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制”对维吾尔族传统社会结构影响的一些思考——以新疆巴州煤矿的个案分析为例
2007-02-10 15:48:22 作者:阿布都哈德 来源:社会学人类学中国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摘要] 国家的权力与意志向民间社会的渗透是当前“国家建构”过程当中需要探讨的“时代主体”, 对其的学术研究也比较多见, 该层面的研究用现今比较时髦的人类学术语来讲就是“底边社会”中的“国家在场”。这个问题的学术和应用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笔者在此以自己出生成长地为例, 欲从单位制的层面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的政治、权力体系(尤其是科层制) 如何对维吾尔族的社会结构产生影响。
[关键词] 单位制; 维吾尔族; 社会结构
[作者简介] 阿布都哈德(1972~ ) , 男, 维吾尔族, 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西北民族大学社会人类学学院讲师; 北京100871
[中图分类号] C912 [文献标识码] A
两年前笔者探亲回家, 偶然发现大嫂和三嫂俩正在主持一人家的割礼宴请仪式, 而笔者的记忆中, 此类“主持工作”先前由前任正副矿长的妻子们操持, 这种转变引起了笔者的关注。这个国营煤矿刚刚经过企业改制, 已被笔者的三哥作为法人代表和一位汉族投资者(现任董事长) 共同买下, 同时三哥作为总经理, 委任大哥为副总经理并成立了一个董事会, 兄弟俩就此“替代”了以前的正副矿长, 可笔者没有想到的是兄弟俩地位的转变同时也使得嫂子们社会地位得到了攀升, 她们居然也很快被民间社会“提拔”, 开始主持起当地婚丧嫁娶等各种仪式。其实按传统, 她们的资历、年龄、德行肯定还没有到受如此“待遇”的时候。由此, 这使笔者思考到现实生活当中的权力结构会对民间社会的结构产生影响, 按笔者不成熟的学业基础曾认为, 国家的科层制所构建的社会权力结构与民间内部的社会结构没有多少联系和影响, 可这次的发现却使笔者认识到国家的权力结构对民间社会影响直接并且很显著。这种认识至少在没有传统的民间社会基础、居民由绝对多数移民构成的“单位”社会应当是成立的。下面, 笔者就由此为出发点, 谈一谈自己对国家权力结构影响下的维吾尔族社会结构的一些思考。
有关社会结构的理论, 学界公认布朗的理论具有较广泛的解释力度, (注1)他认为社会结构是由地位和角色构成, 是在人们的行为层面能够观察到的人的社会关系网络, 不仅指社会中的群体, 而且也包括如父子之类的二元社会关系。由此, 笔者欲从地位和角色两个方面入手来关注和探讨社会结构。
笔者出生地的这家煤矿成立于1958 年。98 %居民是维吾尔族, 在新中国成立前这里没有人居住(没有传统民间社会基础) , 煤矿成立后其成员(大部分矿工) 来自南疆各地,其中新疆轮台县各乡来的人数多一些。曾有二十几家汉族人主要是各级行政干部、工程师、医生、司机、车床工人、理发师、国营商店店员等, 几乎没有矿工, 现他们大部分退休后进城、也有人回了“内地老家”。另有三户回族、一户东乡、一户蒙古人, 可以说民族成分比较单一(在目前的临时工当中有一部分汉族矿工, 可没有几人落户安家, 不固定, 时常流动) 。
根据煤矿发展的历史脉络, 笔者把它分为三个发展期, 第一个时期是煤矿成立至改革开放前, 第二个时期是改革开放至2002 年企业改制; 第三个时期是企业改制至今。
煤矿成立后, 煤矿形成的维吾尔族社会因没有传统的民间社会基础, 其社会中的社会分层与社会结构与单位制的党政(科层制结构) 构架完全吻合, 没有形成游离于此的社会力量。虽然, 当时也存在以不同煤井(当时全矿有4 口井) 内矿工之间的认同(这种认同因矿部开展的不同煤井之间的生产竞争、各种联谊体育比赛而增强。) , 但由于矿部的管理强度与集中的居住模式以及不同煤井间工作人员的流动, 文革及其前后的社会政治氛围并没有形成和产生单位制度科层结构之外的“显”的社会力量。其结构如图1 所示:
可从上个世纪70 年代末开始, 中国走向改革开放, 落实了宗教等各项政策, 也出现了第一批退休工人, 这些退休工人开始过宗教生活, 逐渐形成煤矿的jamaat 群体(在清真寺坚持每天做五次礼拜一群人形成的小群体, 他们在主持婚丧嫁娶中的宗教仪式、助贫济困、解决种种民间纠纷等民间社会事务中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 (注2)同时又出现了一支新的社会力量存在于“科层制”的权力体系之外, 那就是几个“包工头” (承包商均系原煤矿职工) 承包煤井、服务队(现服务公司) 成了有钱人, 而这些有钱人周围聚集的一些人形成了一小股社会势力。另外, 还有一批矿工子弟与刚参加工作的外来煤矿正式工人形成完全脱离维吾尔族传统宗教行为规范的“世俗” (抽烟喝酒、打架赌博等) “越轨”青年(他们曾是jamaat 群体说教的对象) 。再有一个人数比较多的家族势力; 最后一支社会阶层是到了上个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开始出现的外来农民形成的合同工、临时工等矿工群体(他们处在煤矿维吾尔族社会的最底层, 时常被一些老职工子弟欺负、基本被排除在正式职工家的婚丧嫁娶等仪式之外) , 可以说在2002 年国家企业改制前, 煤矿社会形成上述六种社会群体, 这六种群体在社会中据有高低不同的社会地位。其社会地位高低如下图所示: (注3)
企业改制后原有的科层制结构并没有受到冲击, 反而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更加强化了这一结构, 当然其中关键岗位的人选与传统的干部任免与晋升方式不同, 有了更多的灵活,有了更多的董事会成员的人情、裙带与意念, 使之不免有些私有资本的特色。但即便如此, 企业的生存竞争迫使它更加协调强化这一套结构, 使之运转比起国有时期更加有效。其中以前较大的两个“承包商”有一个已去世, 另一个迁离煤矿, 在他们周围形成的“社会势力”随之“瓦解”。另外, 近几年来老的退休职工(也就是jamaat 群体的主要成员)去世的人较多, jamaat 群体成员日趋减少, 教长(依玛目) 也因年迈体弱多病, 时常不能主持宗教活动, 年青人一则忙于工作, 一则宗教意识淡漠, 现在去清真寺做礼拜的人数明显减少, 又加上近年来的新疆政治局势, jamaat 群体原先发挥的社会参与功能有逐渐淡出煤矿社会舞台的趋势。
图1 所示的经验层面上可以感知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内部的社会结构(社会地位状况)可以说是一一对应的。而图2 当中如果我们把这个结构思考为一个外在的结构的话, 这种社会结构其实对煤矿内在的社会结构有一种“折射”甚至于“投射”的作用, 我们如果说直接观察到的社会结构体现在煤矿社会运转过程当中的“公共领域”或外显的社会事实的话, 其实另一层社会结构暗藏在显的社会结构背后, 那么内在的社会结构事实是什么? 或是怎么体现的呢? 笔者认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交往互动、各种人生礼仪也即“公共领域”之外的“民间生活”才是社会内部结构的真实场地。一个人的权势与地位真正落实在这个领域内,“公共领域”体现一个人的社会角色, 而“民间生活”(或是脱离公共领域的日常生活) 才是真正能够体现社会地位的落脚点。此结论何以得出? 根据笔者对吉登斯“本体安全”理论的理解,(注4)人的安全感产生于自我之外, 在中国这样的人情大国, 或者说讲人情胜于立契约的社会, 个人的“本体安全”应该扎根于这个人在“公共领域”所发挥的角色之外的民间社会交往中, 这种交往的密度、强度、深度越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脉”) , 他的本体安全感也就会越强。
在传统的维吾尔族各种婚丧嫁娶等人生礼仪中, 其核心活动就是举办宴席。宴席活动中男女分工特别明显, 一般男人们负责参预主持宴席活动的宗教仪式, 而借宴席开展的“人情答礼”完全由妇女负责, 是妇女的份内。其中的“礼尚往来”及各种“人情债”都由妇女“摆平”。这里互酬规则的理解、解释、执行、发展完全由妇女负责, 是“女人们的事情”。因此, 传统维吾尔族社会民间生活中最重要的领域(人生礼仪) 确由妇女把持着。举一个婚礼为例, 第一次说媒是由提亲人周边的“德高望重”的男人们承担, 而定亲后从定彩礼至举行婚礼前后大大小小所有的事都是由提亲家庭的邻里好友的妇女们完成的, 婚礼当日一整天的宴席活动中留给男人们的入席时间是晨礼后的两到三个小时(不同地区可能时间段不同, 可基本结构是男女入席时间要分开, 男人时间短妇女时间长) , 其余时间就由不断前来的妇女们入席(一整天或延续几天) , 可以说维吾尔族人生礼仪的主要活动过程是由妇女参与并撑握的。而这些妇女一般要从举办仪式家庭认为可靠、经验丰富邻里或亲朋当中选择, 其中也不免有当地“德高望众”的妇女主持(包括商议、指导、具体操办) , 这是传统的情况。总之, 传统的情况是维吾尔族人生礼仪大部分环节由妇女掌握, 而且要请一些人“把持局面”, 但这些把持局面者不一定就是当地社会地位最高者,视经验丰富及其与操办家庭之关系网而定。可是在最近一些年来情况发生了变化, “把持局面”的人变成了非当地社会地位最高的妇女不可。而当地社会地位最高的决定标准也由: 年龄较高、经验丰富、德高望众、宗教修持及对当地乡亲的贡献, 变成了和世俗政权科层制相一一对应的结构, 正副矿长的妻子们(包括笔者的嫂子们) 无论从年龄、德性、修养、宗教修持各方面都与传统不符, 只能说仅就仰仗其丈夫的权势而被推上当地的社会舞台。不过, 笔者的嫂子们在主持别人的各种仪式时, 在她们两个内部还是按传统, 以她们在家庭中的辈分进行分工的, 也就是说在煤矿“外在的社会结构中”笔者的三哥是总经理, 大哥是副总经理, 而在“内部的社会结构中”她们依传统行事, 保留了辈分、年龄等传统因素, 大嫂的地位高于三嫂。
另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是: 笔者准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时, 通过电话和两位嫂子进行了分别“访谈”, 她们的回答就如同在一起商量过, 都以埋怨的口吻说她们作这个主持是如何的无耐, 只不过是为了丈夫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迫于此。笔者对此现象的理解与解释是: 她们在民间社会活动当中的“仪式性在场”是“底边社会”中“国家在场”的一种表现形式。
此外, 笔者借此文想谈一谈自己就这些问题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传统社会权威的结构被国家权威体系(科层制) 所冲击, 表面上这是国家主义建构向民间渗透的结果, 对国家政权建设有成功的一面, 可这种社会现象背后却体现着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下, 人们为了争取有限的社会资源而变得更加急功近利、富有心计, 原有的道德体系只停留在礼仪的象征层面, 从而导致构建和谐社会根基的道德规范的崩溃, 使社会潜藏更多的行为失范的可能。对这个问题很多有识之士认为这是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 西方社会创造的“传统”与“现代”的对立概念, 并不应该是客观社会现实的必然, 我们今天所认知的很多传统经历了人类几千年社会经验之积累, 而产生于近代工业社会以利益为驱动的商业资本所有意识地倡导的一种生活方式能否真正的给人类带来幸福与快乐, 是值得商榷的……
笔者认为传统维吾尔族社会在民间生活领域较高的社会地位是靠宗教学识与功修树立的, 世俗的权威、有经济实力者如果不借助宗教这个价值核心很难在民间立足。这与伊斯兰教所提倡的价值核心有关, 伊斯兰教的核心理念是叫人只顺从和崇拜至高无上的真主,除真主不能崇拜人或物。因此, 在宗教功修上做的越好的人被认为是越接近真主之人, 而被人们遵从, 当然宗教功修转变成社会行为就会对社会的和谐存在产生积极的影响(在劝人行善、助贫济困、协调社会矛盾等方面宗教的确在民间发挥了积极的正功能。) , 加上宗教观念在人们头脑中的存在与信奉, 最终使民间社会处在一种“秩序”之中, 这里可能没有惊天动地的大发明、没有工业社会的喧嚣、商业社会的繁华, 可这里的人却可在这种秩序中生活的安详、自然与舒心。
注释:
* 巴州煤矿: (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直属企业) 建于1958 年, 矿区面积5 平方公里, 工业储量2400 万吨, 设计年产原煤20 万吨, 主导产品原煤有2 个生产矿井。距库尔勒市19 公里, 市区11 路公交车直达矿部居民区, 距314 国道3 公里, 交通、通讯便利,距孔雀河(生活区) 不足50 米。全矿职工465 人, 在职职工275 人, 离退休190 人, 全矿总人口1700 多人(户籍在本矿)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 人, 高级职称1 人, 中级3 人,初级16 人。矿内设机构17 个。分别是三、五号两口井, 医院、救护队, 综合服务部、工会、总办、行办、和技术科、安监科、劳资科、财务科、保卫科、供销科、居委会。全矿固定资产原值1635 万元, 净值970 万元。矿区所产煤质属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的长焰煤。有2 平方公里未开发。
注1:参见: 1 包智明. 论社会结构及其构成要素[J ] . 社会科学辑刊. 1996 , (5) . 2 [英] 拉德克利夫·布朗著, 潘蛟等译. 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第十章) [M] .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1999. 3 [美] 波普诺著. 李强等译. 社会学(第十版) [M] (第四章) .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
注2:哈德江. 维吾尔族jamaat 群体研究[J ] . 西北民族研究, 2001 , (3) .
注3:这是笔者根据在当地的生活经验, 据自己现在的知识结构“构拟”的社会地位结构图。圆圈内不同人群所处位置的高低, 是他们在现实生活社会地位高低的标示。圆圈外线的虚实表明这些群体边界的“开放”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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