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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农村研究的两个问题——读《送法下乡》第一篇有感

2006-02-12 20:30:41 作者:申端锋 来源:三农中国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苏力先生讨论“送法下乡”,虽然一上来就摆出一种经验研究的姿态,但在笔者看来,他所关注的问题仍是宏大问题,或者说是宏观层面上的问题,他的问题意识并不仅仅来自或者说并不主要来自于材料本身,他的讨论也并不能仅仅依托材料来展开,而是要借助于其他层面的话语,尤其是一些宏观层面的话语。这样一来,在具体的讨论中,他总是显得有点过于急迫地进入了宏观层面的话语系统,而无法看到材料本身的细微复杂之处,也就根本不可能充分重视和挖掘材料本身的意义,他的讨论是从另外的话语系统获得意义的,当然,在讨论中也会不时的顾及到材料,但这种顾及却是为了宏观层面上讨论的需要。

苏力先生的讨论进入大话语的速度太快,倒不仅仅是文章篇幅上的表现,而是指思维方式,因为他所做的是实证研究,并且摆出了经验研究的姿态,本应对材料细细展开,但却很快进入到了一个较为宏观的话语层面,比如作者在这一部分简单介绍完案例,经过一连串的简短分析,马上就指出,“今天的司法下乡是为了保证或促使国家权力,包括法律的力量,向农村有效渗透和控制。因此,从这一历史角度来看,司法下乡是本世纪以来建立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战略的一种延伸和发展。”

笔者的感觉是,结论下的太早、太快,因而这样的结论必定不是基于经验做出的。比如苏力先生注意到在他们调查的陕北乡镇“上午10点以后就可能找不到人了”,然后马上就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国家权力在这些地区比较松弱,因为这些地区地处边缘地带。岂不知,在乡镇这是很正常的,在笔者调查的山东的一个乡镇,应该不是边缘地区吧,一般是早晨8点点名,完了就各忙各的去了,一般都很难在政府里找到人了,政府里平时一般就有两人在,一个是秘书,一个是通讯员,另外,乡镇政府一般都在集市上,所以,逢会的时候,他们一般也都会到政府里去,老百姓一般也会在赶集的时候到政府里办自己的事,这好象成了不成文的规定,这时候也能在镇政府里找到人,包括邮局也是这样,因为,平时乡镇政府没有那么多日常性事务需要处理,老百姓也没有那么多的事,这在很多农业型乡镇具有普遍性。苏力先生显然太过于强调这种个案地点的空间位置的意义,而缺乏区域比较研究的视野,说到底,是没有将经验研究贯彻到底,没有将经验放到一种本体论的意义上,他的经验只是认识论意义上的经验,从而不能正确地提出问题,马上就进入到了“空间位置对国家权力实施的影响”这样的一个宏大话语的讨论中去了,这太急促了!

苏力先生在讨论中还得出“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控制力是非常弱的”这一判断,笔者是不赞成的。他分析的是“在一个相对陌生的局部构建一个支配性权力关系”,在这样的一个“事件——过程”意义上的分析中,他看到国家权力在某一点是非常弱的,问题是这种分析必然要忽略掉这种支配性权力关系得以发生的结构性背景或曰结构性基础。也就是说,这种 “过程——事件”意义上的对权力技术和策略的分析,虽然有可取之处,但这种分析路径实际上是忽略了国家权力对村庄政治社会结构的重组和再造,从而忽略了对村庄权力结构和治理结构的研究,我们应该看到,经过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权力的强有力塑造,今天的村庄本身已是国家权力建构的产物,国家的权力在农村还很弱吗?即使在具体的管理层面上有问题,我们也不能马上就上升到国家权力的强弱问题。

这种路径下的研究过于注重对特定场域、特定事件中的特定的技术、策略和知识的分析,而缺乏历史的结构的分析。在笔者看来,在民族国家的政权建设这一任务已经完成这一前提下,当代中国农村的政治、社会和法律事件与解放前相比,显然已有了根本的不同,而这一点是策略或权力的技术分析所无法认识到的,也就是说,这种过于倚重西方学理资源(布迪厄的反思社会学、福柯的权力研究等)的中国研究,很难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经验研究。

在笔者看来,“乡村干部更多属于乡土社会,而不属于国家系统”这一判断也是有问题的。不光乡村干部,城里的干部也是一样,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是属于他所在初级群体的,而作为一种角色,作为一种职位,肯定是属于国家权力系统的,我们在乡村观察时,可以看到村干部的这两种角色是重合的,或者说是分不清楚的,但这两种角色的性质却是根本不同的,而所谓的权力技术和策略分析,则往往会把各种角色混在一起,无法对当代中国农村村干部的角色做出正确的判断,正是在这样的一个思路下,苏力先生认为,“正是在这样的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在功能上我们看到的村干部的角色几乎就是费老50多年前关于《皇权与绅权》中所描述的乡村绅士所扮演的那种角色。”这一判断是权力的策略和技术分析的一个必然结果,无法以历史的结构的社会学想象力看到当今中国农村与近代中国农村的根本不同,如果我们还停留在经典研究的阶段,如果“送法下乡”还停留在“文字下乡”的思维方式阶段,我们在佩服前人的同时,我们只能为我们这些当代的中国农村研究者感到悲哀。

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曾对当前的农村研究提出过两点展望,一是农村研究要走出经典,谱写新篇,二是农村研究要走出热点,回归学术,在这个基础上,笔者认为才有可能在一个新的层面上将前辈学者所开创的农村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这里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对当代中国农村问题与经验的整体把握和整体理解;二要有意识地对既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方法论层面上的思考,对前辈学者的研究进路和思维方式进行把握,从而使后来者能在一个较为超越的层面上进入农村研究。也就是说,当代中国农村研究一要有问题意识,二要有方法论意识,二者缺一不可。

从当前学者的研究来看,有的学者有方法论意识,但却对中国农村缺乏具体而整体的理解,问题意识严重不足。这主要体现在那些基础理论较为深厚的学者的研究中,当然,这里的基础理论深厚主要是指对西学理论的掌握,较为有代表性的有朱苏力、孙立平等学者及其学生的研究,送法下乡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性作品。他们都有方法论上的反思和努力,也在新的方法论指导下进行了实证研究,比如他们的“过程——事件”分析和“语境论”以及在这些方法论指导下所进行的一些实证研究,但从他们的成果来看,由于经验的严重不足,这种方法论上的努力只是一个姿态,而无法贯彻到底,都是针对所谓的制度主义和文本主义的静态分析而做出的努力,并且这种方法论上的超越实际上借助的是来自西方的学理资源,与我们的经验并没有根本性的关联,与我们的问题并没有根本性的关联,在某种意义来讲,问题与经验只是在这种方法论的映照下才获得了意义,所以,在笔者看来,这种方法论上的创新姿态虽然很让人振奋,但这只是一种姿态,这是她的意义,也是意义的限度。

有的学者有较为强烈的问题意识,但缺乏自觉的方法论意识,这些学者一般具有对中国农村的整体理解,有着较为强烈而鲜明的问题意识,能从大量的纷繁复杂的经验现象中提炼出的富有学术韵味和政策意义的话题,他们的讨论和分析大都是一种中观层面的分析,他们也有方法论上的思考和总结,但大多是基于具体的问题而进行的,他们的方法也是一种中观层面上的方法。也就是说,他们的研究没有在基础理论的层面对自己的具体研究研究进行方法论意义上的总结,也就没有使自己的研究在中国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两个宏观的层面获得自己的学术位置,也就是说,人们无法在哪一个学术脉络中对他们的研究加以定位,所以,有时候会被别人说成是“反西方的”和“反理论的”。但从他们所从事的中观研究来看,他们既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也有敏锐的方法论意识,他们之所以没有急于在学术脉络中寻找自己的学术位置的,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自成一体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他们的经验研究和方法论创新就并不是一种姿态和虚张声势,而是有着大量的中观研究支撑的真正的学术探索,这样的研究积累多了,也就有可能在中国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两个层面寻求自己的位置,只是这种寻求就不是去对话,不是去依附,而是有着自己的主体性的,因为这种以经验为本位的研究在另一个方向上开创了自己的研究,她无法在既有的学术脉络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因为她本身就是自成一体的。这里的问题是,这种研究必须要有一个学术上的自觉,有一个方法论层面上的自觉,即我们可以在中国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两个宏观层面阐述我们的方法和路径,而这则需要我们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当然,这也许是数代学者共同的事业,就目前来看,持这种研究取向的学者有被称为“华中乡土派”的一些青年学者。而在笔者看来,“华中乡土派”是一些离不开经验的学者,但正是这种研究,起码为本土化的中国社会科学研究提供了另一种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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