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化”的商鞅
2005-12-04 10:11:31 作者:曾振宇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韩非是历史上第一个对商鞅进行评价的人物,也是年代上离商鞅最近的人物,对商鞅的评价因此而弥足珍贵。商鞅是前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是后期法家之翘楚。一生命运蹇促的韩非,对商鞅的功过得失体会得尤其深刻,对商鞅舍生忘死投身改革漩涡的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甚至将商鞅誉为“圣人”,敬慕之情,溢于言表。韩非是历史上第一位同时也是惟一一位称颂商鞅为“圣人”的人。根据儒家“圣人”的标准,“道便是无躯壳的圣人,圣人便是有躯壳的道”(朱熹)。圣人通道、体道、与道为一。儒、法是两股道上跑的车,道不同,圣人的标准也不同。韩非对商鞅悲惨的政治命运十分同情,对商鞅功成而身亡的不幸遭遇寄托了无尽的哀思。改革顺乎人心、合乎潮流,但为何变法者总是在一片凯歌声中走向刑场呢?对于这一社会现象,韩非苦苦思索多日,不得其解。
秦汉之交是中国历史的又一个转型期,朝野上下热衷于对历史进行反思,企图从前朝兴亡教训中,为新王朝寻找出万世不劫的法宝。在这一氛围下,秦王朝的成败得失成了两汉王朝关注的焦点。为秦王朝历史奠定封建制度根基的商鞅,则成为两汉人士大加臧否的焦点人物。综观两汉人物对商鞅的评价,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派:讴歌派、折衷派和毁多誉少派。后者的观点是时代的主旋律,代表人物有董仲舒、司马迁、班固等人。他们从三方面对商鞅进行发难:一、严刑峻法,刻薄寡恩,不行仁义;二、废除旧的土地制度,造成“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贫富不均的社会局面;三、废弃伦理道德,导致“秦俗日败”。这派观点的一个最大特征,是把秦国与秦王朝的历史混为一谈,把商鞅佐秦与秦始皇父子行事混为一谈,政治功利性的倾向非常明显。表面上,他们似乎是在评论商鞅之得失,但真实用意是借古讽今。董仲舒抨击商鞅破坏旧的土地制度,“富者田连仟佰,贫者亡立锥之地”,但这句话实际上是有所指的。汉武帝时代,土地兼并之风甚嚣尘上,董仲舒建议“限民名田,以皽不足”。但在劝谏方式上,董迂回其事,借评论商鞅治秦得失来影射汉武帝,借分析秦王朝灭亡之因告诫汉武,不可蹈秦亡之覆辙。因此,商鞅成为了秦王朝暴政的替罪羊。鲁迅先生说:“待到伟大的人物成为化石,人们都称他为伟人时,他已经变了傀儡了。”诚哉斯言!
两汉距离秦朝太近,历史的尘埃尚未落定,评价前朝得失,感性因素多,理性因素少;政治功利性成份多,历史主义成份少。魏晋以降,虽然没有发生西汉“盐铁会议”那样轰轰烈烈的大辩论,但历代对商鞅的评论仍不绝如缕。诸葛亮、王安石、苏东坡、黄震、李贽、康有为和张之洞等人,都先后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总的印象是贬多于褒,否定多于肯定。
自从近代章太炎先生发表了关于商鞅的专论之后,历代非难商鞅的局面终于有所改变。太炎先生笔底波涛,泄胸中之块垒,为商鞅申两千多年之不白之冤。“商鞅之中于谗诽也两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学说为之倡。呜呼!是惑于淫说也甚矣”。《商鞅》一文是章太炎为商鞅翻案的巨篇宏文,章氏之论,发前人之未发,对于还商鞅以历史本来面目大有裨益。章太炎认为,商鞅不是“抑夺民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倡导者,更不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代名词。“故法家者流,则犹西方所谓政治家也”。商鞅是政治家,后世学人多不加甄别,遂将秦以降封建专制主义的罪名强加于商鞅头上。章太炎为此骨鲠在喉,感慨万千。这其中可能也包涵一些误解成分,有些学者简单地将商鞅与历代酷吏归为一类。章太炎认为,商鞅虽然奉行“重刑主义”,但刑罚不是终极目的,不是治国之本,更不是商鞅哲学的终极人文关怀。商鞅心目中的终极理想社会,是经过长期“法治”训导之后的道德理想化社会。“重刑”是手段,“去刑”是目的。在这一点上,商鞅与孔子殊途同归。不同点仅在于,孔子主张通过道德教化达到政治道德化目的,而商鞅主张通过法治进入“以刑去刑”的道德理想化社会。与此相反,张汤、来俊臣等酷吏所代表的封建主义刑罚,缺乏人文关怀,刑罚本身就是目的,目的与手段合而为一。章氏之论,不媚俗,不虚美,千年之惑,从此一湔。
风云变幻,沧海桑田。“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商鞅是一个哈雷彗星式的人物,永远不会被历史所遗忘。每隔一个周期,他的亡灵总要出现一次,促使人们一次又一次对他进行众说纷纭的评价。“辩护古人,也就是辩护自己”。鲁迅一语,道破禅机!因此,九泉之下的商鞅,大可不必在意尘世间的嘈杂与喧嚣。商鞅已经符号化了,已经成为了一种象征,一种譬喻。人们谈来谈去的商鞅,或许商鞅自己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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