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正式通知(劳驾谢教授删去此前的‘预备通知’)
2006-06-12 01:45:10 作者:胡志坚 来源: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金承光教授授权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
第十四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杭州会议)
正 式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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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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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
中国逻辑学会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十四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定于
v 会议主题:
¤ 法律逻辑学与批判性思维
¤ 侦查逻辑学及其基础理论
¤ 法律人思维与法治化进程
¤ 法律逻辑教材及教学体系
v 报到日期:
v 报到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766号·新宇之星连锁宾馆-杭州旗舰店(四星级)
¤ 乘列车抵达的,报到当天在火车站有会务接站服务。
¤ 乘航班、长途汽车或其他交通方式抵达的,恕不接站。请按以下线路自行前往预定地点:
u 杭州火车站:乘坐公交车K188、K555、155(1-2元)或站前广场的长运城站-北站接送车(4元)直达汽车北站。
u 杭州航空港:坐机场大吧至武林门民航售票处,打车至汽车北站新宇之星宾馆(约15元)。
u 杭州长途站:①汽车东站:坐公交车K516(2元)或长运城站-北站接送车(4元)直达汽车北站。②汽车西站:坐公交车526路直达汽车北站。
u 其他公交线路:15、67、313、333、503、813、845路均达北站。
v 会务费用:会务费550元,资料费100元。差旅、食宿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v 注意事项:
¤
¤
¤ 依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惯例及2004年山东会议重申的决定,随行赴会的家属,除自行安排住食行者外,均视为会员,必须按会议规定缴纳各项费用。其中,
¤ 鉴于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无固定经费来源,特邀专家的参会费用本专业委员会无力承担,由特邀专家回所在单位报销。
v 会务联系:
¤ 本届会务组(杭州):
u 信函: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张志成(邮编310018)
u 电话:0571-86918741(
u 电邮:jwc@zjjy.com.cn
¤ 学会秘书处(重庆):
u 信函: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云湖花园
u 电话:13110264681 传真:023-65382740
u 电邮:lawlogic@126.com ;jinchengguang@s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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