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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女儿国亲历记》连载之八

2006-09-13 12:03:35 作者:宋兆麟 来源:http://book.travel.sohu.com/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第一部分 泸沽湖的传说
第8节 沿袭至今的成年礼(2)

    少女要选几件礼物,供在大、小床之间的“斯托”(祖先牌位处)上,到正月十六日才取下来,作为一生的纪念品。

    过去举行成年仪式,必须请巫师达巴参加和诵祝福经,福经的内容是:

    银碗点着银灯,

    长出钢刀般的男儿;

    金碗点着金灯,

    长出聪明漂亮的女儿。

    有了万丈深谷,

    才显得高山壮丽。

    有了长流的河水,

    才显得山谷有生机。

    有了严格的族规,

    儿女才通情达理。

    有了舅父的教诲,

    甥儿才能智慧超群。

    有了慈爱的母亲,

    女儿才聪明伶俐。

    在祖先开垦的土地上,

    生长出青松般的健儿。

    在祖母选择的房基上,

    生长垂柳般的美女。

    新中国提倡反对封建迷信,达巴的活动日趋减少,逐渐由公开转向地下,像成年仪式这样的盛会,就不大有达巴参加了。不过,一般还请达巴给孩子命名。摩梭人在13岁以前叫乳名,称“析”(小名),成年至死亡的名字叫“木的”(大名)。

    举行成年仪式之家,一般要设宴感谢亲朋好友,要是不请客会餐,等客人散后,家庭成员就围坐在火塘附近,共进早餐。由女家长向锅庄敬献食品,撒些酒,报告家庭又增加了一个正式成员。同时,给每个成员一份丰富的饭菜。饭后,少女在母亲的带领下,提着猪膘肉、鸡蛋和粑粑,到本家族的各家去拜年。

    成年以后,摩梭人不仅要改装易服,以一个成年人的形象出现在社会上,而且居住方式也要改变。在住俗上,未成年人与母亲住在一起,成年之后就分开居住了,摩梭人男子住在老年男子的住室,姑娘则搬到楼上,由母亲分配一间专门的客房。

    摩梭人选择在13岁举行成年仪式,这与其他许多民族大体一致。如当地的普米族也在13岁举行,瑶族、高山族在12岁举行,彝族则在17岁举行。古代汉族“廿而冠,十五而笄”,这是成年仪式在比较发达的社会中的残迹,原来的成年年龄可能要小些。

    需要注意的是,在封建领主制度的统治下,摩梭人的成年仪式已经失去了氏族制度的朴素性质,发生了不少新的变化。

    一方面,它已经深深打上了阶级的烙印。举行成年仪式时,在服装上,领主和广大男子效仿汉族与藏族的衣饰。余庆远在《维西闻见录》中说:“头目效华人衣冠,而妇不改装,裙长及胫,亦其旧制以别民也”。领主最先破坏原始习俗,他们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因而让子女提前在9岁或11岁举行成年仪式,以适应早日参与封建统治的需要。

    另一方面,广大农民在领主的奴役下,饥寒交迫,民不聊生,不少母系家庭举办不起成年仪式。个别家庭还以卖儿卖女为生。在开基乡公所,我征集到一件卖孩子契,现抄录如下:

    立约实卖孩子书字舅父二车米、祖母咔把假情因家务寒迫,日食无度,举家商议自请凭中说合,甘愿将孩子名叫卡巴补,年方十二岁,出卖与程把司名下,永远为奴。凭中议定实受卖价白银拾捌两玖钱四分整。其银凭种戥足,请收入手,并无货物债帐折算。自卖之后,凭随程姓,随叫随使,卖主家门亲族不得来叨叨。犹恐疾病亡故,不为人命。自今实卖如同高山滚石,永不回头。此系二家心甘意愿,并无勒逼等情,恐口无凭,故立卖约与程姓执照。

    说合凭种     肉补二车

    永不还宗                         程锅粗

     那铁阿补

    代笔人       何培基笔

    旧(舅)父   二车米

    眼同祖母     把假

    光诸叁拾年正月十九日

    这是清末的事,卖主以祖母、舅父出面,说的是一个母系家族因为“日食无度”,只好以孩子换口粮。孩子刚满12岁,处在成年前夕,当然他也失去了成年礼的权利,卖身为奴。对于广大农奴而言,成年不是什么幸事,而是承担沉重劳役的开始。所以,他们往往拖延举行成年仪式的时间,有些十七、八岁了,还未穿裙子和裤子,借以表示对领主的反抗。

    摩梭人的成年仪式,对于研究氏族制度的历史,是不可多得的史料。

    从摩梭人的成年仪式可以看出,在母系氏族社会举行成年仪式是相当普遍的,它是氏族的特征之一。人们通过成年仪式及有关活动,吸收氏族成员,对少年进行考验和教育。

    从摩梭人达巴的祝词和少年手握的东西分析,人们在仪式中注意对他们进行生产斗争和军事斗争的训练。可以推知,成年仪式是原始时代的一种临时性的学校,对培养和教育氏族成员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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