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平以礼制治《春秋》略说
2005-12-04 18:12:43 作者:赵沛 来源:本网首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廖平是近代经学大师,在中国经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被称为中国经学史上“最后一个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思想家”,[[i]](第274页)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就曾多次指出:中国经学开始于董仲舒,终结于近代经学大师廖平。但是,由于廖平经学前后六变,愈变愈玄,为后人所病诟。相对于与其同时代的几位经学大师,如康有为、魏源、龚自珍等,廖平经学在学术上的影响以及学者对廖平经学的研究都要远为逊色。但客观地讲,廖平经学在其早期的经学史研究阶段,确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黄开国先生曾指出,廖平的经学六变,实际上可以归纳为其经学思想的两大转变:一是由经学史研究到经学理论建构的转变;二是经学理论从现实向空幻的转变。[[ii]]所以黄开国先生认为廖平的学术贡献“在史不在论”:廖平经学的贡献在于以礼制来划分今古文经学,也就是他经学一变时期的“平分今古”。他指出了今古文经学的根本区别,在于所说礼制的不同:今文经学以《王制》为宗,是孔子晚年的定论,为救世而绘制的蓝图,古文经学以《周礼》为宗,是孔子早年的治国设想,二者所言礼制的不同,构成了今古文经学的根本差异,但今古文经学并无轻重、优劣之分,应当互相补充,不可偏废。此论一出,今古文经学的千年诉讼,几告终结,廖平之功实属不可磨灭。近代经学大师刘师培曾评论廖平经学“长于《春秋》,善说礼制。洞彻汉师经例,自魏晋以来未之有也。”廖平的高足,现代学术大师蒙文通先生也指出:“就礼制以立言,此廖师学根荄之所在。”[[iii]](106页)可见,以礼制解经,乃廖平治《春秋》的最大特点。这和他对《六经》与礼制关系的看法密不可分。
一 廖平论《六经》乃孔子为后王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
廖平认为,孔子删定《六经》,以《春秋》为首,《六经》不惟微言大义,更是孔子改制之作。两千年来昧而不明的经学微言大义,就是素王改制。“孔子修《春秋》已,复删《诗》、《书》,定《礼》《乐》,终乃系《易》。《诗》、《书》、《礼》、《乐》,皆素王平治之具,为《王制》之节目。四经皆孔子就旧文翻译,以为教人之本。”[[iv]](20页)所谓“素王一义,为六经之根株纲领,此义一立,则群经皆有统宗,互相启发,箴芥相投。自失此义,则形体分裂,南北背驰,六经无复一家之言。”[[v]]正因为《六经》是孔子为后世立法而修订的新的典章制度(改制),故不必事事合于三代真制:“孔子修述六艺,其道则一,六艺皆孔子所订之制,迥非四代旧典。”[[vi]]又云:“贤为圣译,皆缘孔子之意而作,盖三代真制实有沿革,古礼荒略,不足为法,六艺于旧事多所改更,今若直录真事,文与六艺相反而不相合,不惟简陋不足为法,而文有沿革,亦不一律,故传者之意全祖六艺而言,不敢复存四代真制。此如六艺之删润。今不能据贤者传记以为四代礼制,皆如孔子之新文也。”[6]所谓“贤为圣译”,当指后儒传经。廖平认为,后儒传经都是依据了孔子之意。三代实行的制度,代有沿革,且由于年代的久远多已失传,而孔子删定六经,对三代礼制“多所改更”,如果用三代的现实制度与《六经》参照,则多有不相合者。后儒传经者,都祖述孔子《六经》,而不敢复存四代的真制度,实不知此乃孔子改制之作,孔子新文并非都是四代之真制,因此,“《春秋》改时制,所谓因监损益,择善而从,托之《六经》,于时事(制)无关。”[[vii]](凡例)并且,廖平在《四代古制佚存凡例》中详加说明云:“孔子修述六艺,其道则一,六艺皆孔子所订之制,迥非四代旧典。自七十子后此说失传。今虽力复微言,闻者疑信参半,以素王之制,旧皆属之四代,必创立今学,欲说明此义,非备言四代佚闻与六艺不同者,不足以取信于人。”他进一步说明作《四代古制佚存》的用意是“今故撰为此例,务搜求四代事实与六艺不同者,汇为书,然后人乃悟六艺果素王之教,非四代旧制矣。” 所以,孔子修《六经》,“乃斟酌损益,定为一王之制,踵事增华,去弊除害,文质彬彬,而后为万世可行之政”。“孔子订制,托之于古,当时弟子诵法、官府信从,合口同声,以为古制。此孔子过化存神之妙用,子贡所以叹其不可及。若使人不信,信而不能行,则便不足为圣人矣!”廖平又解释《六经》礼制与四代礼制之所以不同说:“六艺皆出素王,何得有此详备文雅之事?不知三代即三统,谓将来之夏商周,非既往之夏商周也。……盖素王定制,以传百世,异姓而兴不能不改异,若制度拘滞,定于一律,则易代改制,莫之适从。既不能不改,又不可轻变,于是撰为三统之说,取已定之制,分拟三品,如明堂,非夏、殷所有,而立三品明堂,通变以备后王之用。……故三代制,有事实、有托名,学者所当实考者也。”孔子删定的《六经》礼制,实际上只不过是“通变以备后王之用”的新制。
《六经》之中,《春秋》为首要。廖平在其成名作《今古学考·今古学宗旨不同表》中有云:“今(学)以《春秋》为正宗,余皆推衍《春秋》之法以说之者。”孔子亦以《春秋》为最得其意者,谓后世知我、罪我者亦在《春秋》。孔子以礼制订《六经》,自然也集中体现在其所订《春秋》一书之中。廖平《王制集说凡例》说:“孔子撰述以《孝经》、《春秋》为主。《孝经》以治己,故曰:‘行在《孝经》’;《春秋》以治人,故曰:‘志在《春秋》’。《孝经》修己之事,于制度则不祥,此内圣之学也;《春秋》专以治人,故以制度为要,此外王之学也。《王制》专为《春秋》而作,故全与《春秋》名物、制度相合也。”所以,“《春秋》有王道,因旧制而加损益,故不拘用周礼,参用四代,因革皆且于经,故《传》皆因经立说。”“六艺所定,礼以意起,故(谷梁)《传》中多据以为说。”[7] (隐公元年,秋,七月)在廖平看来,孔子作为受天命的圣人,负有代天立法的神圣使命,而《六经》就是他代天立法之作,由于孔子是有德无位的“素王”,不能像帝王那样借助权势,把理想变为现实,他只能把代天立法之意,寓于《六经》,尤其是《春秋》之中。而所谓代天立法,除了徒托空言的微言大义之外,更有为后世立法的“典章制度”,所谓“帝王见诸事实,孔子徒托空言,《六艺》即其典章制度。”[5](第175页)显然,廖平认为,孔子《六经》所托之为后王立法,主要是通过他所订的制度来实现的,如他所说:“《王制》为《春秋》大传,千古翳沉,不得其解,以《谷梁》证之,无有不合。”[7](凡例)总之,廖平以为,所谓《六经》,是孔子所订的一王之制,是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这正是廖平治经所以重礼制的根本所在。
二 廖平以礼制治《春秋》
廖平既认为《六经》,尤其是《春秋》之中,不仅承载着孔子的微言大义,更包含了孔子改制为后王立法的良苦用心,《春秋》一书也就是孔子“新制”的集中体现。所以,他治《春秋》,一方面要发掘圣人的微言大义,更主要的是要辨正其中为新王立法的礼制。在廖平看来,《春秋》一经,实际上包含了事、礼、例三个核心内容,“且经下所有事、礼、例,《三传》全同,略有参差,皆属微末。”[[viii]]廖平《春秋经传汇解· 提要》记廖平的《春秋经传汇解》对《春秋》事、礼、例的注说:“以事言之,如尹氏卒,旧以为男女不同,今据《左·隐七年》尹氏之文,知《左》经本作尹,《传》之君氏,文不见经,乃明鲁事,发明史例;以礼制言(之),筑王姬馆于外,《左》言非礼,《公》言合礼,各言半面,惟《谷梁》由非礼而合礼,乃为全文;以义例言之,凡有异同,皆属小节。”廖平于《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凡例》亦称:“《春秋》问辞,弟子皆有所据,然其据文本,礼制、文句并用。何君以下说《春秋》者引用经中文句,而略于礼制,一门多与传意相迕,今注(指其《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引者)中据文,半主礼制,半主文句。”他又批评前贤治《春秋》礼制的不足曰:“《三传》言礼制者,每传多各言一隅,必须合考三家方成完说,许郑讦争,皆失此旨。”所以,他治《春秋》“于《三传》礼制异同处,据参差异见诸例以说之,务使彼此相发互文,见义合于礼意为主,不敢轻事杆击,动成龃龉。”
既然《春秋》是孔子为后世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那么,廖平治《春秋》即以发掘其中的礼制为主旨。这在他经学一变的平分今古阶段,体现的尤为明显。事实上,廖平以礼制治《春秋》,就在其平分今古的一变时期。所谓平分今古,就是以礼制的不同来区分今古文经学。他认为区分今文经与古文经的根本就在于其中礼制的不同:今文经学所言礼制是以殷代为主的四代(虞、夏、殷、周)之制,集中见于孔子手定《王制》一书,古文经学所言的礼制纯为周制,主要见于《周礼》一书。前文已述,孔子删定《六经》,对四代礼制“多所改更”,“迥非四代旧制”,是孔子糅合四代之制,为后世立法所订的“新王之制”,为“万世可行之政”。而廖平以为,孔子所订的这些“新制”,就见于他所手定的《王制》一书,而《周礼》则本于周公定制,所以又有古文经学宗周公,今文经学祖孔子之说。
一般以为,《春秋》三传各有其特色,《左传》重事,偏于历史;《公羊》、《谷梁》重义,偏于经学。而《谷梁》解经无重大发明,《公羊》既能发挥圣人的微言大义,又能建立起自己的理论系统,蔚为一家,为其价值所在。[[ix]]然廖平治《春秋》则以《谷梁》为要。这自然与他对《谷梁传》的独特见解有密切关系。前文已论,廖平治《春秋》(尤其在其经学一变时期)的突出特点,就在于他以礼制解《春秋》,在他看来,《公羊》、《谷梁》为今文经学的主要代表,而《谷梁》则是今文正宗。廖平对此有云:“何以见《谷梁》在先?以其所言,尽合于《王制》,知其先传今学,笃守师说也。”[[x]](《参用<左传>论》)显然,廖平之所以以《谷梁》为今文正宗,是因为《谷梁》所保存的礼制最全,也最得孔子之意,他甚至有《谷梁》与《王制》无一字不合之说。所以,廖平重《谷梁》,和他治《春秋》的总体思路相一致,是其以礼制治《春秋》的必然。廖平在《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自叙》中谈到他作此书的情形,乃“痛微言之久陨,伤绝学之不竞,发愤自矢,首纂遗说,间就传例推比解之,……冥心潜索,得素王、二伯诸大义。甲申初秋,偶读《王制》,恍有顿悟,于是向之疑者尽释,而信者愈坚,蒙翳一新,豁然自达。”可见,廖平《春秋》学原也不能脱离先儒征求微言大义的套路,“偶读《王制》,恍有顿悟”,终于发明了以礼制解《春秋》的路径,而有了与阎若璩考辩伪《古文尚书》、顾炎武发明古韵分部齐名的以礼制“平分今古”的发现,被学术界誉为清代学术的三大发明。严式诲在《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序》中称:廖平的《谷梁》之学,“根源《王制》,沟通二传,存汉师之遗说,册范、杨之野言,较清代补注释例诸家,倜乎过之。”颇得廖平《谷梁》学精义。廖平也自称其治《谷梁》“以《王制》为主,参以西汉先师旧说,从班氏为断。”他并解释以《王制》为主曰:“《王制》为《春秋》大传,千古翳沉,不得其解,以《谷梁》证之,无有不合。”[7](凡例)廖平还有《王制义证》一篇:“引经传及师说注之,以相印证。”惜该书不存,不能详其如何印证。即使是对于同为今文经学的《公羊传》,廖平也认为其中同样包含了孔子为后王立法的“新制”,故又曰:“董子治《公羊》,礼制与本传(《谷梁》)实同” [7](凡例),故取之说《谷梁》,亦无不可。当然,《公羊》、《谷梁》虽同为今文经学,但毕竟又有明显的区别,蒙文通先生曾指出:“由《谷梁》以礼说今文者,鲁学之遗规,由《公羊》以纬说群经者,齐学之成法,此今文中二派对峙之主干。” [3] (106页)《谷梁》的特点是善于礼制,为鲁学正宗,《公羊》则善于说纬,是齐学的主流,在蒙先生看来,善说礼制的《谷梁》才是汉代今文经学的正宗 ,也是区分今古的根荄所在,“夫以礼说经者,汉师之家法,石渠、白虎之遗规,今古之大限。”[3](106页)
三 简要的结论
以礼制治《春秋》是廖平《春秋》学的最重要的特点,通过对孔子“新制”的发掘来论证《春秋》之微言大义,是廖平治《春秋》的独特之处。郑玄也主张兼治三传,“其解礼多主公羊说,而鍼膏、起废,兼主《左氏》、《谷梁》。”尝说:“《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 [[xi]](春秋篇·论春秋兼采三传不主一家始于范宁而实始于郑君)所谓《左氏》善于礼,是说《左传》长于史实,其中对上古礼制多所保存。然而,廖平对此有不同看法,廖平于《重订谷梁春秋经传古义疏》庄公元年秋疏云:“《公羊》、《左氏》各言一节,(谷梁)《传》乃全言之,凡三传说礼不同者,多为此例。”上引《春秋经传汇解提要》中,也有同样看法,在廖平看来,《三传》之中惟有《谷梁》传是保存礼制最为周全的。这当然可以视为廖平以礼制治春秋,而尤重《谷梁》的原因。
廖平的经学研究,始于“平分今古”的经学一变,以礼制的不同来划分今文与古文的阵垒,的确是一大发明,对此梁启超即以“俨然有开拓千古,推倒一时之概”[[xii]](117-118页)给予盛赞,就连批评廖平最为激烈的章太炎也对廖平的这一发现颇为赞叹:“余见井研廖平,说经善分别今古文,盖惠、戴、凌、刘所不能上,然其余诬谬猬多。”[[xiii]](《文録卷·程师》)章太炎批评廖平甚为激烈,当指其余而言,章氏对上言自注曰:“廖平之学与余绝相反,然其分别古今文,塙然不易,吾诚斥平之谬,亦乃识其长。若夫歌诗讽说之士,目录札记之材亦多诋平违牾,己虽不谬,所以愈于平者安在邪?”看来章氏也并未有抹煞廖平经学贡献之意。蒙文通先生论其师廖平经学说:“廖师之学,长于《春秋》,善说礼制……唯善说礼制,依之以求汉师家法之变迁同异,故知据摄以前之古学乃以《王制》为主,以《王制》通《周官》,据摄以后,贾、马之徒,独尊《周官》而不复依傍《王制》。郑玄而下之古学,又以《周官》为主,而以《周官》通《王制》,则学术变合之故,了如指掌。”算是对其师学术精髓的最好阐释了。
本文所及,只是就廖平治《春秋》的突出特点立论,并无全面评价廖平经学之意。故就本文的宗旨而言,可作如下两个方面的简单结论;其一,廖平坚持认为,孔子删定《六经》,是对四代礼制的“改制”,是为后王立法的新的典章制度,因此也不必事事与四代礼制相符合。而这些新的典章制度,又存于孔子手定的《王制》一书,《王制》专为《春秋》而作,故全于《春秋》的名物、制度相合也。[4](20页)故廖平又有《王制》为《春秋》大传之说。其二,正因为如此,廖平治《春秋》的主旨,就在于发掘其中的孔子“新制”,并认为《谷梁传》最得孔子的要旨,说礼最全,为今文正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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