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女儿国亲历记》连载之二五
2006-09-13 12:16:04 作者:宋兆麟 来源:http://book.travel.sohu.com/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第二部分 “肖波”访谈录
第25节 母系亲族(3)
从前面介绍的不少母系亲族的实例和数据,可以归纳出摩梭人母系亲族的下列特征:
第一,世系按母系计算。
母系亲族的世系是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由母系计算,即由母祖传给母亲,由母亲传给女儿,依此类推,无一例外。难怪当地民谚说:
“无男不愁儿,无女水不流”。
“生女重于生男,女儿是根根”。
妇女在母系亲族中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她们关系到母系亲族的兴衰存亡。有女继承人,母系亲族就能存在和发展;否则,就面临绝嗣的危险。所以,人们对母系血缘是非常重视的,当地还有这样的民谚:“妈妈的话好听,别人的话不要信”。“不是一条根,不是一个心”。这些话表明,它们以母系氏族为是非标准,极力维护着母系血缘的连续性,排斥非母系血缘关系,这正是母系氏族观念的一种表现。
当母系亲族没有女继承人时,摩梭人就通过吸收养女加以补充。
过继养女手续很简单。经过本亲族全体成员同意,可以向其他人口多的母系亲族送些礼物,请求过继养女。对方同意后,首先要举行祭祖仪式,宴请本“斯日”的成员,说明将把某某女子过继给其他亲族。达巴为她祝福道:“××,你去他家后,祝你生九男九女,子孙满屋,万代不断”。迎女之亲族也要祭祖,报告新成员的增加,为女儿命名,穿长衫,戴一种古老的花帽。事后,亲族成员共餐,以示祝贺。
被过继人与其他亲族成员一样,享有各种权利和义务,成年后可担任“达布”,主持生产和家务活动。
接收养女,生育后代,原来没有女继承人的母系亲族就能转危为安,人口兴旺起来。“氏族的全部力量,全部生活能力决定于它的成员的数目” 。所以,面临绝嗣的母系亲族吸收养女是维持亲族存在的重要手段。
第二,每个亲族都有一个“达布”。
“达布”一般由年长、有威信和能干的妇女担任,负责生产计划、劳动分工、财产管理、生活安排和宗教祭祀。“达布”没有特权,决定重大事情要与亲族成员商量。
据对温泉乡瓦拉片17个母系亲族的调查,1956年民主改革时有14个妇女担任“达布”,只有3个“达布”由舅舅担任。忠实乡巴奇等6个村落88户摩梭人,有50户由妇女任“达布”,占总户数的55.6%;男子当“达布”有38户,占总户数的43.2%。
在摩梭人社会中,“达布”具有很高的威望。母系亲族的生活“全靠族长或妇女享有的威信或尊敬来维持” 。
母系亲族多半以某一代“达布”的名字命名,也有以地点或动物的名称命名的。人们对女家长、母亲有至高无上的感情,在民歌中多有反映:
在家里妈妈管事,在外舅舅管事。
妈妈是抚养我的人,一定要报答她的恩情。
村里的妈妈们,对子女一片热心。
没有自己的母亲,如同失去了光明。
村里人对我说三道四,唯有母亲最知道我的心。
不是生我的妈妈,就不必为她忧愁。
不是生我的人说我一句,我有三句话反驳他。
让我嫁到男人家,我怎舍得母亲。
只要妈妈健在,我就无忧无虑。
我找了第一个阿注,应该征求妈妈的同意。
不能往火塘上吐痰,不能在舅父面前说坏话。
山上以老虎最大,世上数妇女最能干。
女人是山上的雄鹰,永远在空中飞翔。
山上有许多花朵,其中最美丽的是妇女。
十五的月儿亮一天,我们女人要亮一生。
有三个星星在闪光,但不如半个光月。
第三,实行亲族外婚制。
最初是流行氏族外婚制。伴随氏族的分裂和人口的增加,通婚范围日益扩大,但还是要确保母系亲族外婚制。
小孩在13岁前穿一种麻布长衫,男女无别,他们还不算社会正式成员,即便死去了也认为没有灵魂。少年举行成年仪式后,即可结交异性朋友。一旦双方愿意,当天晚上男方就可去女方走访共宿,次日男子离开女方,回到自己衣杜劳动、生活,天黑以后再去女方居住。这种走访婚没有仪式,不受长辈约束,离异容易,变化无常。但配偶双方必须是不同母系亲族或不同斯日的人。
初抵泸沽湖,摩梭人的性生活对我们是保密的,后来交了不少知心朋友,谈起性生活也就不保密了,反而谈得很彻底,对我们也敢于评头评足了。有位老人说:“你知道人家背后怎么说你们?”我说:“别客气,说吧。”他说:“人家说你们是骡子,是阉了的马!”我笑了笑,他又说:“我们摩梭人,小孩长到13岁,穿了裙子,人能跨过竹背篓,就可以找阿注了,但必须找外姓人,他们可没有汉人那么多规矩。”老人一席话,实际讲的就是血缘外婚制。
第四,子女随母不识父
因为实行走婚,男子夜来晨去,双方经常离异,所以子女不知其父,或虽知而不认其父,由母亲抚养,生父对子女无抚养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亲族的人,“不是一家人”,关系也就比较冷淡。两人相遇,有如陌生人。尽管有些母亲知道子女的生父是谁,但由于子女与生父不在一起生产、生活,生父晚来晨去,与父亲相处时间较短,子女难以知道自己的生父。而且,生父又不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他们对子女往往也漠不关心。因此,在摩梭人的词汇里,过去没有父亲一词,对生父也称舅舅。这说明,长期以来他们是不承认父子亲属关系的。
记得有这么一件事。开基有一位赶马人,经常到外地,接受了不少新生事物,对汉族的男娶女嫁很欣赏,回到家乡也很想认自己的儿子。他在某家发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认定是与某阿注所生,于是就对那男孩说:“喂,有空到我家玩。”男孩没加思索就答应了,但到时候男孩并没有赴约,令赶马人大失所望。但他并不死心,又对男孩说:“上次约好了,你怎么没去呀?”男孩拍拍头,不好意思地说:“哎呀,忘了,明天我一定去。”第三天,赶马人连工都没出,还准备一些礼物,但到天黑还没等来。这下赶马人急了,又找到了男孩,他没等男孩解释就说:“我请两次了,你都不来,太不够意思了,你应记住:我是你的父亲!”男孩一听就火了,厉声厉气对他喊道:“你不要胡说八道,谁是你儿子?我没有父亲,你再胡说,我可要打你了。”男孩一说,使赶马人碰了一鼻子灰,再不敢吱声,灰溜溜地吓跑了。这个例子是子女随母不识父的一个最好的注脚。
对于一个母系亲族来说,子女既属于妇女所有,也属于亲族集体所有;舅舅无子女,因为他们的子女归女方的亲族所有,不算自己亲族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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