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婚:女儿国亲历记》连载之二六
2006-09-13 12:16:26 作者:宋兆麟 来源:http://book.travel.sohu.com/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第二部分 “肖波”访谈录
第26节 母系亲族(4)
在旧时代,母系亲族是封建领主统治下的一个社会细胞,又是向领主提供劳役、贡赋的单位。但在母系亲族内部,还基本保留了原始共产制的经济:房屋、牲畜和工具等财产,属亲族集体所有;有统一的公共仓库,实行集体劳动,共同消费;公有财产按母系原则集体继承,个人无权支配。
第六,舅权突出。
在摩梭人社会,舅权是很突出的,尤其是在丧葬活动中更加明显。在母系大家庭内,舅舅是男性的代表,当女子出嫁而死在外家,舅舅则代表家庭去交涉。
舅父披着毛毯、腰挂长刀、带着祭品而来。当听到舅舅在远处放的炮声,外甥们都得走出家门,脱帽叩头,迎接舅父的到来。
舅父到来后,照规矩要说一些气话:“我的妹妹(或姐姐)前两天还好好的,没有听说病痛,怎么会突然死掉?是不是你们虐待了她?”还象征性地挥舞长刀在门槛上砍三刀,借以发泄心中的愤怒,外甥们需求舅父息怒,并以上宾接待。舅父站在门口,把长刀扛在肩上,唱起挽歌,唱完歌把披毯披在死者身上。
相传,有一个摩梭人家,主人叫达达阿若,他有两个孩子,姑娘叫纳木阿甲咪,弟弟叫红里关库若。姐弟俩从小相依为命。父母又相继去世后,姐姐又远嫁他乡,家里只剩下年幼的红里关库若,只得靠乞讨为生。13年岁月流逝了,红里关库若长成了一个英俊的好猎手。一天,他挎着弩弓,背着箭囊,牵着猎狗上山打野牛。翻过九座大山,涉过七条大沟,野牛失踪了,猎狗也丢失了。夜幕降临,他燃起一堆火,睡在岩洞里。第二天,他跟着狗脚印寻找,到了一家正在大办酒宴的院门口。原来,这家人正在为儿子举行穿裤子仪式。为了消除主人的疑心,他问这家主妇是否见到他的猎狗,主妇说没有见到,正当他坐在门槛边失望之时,心爱的猎狗摇头摆尾跑到了他面前。
主人家忙着接待宾客,没有人理会他。三百人的酒宴上没有他的位置,三十人的茶宴上没有他的名字,贵宾的行列里没有他的身影,祝福的人群中没有他的声音,他独自忧伤,觉得好凄苦。可当达巴念到祖谱时,他呆住了,他的疑团解开了,女主人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姐姐,他又悲伤又愤怒。这时,两位敬茶敬酒的姑娘来到他面前,他端起酒碗,气冲冲地说:“一家之中舅为大,可我喝的是别人喝剩的残酒;猎狗认出了自己的亲人,人却认不出自己的弟弟,动物都自己的主人,人还不如动物,我是达达阿若的儿子,……”他把残酒剩茶泼在她家院坝,愤然离去。他走到对门的坡上,斜披着披毯,手叉着腰间的长刀,悲愤地歌唱童年的生活,歌唱姐弟的情谊,歌唱母亲的养育之恩。女主人听了歌声,知道他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弟弟,于是跑出家来追赶,挽留他多住几日,希望得到他的原谅。可他哪听得进姐姐的话,转身就走,姐姐眼看语言无法打动弟弟的心,就抓住他的箭囊,他甩掉了箭囊;姐姐又抓住他的右衣角,他又拔刀割掉右衣角;姐姐又抓住他的披毯,他再次拔刀割去披毯角,扬长而去。伤心的姐姐捏着披毯角昏死过去,再也没有醒来。火化纳木阿甲咪,用了九背松柴、用了七背栗柴却烧不化她的心。都拉松吉达巴才卜出,姐姐是抱恨而死的,要由外甥邀请舅舅参加葬仪,把舅舅的披毯盖在姐姐身上才能烧化。果然,请来了舅父,盖上了缺角的披毯,姐姐的心奇迹般地烧化了。从此,沿袭下来舅父披毯奔丧的习俗。
从那以后,摩梭实行母系大家庭,不再分居另住,一家之中舅为大,一家之中母最亲,姐弟同在一屋,家庭融洽和睦。
舅父披毯,肩扛长刀,站在门口唱起这个故事,歌荡气回肠,揪人心肺,那深沉悲凉的情调,那哀怨凄凉的歌声,那如泣如诉的歌词,一唱三叹,十分悲壮。
第七,实行共居制
母系亲族通常有一个庞大的院落,由一栋或四栋房屋组成,类似于四合院。正房一层,分正室、上室、下室和后室;东西厢房和门房为二层楼,上层住人;下层饲养牲畜,贮存柴草。
老年妇女和少年住在正房的正室内。这里也是集会、共餐的地方。老年男子住在上室里。已婚妇女各有一个单独房间(客房),一般设在东厢房和门房上层。由于过走婚生活,婚龄男子在其他亲族家过夜,在本亲族的住宅内没有成年男子的专门房间,偶尔无处可宿也可在院内的草棚过夜。然而,这是受人歧视的。只有到了老年以后才能回到上室住宿 。
母系亲族住宅实行共居制,房屋较大,分为两部分:一是供母系亲族公共活动的住处;一是供群婚或对偶婚使用的住处。
第八,有公共墓地
母系亲族的成员,属正常死亡的实行火葬,把骨灰放在麻布口袋里,然后送到坟山上去。凶死者则实行土葬。
过去,每个氏族各有自己公共墓地,后来由于氏族关系松弛,母系亲族墓地才发展起来。亲族墓地较小,多选择在石岩下或树洞中。骨灰袋按辈份、性别排列,老上少下,女右男左。这种划分与死者生前在火塘附近的座次一模一样。经过若干年以后,人们往往把散乱了的骨灰堆积在一起,形成不分辈份、性别的合葬坑。墓地是按母系血缘组成的,配偶双方不葬在一起。夫妻合葬乃是父权制的产物 。
第九,公共祭祖
每个母系亲族皆有自己的祖先,以火塘上方的锅桩石为代表,但没有偶像崇拜。传说祖先死后就回北方去了,但灵魂还经常回来,住在锅桩附近。每日三餐,由“达布”向祖先献食。逢年过节,由达巴将祖先请回来,杀猪祭祀。用猪血染红11根树枝,9根放在房顶上,树枝的尖朝北方,另两根丢在房子后边。当地习惯认为,这些红色树枝是祖先归来的路标。
有些祭品要丢在野外山坡上,让老鹰吃掉。要是没有被鹰吃掉,则要另选吉日再祭。其他食品则由母系亲族人共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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