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的色调
2006-09-29 22:35:37 作者:李学兰 来源:http://anxinyi.fyfz.cn/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昨日在法律博客上读到一则
今天早上我又按部就班地回到论文的工作中,坐在书案前翻检前日借来的一堆有关明清时期民俗的书,特别是那本《杭州旧闻》的晚清社会新闻图录。读着读着,我不禁走进了那个逝去了的世界中,也暂时忘却了查找资料撰写论文的现实功利目的,完全沉浸在那个籍由文字再现的晚清世人的生活场景中。那是一个怎样的时代,每则旧闻所记录的都是当时在杭州小巷街口发生着的日常生活,有许多仍然和今天是那么相似。一则卖假酒的店铺着火了,远水不解近火,店主情急之下以酒代水,取十坛酒抛入火堆,火势顿灭。笔者用幽默而调侃的语气说道,“安知非冥冥中有意播弄欤?寄语卖酒家,尚其以此事为殷鉴也可。”另一则商人以平常白粥虔心敬神,竟得神助,“历年来其家蚕茧百倍独盛于他家。盖神明呵护之力也。”笔者说道,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已经可笑,如果还有依据祀神规格的高低评价神迹,岂非更加可笑。这些隐没在故事背后的丰富情感和生活智慧是那样的生动和熟悉。一阵陶醉之后,突然问自己,这些让我怦然心动的逝去的世俗生活难道不值得我将他们描述出来?命题和论证固然是一种科学化的社会学研究规范,但它不应当是唯一的,至少这种科学的分析式思维并非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中国文化中的情感思维方式和实用理性主义仍主宰着我们民族的心理模式,我应当用心去感受,表达心之所感,而不是仅仅满足一种主流的学术模式和规范。
前日,在与朋友的讨论中,我以为民间法研究就是要关注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无论过去或者当下,无论边缘地区或是城市中心,尤其是其中秩序化的生活方式。就我现在所探讨的传统商事习惯法领域而言,它不限于实定性的法律规则的规范分析,也不仅仅是对行为的外在权威的社会功能分析,还包括了他们生活的情感和意义世界。明清商人的生活世界可以用靛蓝色印花布作为其象征。靛蓝,一种实用的日常生活的颜色,平常、沉静、内敛、不张扬。
靛蓝印花布是我国民间传统工艺品之一,源于秦汉,兴盛于唐宋时期,宋元时称“药斑布”,明清时称“浇花布”。由于原料取材方便,经自种靛蓝、自纺、自织、自染等手工操作方法即可完成,屡洗不褪色,甚至越洗越鲜艳,穿着舒适,夏天还可爽身利汗,对皮肤有消炎、防虫作用。而图案更是丰富多彩,古朴大方,含义深远,象征性强。其中还有一个传说故事:有一个姓梅的小伙子不小心摔了一跤,摔在了泥地里,衣服变成了黄颜色,怎么洗也洗不掉,但人们看到后却很喜欢,然后他就把这件事告诉他一个姓葛的好朋友。后来他俩就专门从事把布染成黄色,又有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们把布晾在树枝上晒干时不小心被风吹到了地上,地上正好有一堆蓼蓝草,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板蓝根草,它里面有一种成分叫靛蓝,可以把布染成蓝色,等他们发现这块布的时候,黄布已变成了一块花布,“青一块、蓝一块”他们想这奥秘肯定在这个草上,此后,两人又经过多次研究,终于把布染成了蓝布,
靛蓝色印花布,简单、原始的蓝白两色,创造出一个淳朴自然、千变万化、绚丽多姿的蓝白艺术世界。这种富有浓郁乡土气息和充满中国审美意味的传统工艺花布,正像我所感受到的民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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