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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序言

2005-11-01 21:46:37 作者:杨仁寿 来源:法律思想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一、明末清初,西学东渐,医学、工程学与法学相继发轫,起点相若。顾70余年来,医学、工程学早自“医生”、“工匠”阶段起飞,进步一日千里;独法学犹邯郸学步,笼罩在概念阴影之下,良堪浩叹。


  二、推其原因,固有多端。然最主要者,厥习法者多不知法学方法为何所至。夫工无利器,将何以善其事?此固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差幸,法学方法近经台大教授王泽鉴、黄茂荣诸先生刻意经营下,成绩菲然,丰收可卜,殊值敬佩。


  三、著者公余之遐,辙以展阅碧海纯一、川岛武宜、石田穰、尾高朝熊诸氏有关此类著作为乐,摩娑玩味之余,所得渐丰,屡萌握管效颦之念,以浇胸中傀儡,终因公忙未果。近余遐较多,乃奋力完成。改改写写,又已经年亦。


  四、本书首尾惯连,民刑兼顾,理论实务并重,内容新颖。因之,望读者批阅时,由首至尾,循序渐进,较能心领神会。


  五、著者从事司法工作,至年底满20载(法训所1年半不计),忙忙栖栖,庸庸碌碌,一无所成。本书问世,或能稍纾汗颜一二。


  六、本书承彭参事凤至(德文部分),林专员月娥(中文部分)精心校正,内人郑慈美女士无限支持,始得顺利出版,并此附志,以表感谢。


                          杨仁寿


                          1986/11/13
关键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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