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终结的社会逻辑——羊城村的故事
2006-02-13 12:40:50 作者:李培林 来源:《江苏社会科学》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从1985年到2001年,这不到20年的时间里,中国村落的个数,由于城镇化和村庄兼并等原因,从940617个,锐减到709257个。仅2001年一年,中国那些延续了数千年的村落,就比2000年减少了25458个,平均每天减少约70个。它们悄悄地逝去,没有挽歌、没有诔文、没有祭礼,甚至没有告别和送别,有的只是在它们的废墟上新建的文明的奠基、落成仪式和伴随的欢呼。
“羊城村”是一个学名,是我在调查的20多个广州市“城中村”基础上抽象出来的村落终结的“理想类型”。这个“羊城村”,在现实中有一个村作为基本的塑造底版,但却具有许多原型,我把这些原型中最有代表性的那些特征和故事提炼出来,用这些来自生活的原始素材,像机器压缩饼干一样,压缩成“羊城村”和“羊城村的故事”。这些故事是真实可靠的,但也并非是原汁原味的,它去掉了一些与主题无关的细节。突出了那些与主题联系密切的线索。我采用这种村落理想类型的塑造方法,主要是为了探讨村落经济运行的社会逻辑。
土地崇拜和工商精神
在中国南方珠江三角洲的大都市羊城,有一个平凡的小村落——羊城村。与深圳由一个小渔村迅速打造成一个现代大都市不同,羊城村正在演绎着村落终结的自然过程。在羊城,伴随经济发展而展开的圈地扩张,地处城郊边缘的羊城村跻身进入都市的中心地带,成为一个“都市里的村庄”,而这样的村庄,在羊城有四、五十个。
像很多东南沿海地区的村落一样,羊城村人口密集而土地资源稀缺。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羊城村的人口就达到近5000人,而土地只有4000多亩,人均不到一亩田。土地的稀缺,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逼迫农民到土地之外寻求生路,当时离开土地从事商业等非农活动的劳动力及其家庭人口,就达到20%以上。但在此后30年的时间里,屡受少地缺粮之苦的羊城村,在重农主义观念的指导下反复推行保农运动,民间在“倒逼机制”下不断滋生的“工商精神”火种,往往尚未燃起便遭泯灭。
对于传统的农民来说,保农便是保土,保土就是保根。有根的农业才是本分牢靠的,而无根的工商,宛如柳絮浮萍,难以为继。所以土地稀缺的羊城村,土地崇拜和祖宗崇拜依然是最基本的崇拜。土地崇拜实际上还是祖宗崇拜的依托,因为是土地保证了祖脉的延续。土地稀缺不是消解而是更加激发了村民对土地的崇拜热情。
如今的羊城村,挤在高楼大厦快速耸起的羊城市区。走进羊城村狭窄的巷道,可以看到很多人家的门前,在实在谈不上神圣之处的门槛的两边,点着两柱纤细的檀香,缓缓地冒着袅袅升腾的青烟,并透出淡淡的香味。据村民告知,这是敬拜土地神。其实在多数村民家里,都供俸着一个制作讲究的敬拜土地神的神龛,神龛的两边,是一副在羊城村里很流行的对联,上联是“土可生财”,下联是“地能出金”。
把土地崇拜与金钱崇拜如此直接地联系起来,并如此真率地表达出来,这是中国东南一些地区村民现在的普遍做法。在中国的北方或者长江三角洲地区,偏僻村落的农户,也往往喜欢挂比较儒雅的对联,对联的词句往往取材自圣贤之书或著名诗句,通常是出自乡村文化人之手,像这种直率表达对金钱喜爱的对联,是较少有的。
羊城村所处地区的民间崇拜,很少具有宗教的意义,多半是见神言好话,各路神仙都拜,所以那里的一些庙宇,常常是儒道释加上土地神和财神、关公一起拜。这也许是由于历史上这些地区处于中心帝国的边远地方,统治意识形态和主流文化的控制薄弱,地方主宰势力常常变动,百姓们为了安居乐业,不能得罪任何一路神仙,所以只要具有招财降福保安护家的实用意义,拜拜又何妨,管它是哪路神仙。
土地崇拜并不是羊城村村民特有的习惯和民间信仰,很多人类学家和农村社会学家都阐释过各国农民对土地的特殊情感以及赋予土地的神秘价值。但在广义的“农民”这个概念中,包含很多小的职业类别,如耕农、牧人、渔夫、猎人、樵夫等等,而崇拜之神往往与他们的维持生活所依赖的资源有关。土地崇拜一般是耕农的共同民间信仰,而牧人崇拜某种牲畜(如牛),猎人崇拜山神,渔夫崇拜海神等,是更为经常的。
虽然土地崇拜起源于远古时代,但并不是一开始就表现为赤裸裸的对经济实用价值的追求。这种崇拜往往是与某种神话和民间传说相联系,并蒙上一层层的神秘色彩。而现代的解释学要剥去这一层层的神秘色彩,寻找其“本文”和“深层意义”,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我们用于剥去神秘色彩的工具,也是“现代”知识体系的熔炉铸造的,新的解释很有可能也是增加一层新的色彩而已。
无论是以什么形式出现的土地崇拜,往往代表着一种对生命和生殖力的崇拜。古人云:“凡土之所在,人皆赖之,故祭之。”人们祭祀土地,是因为土地生长五谷,而对农耕文化来说,五谷丰登足生命和族群延续的保证。所谓“皇天后土”,通俗地说就是“天父地母”,“上天”代表着权威和权力,“土地”代表着生命和生殖力。
从北京地坛皇帝每年的祭土到寻常村落百姓家里祭祀灶土爷,都遵循着同一样的规则和理路。生长在一种文化圈中,想跳出这个圈子也难。在羊城村里的地摊上我搜寻到一本当地的旧县志,上面记载:“祭祀土地之俗,粤人一直延续,当地称为祭社。社者,五土之总神。社日在立春时节,届时县官率所属官吏备齐鼓乐到东门城郊,迎接‘土牛’,‘土牛’由县官鞭之,称为‘鞭春’,而人们挣拾‘土牛’碎片,回家放在床上,说是可以压邪。”现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廿六日,是当地农村的土地神“圣诞节”,仍有各种祭祀活动。当地农民在播种、收割之时,总习惯在田头置放供品,焚香祈告。贫穷的山民,有的用三块石头叠垒,就成了土地神位所在,绝对禁忌在周围方便和野合的亵渎行径。
羊城村是土地贫瘠的红沙土地带,且人均只有几分地,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地区之一,在农民只能向土地求生活的时候,这个土地稀缺地方的农民,一直过着非常贫苦的生活,因为能够从土地获得的收获,实在非常有限。但困境往往逼迫人们超出常规想问题,所以很早以来,这里的农民因为很难完全依赖土地维持生活,就不得不在土地之外寻找生活的出路,即做各种小买卖。
做小买卖的“工商精神”,韦伯曾认为在西方是来自新教伦理的节俭、勤奋、算计。但从羊城村的情况看,这种“工商精神”,毋宁说来自更根本的求生本能,其催生的一个现实,就是土地本身不再能够维持生活,从而形成一种“倒逼机制”。
很多行为选择差异的文化归因解释,实际上都很缺乏人类学的寻根追问。文化这个东西,看似高深奥妙,其实多半都是从“土”里长出来的,其本质是一种族群的生存哲学。人们常常议论温州人的经商精神。我20世纪80年代末从国外留学回来,在山东的陵县农村做了一年的调查,那里是黄河故道,农耕文化的影响很深,农民也比较贫苦,但在县城和镇上,钉鞋、裁衣的都是温州的农民,他们流动到各地,收入比当地农民高得多,但当地农民却不屑做这些事。文化这个东西一经形成,其潜移默化的力量有时是很大的。山东的经济格局,可以分为富裕的沿海东部半岛和相对贫穷的西部内陆,东部受古齐国文化和管子的商业精神影响很大,而西部是受古鲁国文化统辖,孔子的“父母在,不远游”,以及重农轻商的思想深入人心,农耕大河文化的色彩很重。我在巴黎的13区,也看到大量从温州流动来的农民,他们很多在地下工厂车衣,一天工作15—16小时,但几年以后,就都变成了饭店小老板,我真为他们这种改变命运的精神所折服。温州人的经商足迹遍布大江南北,有句话说“哪里有经商机会,那里就有温州人;哪里没有经商机会,那里就有温州人创造机会。”这种精神,实际也是来自土地的“倒逼机制”,温州的人均耕地之少是有了名的。
当然,从土地之外寻找出路,产生所谓的“商业精神”和“创业精神”,仅仅有“倒逼机制”也不行。羊城和温州,都临近大海,在海运是最便捷便宜的交通运输工具的时代,它们都是中国最早与海外通商的地方。经商与农耕,是不同的生活经验和知识体系。这种生活经验和知识体系,一代一代地在“家庭学校”里传递、积累、发展和创新。农耕地区家庭的孩子,与经商地区家庭的孩子,从小接受的是不同的教育和生活技艺。
黄宗智教授在分析长江三角洲的小农经济的时候就发现,在过去长达300年的历史时期中,由于耕地紧张的限制,农业无法向外扩展为规模经营,从而获得规模收益,于是转而向内发展.加大土地单位的人力、物力投入,所以虽然土地单位面积的产出不断提高,但土地的人均收益反而是下降的,他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农业的“过密化”或“内卷化”。这种“过密化”,实际上是有增长而无进展。所以,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只有当农民在改革之后转移到土地之外求生存,收入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时,农民才富裕起来,才最终走出300年来有增长而无进展的怪圈。而作为“改革圣地”的安徽凤阳小岗村,虽然最早实行了分田到户和“大包干”,但囿于有限的土地农耕,至今仍在困顿中徘徊并难展辉煌。
不过,在羊城村,尽管土地稀缺逼迫村民很早就开始从土地之外寻找生活出路,经商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但土地崇拜并没有因此而淡化,而是似乎更加强化了。因为经商的收益,要依赖于市场机会,而市场往往变化很快而且竞争激烈,农民的小本生意风险极大。在过去的年代,农民的小本生意都不过是补贴家用,保生的还是土地。这样,土地的稀缺就使土地更加珍贵,也更强化了农民的土地崇拜和重农主义。而星星点点地生长着的工商精神,在保农和均贫富意识形态占据主流的时期,通常被视为点燃私欲的邪恶之火。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改革的大潮很快就波及到这个紧靠大城市的小村落。人们突然发现,几十年来信奉的一些天条,一夜之间似乎都发生了松动。最初的变化是,土地种植权和农作物收益权,通过“分田到户”和“大包干”的形式,回到农户的手里,而且很快农民就把种植权演变成种植选择权。紧靠城市的羊城村农民,开始大量种植蔬菜,来满足会吃的城里人日益增长的丰富餐桌的需要。而城里人的需求,似乎变得更快,它就像一个巨大的贪欲无比的消费机器,吃饱吃好了,又要穿得体面、漂亮、时髦,尔后又要家具翻新、添置各种电器……羊城村也跟着这个机器的运转,在农田上兴办企业,高于种粮数倍的收益,真让农民开了眼。历来只能保生、保根的农田,开始具有了刺激谋利欲望的功能。短短的几年时间内,一个个老实本分的小农似乎都成了赚钱的行家里手。“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就再也关不上了。从依赖土地谋生到利用土地谋利,看似寻常的日常生活变化,实际上却孕育着一个巨大而深刻地变革,这就是从“重农保根观念”到“工商创业精神”裂变。在农耕的土地上能够长出这种精神,是一种连续中的断裂,一种平衡中的跳跃,一种亘古未有的开天。
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个村落之外的事件,彻底改变了羊城村的命运轨迹。羊城的古城区域,原本随经济发展自然地向周边农村发散,但这种自然的发散,现在已经难以容纳超常规加速发展的经济。于是羊城做出规划,决定把市中心东移,原本在城郊的羊城村,成了新规划的市中心,“新圈地运动”开始。
个体农民从征地中实际获得的好处,是相当有限的,大致包括青苗补偿金、户口“农转非”和安置招工。这些过去农民一生梦想的待遇,如今面对那些发财的机遇,都失去了往日的光环。“圈地”带来两个改变羊城村命运的结果,一是彻底消灭了农业,并在还没来得及完成工业化时候完成了“去工业化”;二是提供了一笔初始资本,从而把祖祖辈辈的小农转变成经营房地产的楼主。
在中国的近80万个村落中,羊城村可能属于特殊的另类,因为它已经没有农业,是没有农业但村落生活还没有终结的村落。羊城村的农业耕作史断裂和终结了,而村落的历史还在延续。在这种延续的历史中,故事的主题似乎并没有改变。从传统农村的土地族群冲突到平均地权的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从土地集体化的人民公社运动到分田到户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从宅基地纠纷到土地流转中的矛盾,从国家的征地到现在土地租用收益的分配……村落故事的主题,始终都是围绕地权问题,羊城村的故事还是土地的故事。
但在未变的同一故事的主题下,却发生了故事内涵的改变。从土地生粮到土地生财,是未变主题下的一个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剧变。土地的农业耕作产出,是遵循着年复一年的自然季节规律,是一种基本上靠天吃饭的劳作,虽然根据气候的周期,也有丰年和欠年,但这种变化周期,很少能为人力所控制。尽管通过种子优化、土壤改良、完善灌溉系统、加强病虫害治理等技术革新,土地的单位面积产量可以有较大的提高,但在因土地稀缺、人地关系紧张而难以形成大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农民无法改变小农的命运。在没有土地以外谋生手段的条件下,农民所能做到的,就是把技术革新节约的劳动,更加密集地投入到有限的土地上,而随着这种劳动和资金投入的增加,产出的边际效益却出现递减,所以大幅度提高收入,对缺地的农民来说,始终只是一个梦想。他们的生活还是沿着祖辈的轨迹,缓慢地运行,春夏秋冬的季节交替,就是最大的生活变化。
如今不同了,“奇迹”出现了,城市的扩展使羊城村的土地价格飙升,土地“自然”生长出人民币,人民币上坐着个金娃娃,于是产生了一个希望,一个梦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被彻底改变了,他们一个个从自给自足的小农,转眼间变成了富有工商谋略的“个体企业家”,只不过他们没有厂房、没有机器、没有雇工,他们经营的,就是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盖起的租屋。但农民的谋利欲望一旦有了实现的机会,那种打破一切传统约束的势头,似乎什么也挡不住了。政府的规定、传统的风水、自然采光的限制、村落祖居的规矩,什么都挡不住。看着农民月终年末坐在床头上计算收取的房屋租金的票子,以及身边供奉的财神爷前面升起的缕缕绕梁香烟,真叫人有宛若隔世之感。
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村民住宅最高只能建到三层半,但到1985年,村里有一些富户,以身试法,冲破禁令,盖起了非常排场的五层楼房。面对这些第一批吃螃蟹者,政府毫不手软,硬是把那些想造成既成事实的高层豪宅强行拆除。这一行动产生巨大震慑作用,使政府的限高规定得以维持近10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全国都掀起新的圈地高潮,羊城村的农民趁势纷纷建楼,谁也不再把限高的规定放在眼里,即在原有住宅楼房上加层,由于加建的出租屋有房基承受力的问题,所以一般也就是加建到6—7层,高的加建到9—10层。羊城村的农民最终完成的建楼运动的结果,是把整个羊城村变成由近4000栋“握手楼”组成的庞然大物。而宅基地之间的那几十条并未拓宽且被二层以上伸出的建筑遮住天日的村间小道,虽然名号依旧,但都改称响亮的“大街”,就像羊城的那些“学院”,一夜间都变成了“大学”。村里最小的一栋楼房,竟然在不足10平方米的宅基地上,盖起了4层高,而建筑面积近60平方米的楼房,真令人对村民的求生谋利“智慧”拍案称奇。
面对村民建楼的群众运动,村委会采取了默认态度,而当地政府在既成事实面前也无回天之力,但对当初的农民建房限高规定,又不能收回成命,只好采用妥协的罚款方式,使农民的违规行为合法化。根据罚款规定:“超一层每平方米罚款150元,超二层每平方米罚款200元,超三层每平方米罚款300元,超四层每平方米罚款500元”。这个罚款标准,相比较建房带来的租金收益,算不了什么,所以农民也都愿意接受,并未引发冲突,当然也有少数至今抗着未结清罚款的农户。
村集体也没有闲着,国家的征地最后给村集体留下400余亩自用土地,村集体也大兴土木,利用5亿多元土地征用的集体补偿金,征地盖起一栋栋酒楼、宾馆、商场,形成20多万平方米的集体物业,为村里带来丰厚的租金。
然而,对于羊城村的村民们来说,这改变命运轨迹的“第一桶金”,似乎来得太快了,快得让他们还没有做好成为“富人”和“物业经营者”的心理准备。农民对那个他们原本陌生的市场竞争社会,那个变化完全不同于土地产出的自然周期的社会,缺乏任何风险意识。土地价格和房屋租金的飙升,就像地里跳出金娃娃,似乎使他们产生了一种“幻觉”,以为这价格会永远攀升上去,而他们就像拥有了地下宝库的主人,土地和物业将成为他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收益源泉。
但随之而来的打击,让他们真正知道了什么是市场风险,知道了这市场风险的黑洞,比耕作遇到天灾还厉害。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全国都在谈论“下海”和“投资”的热潮中,一个个传奇般的在短期内发财暴富的故事,在羊城村竞相传送,不胫而走。农民心底多年来被压抑的发财梦想,现在被欲火燃烧得炙热。村经济联社和下属的各经济社,联合成立羊城物业公司,在已经盖起一批酒楼、饭店、宾馆、商场的基础上,又共同集资近2亿元,在村里的一块本想留作绿地边缘的留用地上,盖起四幢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左右的综合商用大楼。这项几乎动员和耗尽全村资金存量的工程,对羊城村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大建设,因而建筑周期也较长。就在村民们还沉醉在只赚不赔的土地经营美梦中时,土地和房屋租金价格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突然下跌,并在经历随之而来的亚洲金融风暴后一蹶不振。等工程完工投入使用的时候,不仅预期的收益打了水漂,就连集资款的利息也无法偿付,而投资本钱何时能够收回,更是遥遥无期。
经过这次挫折,羊城村的村民们才真正认识到,这个他们步入的神奇而陌生的世界,并非他们梦想中遍地撒满黄金的天堂,今后在他们前面的路途上,将不仅仅是凭借传统的吃苦耐劳就可以渡过的坎坷和荆棘,还充满着残酷竞争的险恶黑洞和市场变化的未知陷阱。从自给自足的村落小农到租房谋利的“握手楼主”,从土地崇拜到工商精神,从乡土的平稳社会到市场的风险社会,农民和村落的终结,是一个巨变,但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伴随着无数不足以为外人道的喜怒哀乐,既有摆脱农耕束缚、踏上致富列车的欣喜和狂欢,也有不堪回首的个体和集体追忆。
村落边界和生活半径
处于市中心的羊城村,远远望去,就像圈在高楼大厦的山峰之中的一片石林,房子密密麻麻,在这阴霾、潮湿的南国天气里,让人感到气闷和压抑。尤其是村子周围越来越多地摩天大楼,使羊城村像群山包围中的洼地。那些遮住阳光和视线的高大楼身以及反射阳光的耀眼玻璃墙壁,令人目眩和头晕。这儿真是城市包围村落了。
羊城村拥挤的一大片石林般的楼房,与城市几乎没有了什么边界。它三面都紧靠城市大街,是完全开放式的,只是在村庄的南面,还有一段矮墙,把村庄与外界隔开,此外,还有过去村IZl的牌楼,如今正对着车水马龙、人潮熙攘的大街。牌楼的匾额上,写着“羊城村”三个笔锋苍劲的大字,看起来就像某个沿街大门的牌子上写着某某机关大院,而那一段矮墙,则像某个古城让人怀旧追思的残垣断壁。我调查的时候,曾在这段矮墙下长时间徘徊踟蹰,周边是习以为常的村民投来的诧异目光,我惊讶于工业化的铁律,怎么会像机器制造饼干似的,把村落挤压成这个样子。如今,羊城村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关于什么是乡土中国的基本研究单位,过去一直有很多的争论。费孝通先生强凋,乡土中国的基本研究单位是村落。因为中国乡土社区的基础单位是村落,不管是三家村还是几千户的大村,村落是血缘、地缘关系结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圈子,是一个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而且是一个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这个看法在乡土中国的研究中,一直是主流的看法。在这个基本研究单位的确定上,费孝通先生曾与拉德克利夫一布朗(A.Radcliffe-Brown)教授、吴文藻博士、弗思(Raymond Firth)博士等进行过反复的讨论。他们认为,以一个村作研究中心来考察村里居民间的相互关系,如亲属的词汇、权力的分配、经济的组织、宗教的皈依以及其他种种社会联系,并进而观察这种种社会关系如何互相影响,如何综合以决定这社区的合作生活。从这研究中心循着亲属系统、经济往来、社会合作等路线,推广我们的研究范围到邻近村落以及市镇。
施坚雅(G.W.Skinner)属于另一派,他们研究的关注点,是如何从底层的研究中概括出解读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模式和框架。所以在他看来,研究的基础单位不能局限于村落划定的地域边界。要注重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关系的网络,而这个网络的中心,就是农村的集市(市场)。所以,以集市为中心的农村经济社会网络,才是打开理解中国农村社会结构之门的钥匙,才是乡土中国的基本研究单位。在施坚雅的分析框架里,从城市的市场到农村的集市,是一个层级联结的结构,只有弄清村落与城市的关系密度,才能准确的理解特定村落的社会位置。
其实,以什么作为基本研究单位,与研究本身的假设有极大的关系。“村落派”假设,乡土社会是相对封闭的,它的那些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及最基本的生活和交往规则,虽经历史风雨的冲刷,但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村落就像乡土中国的活化石,这活化石不仅蕴含着历史文化的积淀,还隐藏着解读中国深层社会结构的脉络。而“集市派”假设,村落并不是封闭的,它的地域边界并不是经济社会联系网络的边界;村落也不是孤立的,它与一个宏大的市场网络联系在一起;村落更不是不变的,通过文化的传播,它随着宏观的、以城市和市场为中心的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
换言之,“村落派”注重解读的是“小传统”,那是人类学和中国乡村社会学的传统;而“集市派”注重解读的是“大传统”,那是经济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的传统。但在以往的学术史上,注重“大传统”而轻视“小传统”是一种普遍的倾向。
美国的著名人类学家雷德菲尔德(R.Red- field),1956年在他的《乡民社会与文化》一书中提出“大传统”(great tradition)和“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的概念,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这一倾向。雷德菲尔德这两个概念的提出,是基于他在墨西哥尤卡坦州所作的关于“城乡联续体”的权威研究。他选择了四个规模不同的社区,研究焦点在于比较不变的封闭同质社会与变动的开放异质社会的区别。他通过这种比较提出,在文化上可以分为以城市为中心的、反映都市知识、政治精英文化的上层“大传统”和在城市之外、生长于村落共同体之中的乡间“小传统”,“小传统”形成的是“俗民文化”(folk culture)。雷德菲尔德的这一组大小传统的观念,虽然发展于他自己的墨西哥与中美洲的研究,但是他认为这一观念却最适于研究古老文明的社会,例如印度、伊斯兰和中国社会。他说这些古老文明社会的研究,一向因为他们的上层士绅文化或精英文化较为突出,所以容易引起史学家、思想家以及古典学者的研究兴趣,只是在后来,人类学家与民俗学家才开始注意到代表大多数民众一般生活的小传统文化。
后来,多数学者在解读雷德菲尔德关于“大传统”和“小传统”的区分时,都把二者对立起来,赋予“小传统”以更加真实、更加深层的意义,并以此来批判“大传统”的遮蔽和霸权,甚至认为,那些表面看起来的“小传统”,才是真正的“大传统”。这种倾向在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关于“符号”和“本文”、“能指”和“所指”、“结构”和“建构”的解说中,进一步得到强化。
实际上,雷德菲尔德认为,不论是大传统或小传统,都对了解该文化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台湾著名的人类学家李亦园在一次关于“中国文明的民间文化基础”的演讲中,专门阐释了雷德菲尔德这一思想,认为这两个传统是互动互补的,大传统引导文化的方向,小传统却提供真实文化的素材,两者都是构成整个文明的重要部分,如果只注意到其中一部分,而忽略另一部分,总是偏颇而不能综观全局的。余英时在《论士衡史》里谈到如何理解对“大传统”和“小传统”的区分时说:“这个理解中最重点的即是强调这两个传统之间的相互依存,互相交流的关系,这与西方人一向强调上层与下层文化或思想相互对立与冲突确是不同。”
近年来,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村落的自然和社会边界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折晓叶在研究“超级村庄”(政经社合一的发达村落经济集团)时发现,由于村落经济的扩展以及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分化,村落的边界也多元化了,传统的村落社区边界,即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村落共同体边界、以土地所属为依据的村界、以行政关系制约下的村组织行政界限,都无法再限制村落经济的扩展疆域。“这种经济关系的结构也像一个网络,以村公司为中心,既沿着经济的从中心到边缘的差序格局,也沿着‘利、权、情’的差序格局向外推展,直至参与国家大市场和国际经济”。
村落边界的多元化,似乎在增强学者们对施坚雅等“集市派”的市场网络的认同,也部分地动摇关于村落作为相对独立的基本分析单位的看法。但折晓叶却坚持认为,村落始终是乡土中国的基本社会单位,无论是过去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变动(自然村变行政村),还是工业化和在此基础上的自然城镇化(农业村变工业村),都不仅没有改变,反而更加强化了它作为基本社会单位的功能。
贺雪峰在一篇短文中认为,抽象地讲,村庄共同体由三种边界构成,一是自然边界,二是社会边界,三是文化边界;一个村庄同时具有自然、社会和文化的边界,我们说这个村庄是一个共同体。三种边界不很健全的村庄,不一定不构成共同体,但这种共同体不太完整。自然边界构成人们交往的空间与基础,当前村委会一级的自然边界一般都很清晰;社会边界是对村民身份的社会确认或法律确认,具有村籍就具有村民的公共待遇,就可以承包村集体的土地,就可以从村集体收益中享受再分配的好处。文化边界即村民是否在心理上认可自己的村民身份,是否看重村庄生活的价值,是否面向村庄而生活。这三种边界以社会边界最为重要,因为村庄的社会边界决定着村民的村籍和他们在村庄的法律地位。
现在需要讨论的是,像“超级村庄”或“城中村”这种边界多元化的村庄,是否还是“完整的”村落共同体?村落作为乡土中国的基本社会单位的约束条件是什么?村落终结的标志是什么?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看,一个完整的村落共同体,其实具有五种可以识别的边界:即社会边界、文化边界、行政边界、自然边界和经济边界。文化边界基于共同价值体系的心理和社会认同;社会边界是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社会关系圈子;行政边界是基于权力自治或国家权力下乡的管理体系;自然边界是基于土地属权的地域范围;经济边界是基于经济活动和财产权力的网络和疆域。对于传统的、相对封闭的村落来说,这五种边界基本上是重合的,其划定的范围,也就是一个农民一生的生活半径。但随着村落的开放及非农化、工业化、去工业化和城市化,村落的边界也发生了分化,这五种边界也变得不再重合了。但是这个边界分化的过程,有一个从边缘到核心、从经济边界开放到社会边界开放的基本的次序。
在开放社会的大趋势下,羊城村很难再保持完全封闭的状态。经济的逻辑和铁律,不可避免地要侵入羊城村这个工业文明的孤岛。和其他那些经济上发达起来的“城中村”、“超级村庄”一样,羊城村首先以其经济上的实力,冲破村落边界的限制,把村落经济活动的触角,通过市场的网络,与城市和整个外部世界连接起来。在经济边界拓展以后,自然边界也很快发生变化,对地处乡里的“超级村庄”来说,这种变化是地域范围的增加,而对于羊城村这样的“城中村”来说,则是土地和地域范围的缩小。随后变化的是行政边界,经济集团的拓展已不满足狭小行政的束缚,不再是行政权力驾驭经济权力,而是行政权力依附于或合并于经济集团、经济联社、公司等各种村落股份合作组织。这时文化边界和乡土认同也被动摇了,自然城镇化的趋势,使得村落价值体系也多元化了,村落中的人趋同于城市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最后,社会边界也难以保持了,血缘、宗缘和地缘关系逐步淡化和消解,社会边界的彻底解体,意味着村落的终结。
尽管在乡土中国的大变迁过程中,一些村落壮大了或落衰落了,但村落边界分化的过程,大体上都是沿着一个从边缘到核心的次序。我不敢说羊城村从经济边界开放到社会边界开放的次序,就一定是“普遍的”次序,中国村落的情况千变万化,特殊的例子总是有的,但在一般经验感知和理性思考的层面,这应该是一个“基本的”和“自然的”次序。由外在力量决定的行政边界和地域边界的变动,不在这种考虑的范围。不过,这里的核心和边缘概念,只是表示次序先后的概念,不是在某种村落边界对于村落的重要性程度上使用的,作为村落核心边界的社会边界,其存在与村落经济利益上的排他性,其实是联系最密切的。
当然,一些新技术、新制度的产生和普遍运用,也许会打破这种村落边界变化过程的基本次序。如信息技术的发展,电视的普及,互联网的快速传播,使世界上过去长期封闭的一些乡土社会,也能实时地了解世界各地发生的事情,各种强势广告、肥皂剧、商业大片、流行歌曲等,也在不断灌输与村落价值异质的文化。所以,对一些村庄来说,文化边界也许会成为最先被动摇的村落边界,而社会边界始终是村落边界分化的最后堡垒。
在过去衡量人的“现代性”的各种指标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指标,即人的“生活半径”。生活半径越大的人,现代性程度也越高,反之就是乡土性程度越高。过去在封闭的村落,一个老农一生的生活半径,可能也就是方圆几十公里,他生活半径的边缘,通常是几个村落共有的集市,“赶集”就是传统农民生活半径可以伸展到的边界。而能够“进城”,已经是属于传统村落中见过“世面”的人。
在村落的五种边界高度重合的时候,“乡下人”的生活半径虽然也有差别,但总体的分化程度很低,所以比较容易保持共同的文化和社会认同。而一旦村落边界发生剧烈的分化,同一村落中的“乡下人”,生活半径就会出现非常大的差异。我在东南沿海一些发达村落调查时,经常会碰到一些乡下的精英人士,其对天下时局、现实机理、发展大势的深刻见识、精辟分析和优雅谈吐,真是远胜于我在北京各种理论研讨会上听到的发言。一般来说,“乡下人”人生生活半径的扩展,基本上也是沿着从边缘到核心、从经济边界开放到社会边界开放的基本的次序。“乡下人”靠农业积累有本钱了,要出去做生意、办产业或者外出旅游开开眼界,无钱的又无法靠土地自养的年轻人,则出去打工闯世界,这是村落人生半径的经济边界的开放。城市的生活诱惑使他们以更多的时间留在城市生活和工作,这是自然边界的开放。而后举家迁到城镇,或者在城镇成家落户,甚至改变农村户籍,这是行政边界开放了。等到自己不再认为自己是“乡下人”,而是“城里人”了,就是文化边界开放了。最后,基本的社会关系网络也在城市里建立了,乡下的社会关系网络成为从属的网络了,社会边界也就最终开放了。当然,这个人生半径从边缘到核心、从经济边界开放到社会边界开放的次序,只是一个“抽象”出的、一个大概的基本次序。很多个案可能不符合这个次序,但作为群体,大体上符合这个次序。同样,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送成本的大大降低,人生半径的扩展,有了更多可以利用的载体。“乡下人”不仅可以坐着牛车、骑着自行车赶集,乘着汽车、轮船进城,也可以乘着火车、飞机远游,还可以通过电视、无线电话和互联网与整个世界联系起来。
村落边界开放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农民人生半径扩展的过程,也就是现代化的过程。
无农的村落
羊城村的的确确成为一个“无农的村落”,村里已经早就没有以耕作、养殖、采撷为职业的“农民”了,它也没有了耕地,没有了农业。
现在羊城村的原住民,即那些出租屋的房主们,有一部分人已经无所事事,丰厚的村落集体分红和家庭屋租收益,足以让他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是玩玩鸟,打打麻将,聊聊闲天,看看光景,因而被当地的市民称为“二世祖”,就和“纨绔子弟”差不多。但如果认为羊城村的村民都是“二世祖”,那是有些以偏概全的,因为村里的多数人,都从事着一些可以归入“第三产业”的工作,不过村民们现在从事的工作,对于村里那些传统的老农来说,并非“正业”。
传统农民的务农,没有从业年龄、劳动时间的限制,没有最低工资,没有劳动保护法规,也没有工龄和退休。农民的子弟,很早就开始帮助父辈从事一些农业劳动,我们无法准确地界定农民的从业年龄,所以农民也没有工龄问题,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一生,就都是他的务农生涯。农民每天的工时,是季节来决定的,在抢收抢种的农忙季节,农民的劳动是夜以继日,而在农闲季节,也可无所事事。传统的农民要靠天吃饭,没有什么最低收入保障,也没有退休,他自己雇用自己,直到他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有了安逸的保证,不再需要他劳作。多数农民真正停止劳作的时间都很晚,在目前农业丧失比较收益而仅仅成为谋生手段的情况下,农村的青年纷纷到城市里打工,剩下来从事农业耕作的,被称为“386199”部队,这是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和“九九”重阳节,来表示在农村劳作的人群。由于耕地的减少,家庭农业已不再是“整工”,用不着“整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兼业者”。
农民的务农既然不是自己选择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也就没有“失业”。而且中国目前的失业率,就指“城镇登记失业率”。尽管由于耕地的减少,农民每年需要耕作的时间,已经算不上“整业”,所谓“一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八个月赋闲”。但农业是季节性劳动,有农忙和农闲、耕作期和收获期,这是它不同于工商业的特点,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剩余”的,往往不是完整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劳动时间”。所以我们很难用“在调查点的上一周是否从事过几小时以上的有收入工作”这样的定义,来调查农民是否“失业”。不过,“就业不足”又是一个弹性极大的概念,很多“就业不足”的农民,其实际的生活境遇,可能远不如城市领取失业金的失业者。
中国的农民,是一个没有社会保障的群体。他们的生活保障,就是他们的土地,这土地的富饶和贫瘠,就是他们生活保障水平的差异。农学家们为了农民生活的安定,千方百计地呼吁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强调把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上的重要性,因为这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命根子,是农民抵御生活风险的防护墙。但这种土地生活保障,已经越来越失去其生活保障的意义。在农业比较收益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单纯依靠那少量土地的农业收益,很难维持价格不断提高的“基本生活需求”。取消统购统销、合同订购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内农产品的价格,完全取决于收获季节的市场供求关系和农产品进口的数量及其价格,农民在面对他们熟悉的自然灾害的同时,如今还要面对他们不熟悉的市场波动的风险,而且分散农产品生产风险的期货订购,对现在的农民还是非常陌生的事物,那些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场主,如今也成了竞争对手。
羊城村村民,应当说属于农民中幸运的一群。他们在农耕竞争环境更加残酷的时候,脱离了农耕。如今,羊城村的耕地被征用完了,土地保障转化成村里的股份分红保障、家庭的租屋收益保障和储蓄保障。保障的水平提高了,但保障的风险似乎也提高了。因为保障的基础,从不流动的土地变成流动的货币,土地收获的粮食,其使用价值是稳定的,而货币的使用价值,则完全依赖于农民所陌生的市场力量。社会保障的专家们,一直在策划在农村建立一种“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障”,但这种保障的资金,完全依赖农民的个人缴费,并不具有征富济贫的社会保障功能。这种保障的理论基础,其实是建立在保障机构比农民个人更会理财的基础上,但对农民来说,在理财问题上,他们最相信的就是自己。
农民的确是分散的,世世代代的家庭个体经营的生产方式,使他们在现实中很缺乏自己“组织起来”的能力,真正组织他们的,往往是外在的力量。但在个人的利益要求只有通过“团体”的渠道才能真正“表达”的现代社会里,农民缺乏“业缘社团”,往往使他们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他们的呼声,也比较难于通过正常的渠道直接上达决策者,农村的社会冲突,也往往因为缺乏团体协议的化解机制,而经常在矛盾积累中激化。然而,随着村落的开放和农民社会交往的增多,特别是外部压力的增加,农民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也在显著增强,农民的“业缘团体”,一直受到各种限制而难以建立。由于“农会”往往被认为是一个不稳定的力量,“农会”的利益要求往往被假定是与工业化背道而驰的。而作为现代社会重要整合力量的“非政府组织”,也往往被假定为“无政府组织”甚至“反政府组织”。其实很多社会事务,通过政府招标、监督和提供财政支持,由非政府组织协调,是更加节约管理成本的。
学者们在描述中国村落的变迁和转型时,有两个经常使用的概念,一个是很有中国特色的概念“非农化”,另一个是很国际化的概念“城市化”。我过去一直对这两个概念的区分很不以为然,觉得这两个概念其实描述的是一个过程。“非农化”必然要导致“城市化”,而“城市化”不可能没有“非农化”作先导。中国的学者们之所以要强调这两个概念的区别,都是我们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在作怪。“非农化”概念之所以被强调,与改革开放以后“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的大发展有很大关系,意思是一些村落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基本“非农化”了,但却没有“城市化”。其实国际上很少有以户籍的标准来说明“城市化”的,在那些发达国家,几千人以上的聚居点,就是城市。
羊城村的变迁,让我真正开了眼,看到这“非农化”和“城市化”的区别,原来这里面大有学问。“非农化”是农民的主体运动,是农民主动的选择,渗透其中的,是农民选择职业自由的增加;而城市化是客观的浪潮,对农民来说是外在的铁律,农民几乎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非农化”是由于农民自己认为农业的比较收益过低,走向非农产业是因为农业“无利”;而“城市化”是由于城里人认为土地值钱,从事农耕是浪费,村落城市化是因为村落因“征地”而变得“无地”。
农业“无利”而引导的“非农化”和农民“无地”而伴随的“城市化”,在现实中的确并非同一过程。一般情况下,“无利”驱动的“非农化”过程,要大大地早于“无地”伴随的“城市化”过程。在前一个过程,“无利”是因,“非农化”是果,而在后一个过程,“城市化”是因,“无地”是果。
羊城村“非农化”和“城市化”的巨大变迁,都发生在最近四分之一世纪。改革开放之前,羊城村是典型的农耕村落。随着改革开放后城市的发展,这个紧靠羊城的小村庄,在“非农化”之前,首先开始了“非粮化”的过程。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羊城村的村民主要种植蔬菜,成了羊城的“菜篮子”。但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发现办工业比种菜更挣钱,于是各种村办工业兴起,不过多数都是资本和技术水平低、可以凭借劳力便宜与城市工业竞争的产业,如榨油、造纸、制衣等等。羊城村的第一批农民退农进厂,正是由于村办工业的发展。但对于羊城村来说,这个原始资本积累的黄金时期没有持续几年,因为竞争的激烈很快就暴露出这些村办工业在资金和技术上的不足,而且农民发现,邻近城市的地利,使得服务业更显示出“本小利大”的优势。到80年代后期,羊城村的非农产值就远远超过了其农业产值。
但彻底的“非农化”,是由于农民发现土地能营利。城市扩展带来的土地价格飙升,给了拥有土地的农民发财的机会。他们推倒农舍,翻盖楼房出租,利用工业的资本积累盖起商业城、宾馆、饭店、写字楼,村落变成“物业公司”。村里人戏称从祖祖辈辈的“种地”,现在改行“种楼”了。
然而,村落之所以为村落,不仅因为其务农,还因为其拥有耕地。如果说由于农业的“无利”而引导的“非农化”,是农民自己的理性选择,那么“无地”的城市化过程,则绝非农民自己可以左右的过程。羊城村的“减地”,导引于伴随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征地。村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落集体,但根据法律,国家因为建设的需要,有权征用土地,征用农民土地,国家要给予补偿。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35年间羊城村被国家征用的土地不过400多亩,仅占全村耕地面积的不到9%。那时的耕地还没有获得其由于土地价格飙升而带来的营利价值,市民的户籍身份也还附有农民所没有的待遇,所以国家征地给予的经济补偿、户籍改变和招工机会,对于农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很多农民都把走出“农门”,寄托在土地被国家征用上。但8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为之一变,短短的10年间,90%以上的村庄土地全部被征用,羊城村转眼间就完成了它“无地”的过程。
如今,羊城村彻底地“嵌入”城市,既“无农”,也“无(耕)地”。它几乎丧失了所有我们传统上定义“村落”和“农民”的那些典型特征。人们在村落终结的过程中发现,由血缘和地缘关系联结的村落魂灵,在农民和农业的载体消失之后,仍然会长时期的“活着”。我们甚至不清楚,村落魂灵的融入城市,究竟是它的死亡,还是它的新生。
但现实中的“现代化”铁律,又似乎具有难以控制的摧毁力量,可以碾碎一切价值平衡和选择协调的希冀。失去了农民和农业的载体的“村落”,其文化意义已经慢慢地让位于其利益共同体的意义,这个“community”,也越来越成为一种外在的符号,它的历史身躯,就像工业挖掘机下幸存的古朴瓦瓮,已经踏上步入民俗博物馆的路途。
也许相对于大多数的中国村落,羊城村的结局并不是必然的命运。“无农的村落”,也可以有另外的延续形式。例如法国著名的农村社会学家孟德拉斯(Henri Mendras)在20世纪80年代,曾描述了法国乡村社会出现的惊人复兴:“在巴黎人、城市人、郊区人、小城市居民和乡下人之间,已经不像20年前那样具有系统的差别。所有的家庭都配备有浴室、现代化厨房、洗衣机、冰箱、电视和小汽车……乡村的孩子去上学都有客车接送,在小学和中学里,他们和城市的孩子一起上课。”“10年来,一切似乎都改变了:村庄现代化了,人又多起来了。在某些季节,城市人大量涌入乡下来,如果城市离得相当近的话,他们有时甚至会在乡下定居。退休的人们又返回来了。一个拥有20户人家和若干处第二住宅的村庄,可能只有两三户是经营农业的。这样,乡村重新变成一个生活的场所。”中国是一个区域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这种乡村和城市生活同质化的过程,在沿海地区的很多乡村,特别是那些处于城市周边的乡村,都在静悄悄地发生着大致相同的过程。但是,对于更多的乡村地区来说,这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梦。幸福的村落似乎都有同样幸福,而不幸的村落则各有各的不幸。由于地理、资源、环境、气候等的影响,那些仍处在现代化过程之外的村落,要走出贫穷,还有非常漫长而艰难的路程。在没有其他求生手段的情况下,村落的“无农”,则无异于“无命”。
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里,羊城村向我们展示的,是一个数千年农耕生活消失的过程,这种农耕生活,曾一直是我们古老文明的根
基和脉络。它养育了我们,似乎只是为了它最终的毁灭。它走的那么悲壮,千年古风,一朝逝去,没有乡愁,也没有挽歌。从此不再有“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不再有“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也不再有“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但千百年来农民的睿智和生活哲理形成的道德规范和交往规则,仍然是我们现代社会的精神和制度财富的一部分。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但村落已不再是那个村落,羊城村从“农村”变成“工村”,又从“工村”变成“商村”,只是“村”的帽子仍难以摘下。
注释
[1]参见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
[2]参见陈媛媛:《小岗调查手记》,[上海]《社会学探索》,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学生刊物2003年版。
[3]费孝通:《江村经济》,戴可景译,载《费孝通全集》第2卷,[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5页。
[4]Skinner,G.W.1964—1965.“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Rural China”.Journal of Asian Studies.3 parts.24.1:3—44,24.2:195—228.24.3:363—399.
[5]Redfield,R.1956.Peasant Society and Culture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6]参见余英时:《论士衡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
[7][8]折晓叶:《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87—288页,第341页。
[9]贺雪峰,2002:《村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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