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政治生活的现状及其运作——对杭州市庙街村的观察
2005-11-28 22:39:45 作者:任强 来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内容提要: 文章通过对一个村落(1999年12月改为社区)的观察与访谈,以被访谈者自身的叙述为主,展示了乡村政治生活的现状及其运作。文章力图表明:传统文化的回归对乡村社会不仅具有仪式上的意义,而且给乡村社会蒙上了一层“温情主义”的面纱。在传统的氛围里,乡村政治生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个人关系、恩威并用、使当事人免于尴尬和保全面子的技巧等重新成为乡村政治生活中的“常态”。除此之外,文章又着重凸现了乡村政治生活的竞争和补偿机制。
关键词: 乡村政治生活 温情主义 补偿机制
1978以来,中国乡村政治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尤其是1984年人民公社制度正式取消、全国基本完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后,尽管过高的理想仍然激励着政府和农村中的许多人,但更多人则在考虑重新回到50年代初“蜜月时期”取得成功的群众性改革,建构主义的整体理想被暂时搁置了。农村的政治生活已不再为这种或那种的政治运动所主导,相反,它的运作已有了既定程式。随着家庭与市场在混合经济中主导地位的确立,乡村政治生活也随之从“硬政治”(1)的创伤中复原过来,并与乡村文化传统联结的十分和谐,以至于表面上与沿袭的旧传统并无二致。乡土逻辑重新成为有用的处事经验和行为习惯,“硬政治”的规则被毫不费力的挤出了乡村公共生活,仿佛是四十年代“静悄悄革命”的延续。
乡村传统文化的回归及其作用
因为传统太庞大,也太复杂,从而不能简单的说好或坏。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例如家长制、暴力等,建国后在政治动员和群众路线的双重挤压下悲剧性地强化了新权力体制中的负面,使之变得更糟。但传统文化和经济措施并非只有不合理的一面,事实上,农民家庭经济还有助于进行某些合作。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革命时期以及50年代初党的政策的成功恰恰依赖于农民传统中某些健康的势力。(2)可惜“蜜月”太短暂了,在成功之后我们却又把小农生产、副业和商业当作恶魔和剥削;同时,建构主义的空想占据上风,把农民和农村作为落后的势力对待,并把集体化作为改造农民、农村的唯一教条。其后果就是损坏了经济,疏离了农民,否定了农民家庭的经济、社会合理性。与此同时,乡村政治生活中命令主义的从属关系和家长制却得了加强。
1978年的改革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静悄悄革命”的延续,也正因如此,“蜜月”气氛重新笼罩了整个乡村社会,一些传统文化也从“地下”回归了。
庙街有“助念团”的民间佛事组织,主要由村里多年信佛老太婆(年纪6、70岁)组成,每天念佛有15元报酬。助念老太婆几乎每天都同门,业务很多,随叫随到。除此之外,庙街也有“道士”,一天可做十几场,平均每场80-100元,他们有“行头”(道服等用具),属于职业从业者,在农村市场很大。村里几乎每户人家都做“道场”,据我们的访谈对象(沈妻)说,他们这里100多户人家,只有一户人家没有做“道场”,其他人家都为死去的家人做“超度”。
在访谈中,沈妻一直在做锡箔,准备农历6月14号的法事活动时去寺院烧。据说,村里有不少象她这样信佛的人,都在准备。每个参加法事活动的信佛者都要做“功德”(捐款)。村里专门有人(一个70多岁的老太太)集中,然后统一交给上天竺的出家人。每年“功德”款数目很大。庙街原来有一个小庙,原庙已经不在,现在变成了一个厂房。但香火依旧很旺,每个月的初一、十五,不少人会来上香。(3)
乡村传统文化的复兴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迷信”活动的复兴,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大多人对“宗教”与“迷信”是有明确区分的,在他们的意识里,这只是他们感谢新生活的方式。他们把自己生活的富足通过对“神”的慷慨显现出来,并把自己的努力和成功归功于“神”的公正无私。显然,炫耀的心态在信仰体系里也有它不可忽略的价值。这种对“神”的炫耀与我们过新年时疯狂购物、大肆送礼、穿新衣等行为并无二致,后者也只不过是在向尘世的人表达一个信息:我有钱,我活的很好。
不仅如此,在处理乡村社会的内部争端和意外事故时,传统文化还用它独特的方式发挥着一些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作用对维持乡村的“温情主义”有着独特的功能。
1988年造房子时,沈家出了一件大事,一位帮工意外死亡。“死者原在一个市政机械厂上班,大概39岁。他是我的老邻居。我家造房子,他为我帮忙联系石料,主要是砌墙脚用的块石。但不料石矿塌方了,20多米高的石矿塌方,出了人命。最后怎么解决这个纠纷?村里由村干部、有威望的老人(很多有宗教行为)组成了一个调解小组(包括后来葬礼的安排和主持),要求沈家为死者办三天的素菜饭,全部素的。亲戚朋友送来的丧仪,全部归他们。3天丧事花了8000多元,另外赔偿了6000元钱。这是我们村里的风俗,一直都这样,没有变,从我小时候就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4)
总之,传统文化的回归对乡村社会不仅具有仪式上的意义,而且给乡村社会蒙上了一层“温情主义”的面纱。这与人民公社化时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那个时代,国家鼓励人们打破“温情”,鼓励人们相互之间“撕破脸皮”,进行不讲情面的运动(不可否认,这显然更有利于培养对党的忠诚)。在传统的氛围里,乡村政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个人关系、使当事人免于尴尬和保全面子的技巧等重新成为乡村政治生活中的实用规则。
农村干部的“政治技巧”
传统文化的回归所带来的“温情主义”为农村干部的政治活动提供了现实、合理的依据,并在乡村政治生活中展示了它独具的魅力。在我们的访谈中,所遇到的庙街村干部在闲聊之余无不抱怨他们的尴尬处境,概括起来有两点:一是上级(指镇政府)往往只顾自己的“政绩”,对他们要求太多;二是“现在的农民不好搞”,“不看大局,动不动就闹”。因此,他们认为农村干部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那么,他们是如何应对这种局面的呢,我们不妨通过下述两个访谈中无意被提起的事例来观察一下他们的“政治平衡术”。
先看他们应对上级的策略:
1996年的时候,庙街村在村中央有一块空地,已被村集体征用。镇里多次到该村要求庙街村尽快在这个地方建一个大酒店。
我(庙街村书记孙某)同我们乡长讲:“我说你们当国家干部的,当然最希望下面的村能够高楼大厦,大厦盖起来,这是你们的观念。但是作为我们村干部来讲,我们不是考虑到一时的光荣问题,你们三年五年调个地方,我们一辈子待在这里,如果这大楼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之下盖起来,不是效益,而是亏损,我们要被老百姓骂死。”……镇里再来,我们就说开会研究通不过,两委会、党员会都不同意。我们干部也要讲民主嘛,不能骂名千载!一直到1998年,我们东新路要拓宽,德胜路已经建成,香积寺路也在新建,我们那个时候才抓紧盖起来。(在其他一些城郊村,我们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有些村做的更冠冕堂皇一些,除了搪塞之外,他们还发动村里的村民去把闲置的地种菜,并按耕种面积多少给以补贴。有些村则干脆雇佣机械把地翻起来并播种了事。)(5)
可见,在与镇政府的较量中,在不情愿的情况之下村干部一般采用两种办法来对付:一是敷衍塞责,一拖了事。或者干脆避重就轻,“你不是说我抛荒吗,那我就雇人把地种起来”;二是借助“民意”,“我们干部说了也不算的,要老百姓同意才行”。除此之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当然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我们村干部来讲,我们不是考虑到一时的光荣问题,你们三年五年调个地方,我们一辈子待在这里,如果这大楼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之下盖起来,不是效益,而是亏损,我们要被老百姓骂死。”在这三个对策之下,乡镇也往往不了了之了。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镇里强压给村里的一些事情,村庄很少做正面的、强硬的抵抗。只要是在村里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那么他们就大都会默不作声。这种沉默和温情与其说是逆来顺受,还不如说是他们精心经营的“政治技巧”更为恰当。因为,乡村社会也要借助外来的强力来“摆平”单单靠乡村“温情主义”无法解决的问题。
2001年,庙街村有14户人家的住房属于违章建筑,按规定应该拆除。孙深知拆除违章建房的难度,当时庙街绝大多数人家都是靠房租收入生活,这么做无异于“火中取栗”。孙事前不仅请政府部门出面,而且动用警力,来了300多个警察,治安管理人员。但现场仍然失控,孙一方面碍于乡情无法用强,加一方面他在场成为众矢之的,孙被围攻。孙只好一走了之,在孙走后,违章房即被强行拆除。拆违而涉及的十四,五户人家对孙的行为大为不满,不仅砸毁他的办公室,并断了他家的电源,孙被迫在外躲避10天。
(事后庙街村和镇政府去找公安分局,对派出所当天的行为不力表示不满,要求让派出所把几个闹事头头尽快抓起来。)十天后孙回来了,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到孙这里来征求孙对这次事件的处理意见。“这几个头头,根据区政府、区公安的意见要抓,你的想法怎么办?”事后孙写了一封信,给当时的派出所所长,信里讲“对老百姓的冲动我是十分理解的。至于这几个头头他们组织反抗,教育一下就好。把砸坏的东西赔一下。我是重视老百姓的,作为一个书记,我的老百姓这样子,我要负一定的责任。我不能看到我的老百姓被抓进去,你们要抓进去的话,我也要把他们保出来。”后来那几个闹事的头头在家人的陪同下,一个一个的到孙这里来表示道歉。孙当场表态:“算了,算了。道歉也不用了,知道就好。知错就改就好。下次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情。”
在上述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典型的乡土逻辑所支配下的政治技巧。孙既要求派出所积极介入此事(并对当天派出所的消极行为表示不满),以保持对村民的巨大压力。但事发以后,派出所在征求孙本人的意见,孙要求派出所不要抓人,只须当事人给他赔礼道歉即可。孙在解释这么做的理由时说了三点:一是他认为居民的心情可以理解,因为这毕竟涉及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他们终究是我的老百姓,抓起来了我也要保护”(村干部以传统的保护人角色自居);三是“当干部要量大,不能计较老百姓,只要他们理解我就好了。”这件事情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地缘和血缘对农村干部选择的影响,为了长远的打算和利益,孙的选择与其说是主动的,还不如说是被动的。村庄虽然现代化,城市化了,但由于原居民还是彼此相守的住在同一个社区,因此地缘和血缘的影响仍然牢不可破,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相互之间的“义务”仍然成立。就像那些闹事的居民所讲的:“你为什么顶不牢”,居民以为他们有权这么责问,孙应该保护他们的利益,当好保护人的角色。孙的回答也证实了这一点:“我怎么顶的牢,这是上面的统一规划”。孙的回答暗示:他并不比村民们更喜欢这个政策,但是政府有权,所以还是照办的好。
可见,在遇到类似冲突的时候,村干部往往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摆平乡村社会内部的重大纠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与我们通常的想象相反,政府强力的介入并没有破坏乡村社会里面的“温情主义”,孙用他独特的方式把政府的介入限定在恰当的、为当事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程度。这样,无论是孙本人,还是理亏闹事的村民双方都得到一个体面的下台机会。相反,如果孙拒绝作出让步,那么我们就很难想象村民们还能这样继续爱戴他。这种尽量保全双方当事人“面子”的行为无疑是乡村政治生活中的常态。如果知道上述因素,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有时候农村干部愿意修正一下,甚至技巧的抗拒不受欢迎的政策,以顺应民情。实际上,“温情主义”在通常的状况下已经成为农村干部处理乡村事务的规则,而“恩威并用”也是老百姓能够接受的工作方法。毫无疑问,在乡村政治生活中,即使是假惺惺的温情主义也比赤裸裸的暴力更有市场。
村庄中的政治竞争及其补偿
孙认为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乡村干部需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要有(政治、经济)眼光;其次,能摆平村庄内部复杂的矛盾;再次,最好(村外)有后台(指与国家权力机关)。易言之,在新时期的村庄政治中,一个人要想成功,除了能干以外,他还要会“争取”上进,还要与村庄的权力中心或者更上一层的国家权力中心保持亲密关系,当然摆平乡村内部复杂的人际关系亦是必须具备的技巧。
孙真正到村里工作是1977年以后,是村领导班子中学历最高的(初中毕业),书记、大队长等其他四个成员都是文盲。或许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孙被委以村办企业主管会计的重任。上任以后,孙对当时村支部书记翁某提出在企业全面试行“五定一奖”制度,得到后者的全力支持。制度的推行为企业带来了良好的效益,1979年底企业的产值由1978年的20万增加到80多万,利润由总共不到1万而一跃为12 9万。企业的兴旺也给孙本人带来了声誉,随后,孙经翁介绍加入于1980年4月入党,并于1980年10月被任命为大队企业领导小组副组长兼联合环保厂的副厂长(当时该村共有三个企业,其余两个是庙街预制厂和红星有限公司,环保厂是该村的主要企业)
在孙担任副厂长的时候,其成功的企业管理经验得到了区委的重视,在几次大会上请他介绍经验,孙在区里赢得了一定的知名度。孙认为正是这一点导致了村支部书记的翁的不满,而招致对方的妒忌,并成为孙政治生活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到1982年的时候,企业已经上去了,老书店(翁)在关键时候把我拿下来,这是一个转折点。当时村里副书记的舅子(妻弟)告诉我,“你要调了”。我想这根本不可能的,因为企业正发展的时候,企业基本上是我一个人管的,我最了解企业的情况,制度都是我定的,上面的关系我都搞的,连财务都是我审批的。哪里知道这个事情竟是真的,为了个人的私心,他(翁)不管集体的生死,就把我调开。
孙认为之所以在企业发展的关键时刻把他给调出去主要是因为翁“自己没文化,他不喜欢没文化的人”,再加上“考虑到自己的位置问题,所以说他(翁)不惜集体经济的生存,就把我调下去了”。从环保厂出来后,孙被调到该村兴盛旅馆任经理(孙到任时,该旅馆还没有建成,直到1983年4月才完工)。
我到那里去以后,他(翁)派了个生产队长当我的助长,这个生产队长同我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告诉我说:“老书记叫我不要听你的,他(翁)说,这个小鬼(指孙),我要好好弄他一弄。你不要听他的,你不要理睬,叫他负责,你是副的,他是正的,但是你不要听他的,一切听我的。”
在短暂挫折之后,1984年,孙政治生活的第二个转折点又降临了。按照中央“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统一部署,庙街村所在的镇对所辖村的村支部书记作了大规模的调整。镇里派人到庙街了解孙的情况:
当时镇党委考虑了两个人选,除了我之外还有一个是红星有限公司厂长沈(小学教师出身,比孙三大岁),我们两人蛮熟悉,(性格)都很内向。当时,我们老书记(翁)一个是没有考虑到自己会下,因为他(年龄)也不大,46岁;一个是他想沈不可能对他的位子构成威胁,因为沈(当时)默默无闻,在镇里、区里没人知道。所以老书记只怕我行(跟他竞争),怕我当(村)书记,所以到党委去反映,反映我的情况是很差的,说我骄傲,看不起党支部。镇里负责的同志就问他“沈表现怎么样”,他说“沈还好,蛮老实的”。这样,沈就在1984年4月上台,(这个结果)大家都没有想到。
沈上台出乎不少人的意料之外,也打破了翁的如意算盘,他和孙成为这场角逐的失败者。但他对这一切显然并不甘心,孙也迎来了与翁改善关系的机会。
(1984年)他(翁)从位置下来的时候,找过我,承认自己不对,结果让姓沈的当了书记。当时,乡里让他(翁)到外面(指企业)去当书记,他不肯去,他跟说“你帮我到乡长那里去讲讲”(指翁想留在村里,不到企业)。我就去乡长那里讲了(翁的意见),后来乡里同意他(翁)留下来当副书记。当副书记后,他(翁)叫我同他一起弄现在的书记,我说不好弄的。因为我吃尽了人与人之间斗争的苦头,我反对搞人与人的斗争,我不会站在你这个立场上,去搞他的。我要支持他把经济搞上去,想一点办法把环境搞上去。所以说后来他(翁)当了副书记以后,同我的矛盾也是很严重的。
沈上台以后对孙非常信任,孙的主要精力亦由旅馆转到了整个村企业的发展上面去。但老书记翁与新书记沈的关系却恶化了。据孙讲:“我们这个新的书记和老书记,后来那个矛盾是弄得个你到办公室他就走出。(因为)我们这个新书记经常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我们老书记就把我的办公室是做叫特务机关。”
新书记(沈)来了以后呢,他在外面听到很多的风声,别人跟他讲:“你要到庙街村去,要把庙街村的企业、经济搞起来,你必须要用好孙这个人”,那么他一来,就把我从旅馆工作中调出来,他说:“你不应该在这里工作,应该管庙街村的工作。”调出来以后,让我担任村委会委员兼村计财科科长。
用孙自己的话来说,这个新来的书记(沈)“非常聪明”,孙提起的两件事情也证实了他的判断:
事件一:新书记来了以后,重大的事情,书记(沈)都是先同我商量,同我商量好了后再和村长商量,然后到两委班子里去讨论。在班子里讨论时,沈很聪明的,他说我同村长商量过了,要怎么怎么样。他不好提起我的,提起我的话,(村长的)忌妒心就来了,后面就要出事情了。所以说我们这个书记,虽然他文化不高,但他很聪明。他想出这个办法。他对我说,每件事情都我们两个人商量,商量好后,我再出面到村长那里谈,到会上讨论。在会上他就说同村长谈过,所以我觉得他很聪明。
事件二:1988年(庙街村开始试行村民自治),我们书记(沈)来同我讲,他说:“新支部要年轻化,你年龄大了(孙43岁),也不要去抢。新的(村)主任,副主任,你也不要去抢。你嘛,就是(村民委员会)委员,给你弄到退休为止,好不好?”我说:“谢谢,这样最好,我愿意为你们做做事,给村长、书记做做事。”
对孙的配合和工作成绩,沈也在经济待遇上作出了恰如其分的回应。“在工作(职务)上,我排在六七位,报酬上我排在第三位。村长、书记后面,全镇都知道的。我们镇党委书记也经常同我讲,你要当好你们村长、书记的参谋长。”
1989年初,庙街村把所有的9个村办企业联合起来成立了红星企业总公司,孙被任命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1993年,庙街村又成立了村工业办公室,孙任办公室主任。一直到1999年,庙街村集体企业开始进行改制工作,与此同时“撤村建居”也开始了(庙街村被并入了杭州市市区)。孙在沈的推荐和劝说下(孙原想留在企业继续任职),离开了村办企业到新成立的庙街居委会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而沈则到改制后的企业担任董事长。
余论
基本的事实一清二楚,孙在乡村政治舞台上可以说是一个失败者,而沈则是一个成功者。诚如孙所言,沈的成功归结于他“太聪明了”。沈的政治技巧无疑比孙高明的多,他在决策上尊重孙并给了孙超出他职务的经济报酬;在政治上却毫不含糊,不仅巧妙的把孙的功劳抹杀,而且把孙远远的排斥出村庄的权力中心。而孙则像他的“劳模”父亲那样,虽然非常能干、也有能力,但却无法摆平乡村社会内部复杂的人际关系,也无法建立起与国家权力中心有效的关系。虽然他曾经离村庄权力中心那么近,但还是失去机会。1984年机会的丧失对孙来说是致命的,因为从此以后他在每一个人的眼里都是最有威胁的竞争者,这种观念的形成意味着孙在政治竞争中已经成为所有人的“靶子”。
当然,孙也不是一个完全的失败者,乡村政治的补偿机制也在他的经历中展现的淋漓尽致。一旦孙承认了自己的失败,放弃竞争以后,各种“温情主义”的补偿就会接踵而致。从受排斥的小旅馆经理到村委委员兼村计财科科长,再到村企业总公司掌实权的副总经理、村工业办公室主任,最后成为庙街社区的党支部书记,孙在乡村政治中也收获颇丰。
注 释:
本文所谓的“硬政治”特指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政治生活状态,它是家长制社会化和建构主义的联合产物。“硬政治”与建构主义有天然的联系,表现为企图以思想、文化来改变社会,拒绝任何看起来与目标不直接相关的“弯路”。在政治生活中则表现为用“意图伦理”来取代“责任伦理”(韦伯语),以夸张的“试验”来代替保守的“经验”;在实践中则表现为用完美的“模范”来示范、带动落后的大众,用反面的“典型”来警示和鞭策大众。
(2)马克·塞尔登、弗里曼、毕克伟等人认为延安时期和建国初是国家和农民之间的“蜜月”期,具体可参见马克·塞尔登《革命的中国:延安道路》(魏晓明、冯崇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3)摘自对庙街村沈妻的记谈。
(4)摘自对庙街村沈某的访谈。
(5)摘自对庙街村书记孙某的访谈,以下访谈如非特别注明,均采自对孙某的访谈。
参考文献:
(1)[美]马克·塞尔登:《革命的中国:延安道路》(魏晓明、冯崇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2)[美]弗里曼、毕克伟、塞尔登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3)[美]黄树民:《林村的故事》(素兰、纳日碧力戈译),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
(4)林毓生:《“创造性转化”的再思与再认》,《公共论丛》之《市场逻辑与国家观念》,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
(5)[美]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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