规则与文化传统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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