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买地券”习俗考略——以考古材料为中心
2007-07-14 19:08:08 作者:陈进国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内容提要:唐代以来,随着福建开发进程的加速,中原、北方的道教符镇法术、择日法术、丧葬明器神煞制度也被移殖进入。福建出土的买地券文本的书写程序及主体的文化要素,基本上是持续和稳定的,同中原或北方出土的买地券差异不大,亦带有道巫甚至佛道结合的成分。这些明器积淀着地域社会、文化发展的一些信息,记录和传承了地方一般知识、观念和信仰世界的历史。历代买地券文本中的斩草日或葬日,大多与“鸣吠日”或“鸣吠对日”契合,这亦是鉴别买地券真伪或干支笔误问题的标准之一。福建买地券亦多见契合者。
福建地区现有的大部分居民,主要渊源于中原、北方汉民(严格地说是外省汉民)的不断南迁和繁衍,以及与“重巫尚鬼”的闽越土著(先住民)长时段的族群融合。[①]两晋至唐宋时期,中原、北方汉民的移居入闽,较大规模有三次,并形成相应的地域文化积淀。一是东晋南朝中原汉人的入闽,促成闽北方言的形成;二是初唐陈元光集团的戍闽与屯垦,促成了闽南方言的定型;三是五代闽中王潮、王审知等的割据,促成了闽东方言的定型。[②]两宋以来,各省迁移人入闽的汉人人数更多。在移殖和重建中原和北方原乡传统汉人社会的过程中,福建逐渐形成了客家人、闽南人、福州人等族群或民系。在瘴厉之气弥漫的自然环境及弱肉强食的社会环境中,辗转入闽的士民,重本思源,渴盼光宗耀祖,逐渐养成了聚族而居的习惯和注重神灵祭祀的传统。地域信仰民俗的成形,不仅意味着群体地域认同的成形,也意味着地域文化模式或秩序的成形。
考古发现,延自东汉末、三国时期,福建总体上尚属生产落后的偏远荒僻之地,但在闽江流域和沿海地区,北方汉人(主要是军队和谪户)的移民社会已初具规模。考古学者或曰汉代福建仍是以闽越人为主,“从墓葬上讲,两汉时期的文化主体一直是土著的”[③],或曰沿海一带“地方的物质文化,在东汉时期已跟中原地区趋于基本一致” [④]。然而,至六朝时期,闽越故地部分地区(如闽北、福州)汉文化已占据主体地位。闽北、闽东南和福州等地至今已发现了上百座六朝砖室墓葬,体现了当时入闽士族及其同宗亲党部曲移民的社会生活习俗。其葬制等级观念并非十分严格,但显然受到中央王朝的一些约束和影响。[⑤]比如墓砖侧面花纹饰包括不少四神图案,个别墓砖铭文还带有“始得踰利”、“子孙安吉生万花”、“金钱百万”等用语[⑥]。其墓葬具有“族葬制”的特点,基本上分布于土山丘陵向阳面的半麓,[⑦]反映当时入闽汉人在新的生存空间寻找精神皈依的集体情感,并自觉地赋予丧葬空间以人文意义。
唐代以来,随着福建开发进程的加速,中原、北方地区的道教符镇法术、择日法术、丧葬明器神煞制度也被移殖进入。从唐至清数朝,福建各地都出土了不少的“买地券”明器。兹将笔者所见较完整的福建买地券文本,制成表一。因条件限制,部分文本因未见图录,尚有阙疑处,亦附说明。
表一:福建地区出土的“买地券”文本。
序号
名称
内容
引文出处
相关说明
1
唐漳浦陈氏买地券
囗词世界南瞻部洲大唐国福建道管内漳浦县嘉岭乡囗囗里囗囗堡囗囗囗囗陈氏林囗囗囗囗囗月囗囗囗除向阳当归囗里,有冥钱万一千囗之囗,地主张坚固,李亭度囗收买囗艮山刚(岗)地一片,东至王公,西至王母,南瞻部洲,北萦越单为界,亡人收领永为冢宅。何人书,星与月;何人见,竹与木;星月归于天,竹木归于土。急急如律令。
王文径编:《漳浦历代碑刻》,漳浦县博物馆,1994年自印本,第271页。
王文径推测该唐墓时间上限可能在唐肃宗以后,下限在唐僖宗以前。(氏著:《买地券和唐代福建道》,《福建画报》1998年第12期)据方豪《金门出土宋墓买地券考释》谓“宋以前亦有称‘大唐国’者,可见《金石萃编》始于宋之说,并不尽然”,而“[管内]此词日本流行不绝,近世在大陆几已绝迹,来台后,又逐渐为人采用。其实此本吾国故有名词,见于《旧唐书》薛嵩传:‘嵩感恩奉职,数年间,管内粗理。’又白居易答刘济昭:‘管内百姓殷进等七人奏前后事由。’宋人用此词尤多,举一则为例:南宋中期人王炎著《双溪文集》卷二六载开禧三年(一二0七)王炎在知湖州任内《申省论马料劄子》文有云:‘本州管内多系晚田,少有旱稻可充料谷。’”一说该地券可能非唐物。拙著《信仰、仪式与乡土社会:风水的历史人类学探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尝采纳唐说。
2
唐咸通二年王楚中买地券
维咸通二岁次辛巳朔十五日乙酉,漳州龙溪县永泰乡唐化里没琅琊府君押衙兼南界游弈将和孔目官王楚中,行年五十三。咸通二年六月五日身亡故,十一月十五日移就祖宗。今用白银钱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就土下卅六神买得信义里箭竹洋村祖墓西北边乾山岗华盖之前圹地一所,长九尺九寸九分,阔三尺三寸三分。东至甲乙,南至丙丁,西至庚辛,北至壬癸,中至戊己,内园外方,各掌四夷。上至青天,下至黄泉。以将囗囗亡人黄金,从今已后,他鬼异神不得囗有倡集。如有此囗并囗地下卅六神能了事,不涉亡人。如不能了,任亡人执此契券,诣天帝择论讼,囗和囗囗囗倍钱者见亡人。东王公、西王母、镇墓神、青龙白虎,前行朱雀,后至玄武,日月星宿为明。永保人张坚固、李定度,并依买地界古今为志。急急如律令。
郭封城:《唐代漳州 “买地券”考辩》,《闽南日报》2004年12月13日。
查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下简称“陈表”),唐咸通二年十一月朔辛未,十五日乙酉。券文与陈表合。葬日或斩草日“乙酉”属于“鸣吠日”,契合传统择日之例。
3
宋淳熙十三年蔡氏买地券
维淳熙十三年岁次丙午闰七月丙午朔十四日己未,恭人蔡氏以辛巳年九月十二日殁故。黾筮叶从,相地袭吉,宜于泉州南安县归化里西峰龙安禅院之后山安厝宅兆,谨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兼五彩信币,买地一段,东西一百步,南北一百步,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分壁掌四域。丘丞墓伯封步累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千秋万岁永无殃咎。若辄干犯诃禁者,将军亭长,收付河佰。今以牲牢酒饭、百味香新,共为信契,财地相交分付。工匠修营安厝,以后永保休吉。知见人岁月主,保人直符,故气邪精不得忏怪。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主人内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五帝使者女青律令。
《泉州、南安发现宋代火葬墓》,《文物》1975年第3期。
该券系铁铸阳文,长39厘米,宽32厘米,厚1.3厘米,现藏于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墓主系泉州赵宋南宗太宗派“皇叔祖少师和义郡王”赵土珸之侍妾、“恭人”蔡氏。该墓还出土一则蔡氏生男赵不劬所书墓志铭文,谓“恭人于绍兴三十一年九月十二日以疾卒于崇寓舍,享年二十有八,卜以淳熙十三年闰七月十四日己未葬于南安县归化里西峰院后山之原”。此券纪年月朔干支,与陈表合,但葬日“己未”未合“鸣吠日”或“鸣吠对日”。
4
宋嘉定十五年许廿三郞、叶十五娘买地券
维嘉定十五年四月十八日由贵州丑时,据泉州晋江县井林保亡魂许二十三郞同叶十五娘,因游南山采药,寻见一穴,谨备银钱一千贯文,就地主张坚固、李定度,买乙山下冢地,内立辛酉向,外作壬向。其地东至甲乙,南至丙丁,西至庚辛,北至壬癸,上至青天,下至黄泉,四至广□九九八十一。左居青龙郁郁,右居白虎锵锵,朱雀导前赫赫,玄武特后堂堂。不祥□严,火光入宅舍光辉,男封官爵,女事名郞,囗囗囗寿,幼子张长,夫妇和睦,禄位金章,一门囗囗,囗囗双野,仆从成行。同立合同,地契二本,一本随囗囗囗囗囗地主,一本与收执,永为祖宅。如有地下不祥,侵占囗囗囗,定送黄泉院司报究,的无轻恕。奉老君之囗囗囗囗囗囗。
时人 许二十三郞、叶十五娘。
地主 张坚固、李定度。
牙人 柏人。
善人飞上天。
囗人入黄泉。
郑国栋、林胜利、陈垂成编:《泉州道教》,厦门:鹭江出版社,1993年,第169-170页。
此券系砖制,毛笔书写,出土于晋江东石镇井林村一南宋墓。该墓中犹有灰罐二只,罐盖内皆有铭文,其一云:“羽音翁许廿三郞辛未生,一百三十三岁,嘉定十五年四月廿八葬。”其二云:“羽音婆叶十五娘癸酉生,一百三十岁,嘉定十五年壬午四月廿八日”。按引文有“维嘉定十五年四月十八日由贵州丑时”字样,疑编抄者笔误,因未见原契,不得而知。若无误,查陈表,嘉定十五年岁次壬午,四月朔己卯,十八日丙申,应属斩草日,乃“鸣吠日”。但罐盖铭文谓“廿八葬”,是日丙午,亦“鸣吠日”。
5
宋绍兴十九年郭三郎、聂十五娘买地券
维绍兴十九年岁次己□十月二十三日戊寅,大宋国管内泉州府晋江县晋江乡临江里故助教郭三郎、太孺聂十五娘,于本县本乡鸾歌里上,得辛兖山来龙,乾亥入路,兖仙□穴□,甲卯向,发□水,折艮癸,归艮甲,长流甲,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贯,就地主封侯明王边买地一穴,当得张坚固、李庭度、地下武夷王同共给,与故亡人郭助教及本孺女葬永古为祖。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上至青天,下至黄泉。应地下诸神恶鬼,不得妄乱侵占。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阴阳事□□□(符箓,抄略)。
券文见陈健鹰:《读碑三题》,《闽台民俗》创刊号(泉州),1997年。
此买地券系1996年在泉州城东建高速公路立交桥时出土,陶质,呈碑形,券文为阴刻。现藏泉州闽台关系博物馆。查陈表,绍兴十九年岁次己巳,十月朔己酉,二十三日辛未,非戊寅。若由戊寅反推,月朔干支当为丙辰,是年无此月朔干支。疑戊寅为时辰?不得而知。另图不清,是二十二日抑或二十三日,不得而知。若是二十二日,干支为庚午,属“鸣吠日”。但是券有“大宋国管内”等字样,应是宋券无疑。
6
宋淳祐三年黄氏买地券
维淳祐三年岁次癸卯朔二十二日甲子辰时末以符告:天一地二,孟仲四季,黄泉后土,工文武,土暦土伯,土星土宿,土下二千石神,蒿里父老,武夷山王,玄武,鬼律,地女星,照今有大宋国福州怀安县人座乡观风里殁故黄氏五二孺人,元命丁亥四月二十五日午时受生,不幸于今年七月初十日酉时身亡,享年一十七岁。生居城郭,死居窀穸,音利吉方,于本县忠信里地名浮仓山,坤山,坐丁向癸,利居安塉,用伸安厝此岗,更不迁移,不改村名,谨赍银钱一(一般写作“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分付地主张坚固、保人李定度卖得此山乙所,东至甲乙,南至丙丁,西望庚辛,北至壬癸,上至青天,下至黄泉,内至陈分壁。今以牲羊酒食,共为信契,或有无道思神,不得干犯亡灵,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直符使者自当其祸。保护亡魂安稳,荫佑生人平康。五帝使者奉太上勅,急急如律令。
卖地主 张坚固。
保人 李定度。
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市北郊南宋墓清理简报》,《文物》1977年第7期
此买地券系砖制,正面丹书16行,1975年于福州北郊浮仓山出土。墓主黄升系宋室后裔赵师恕季孙赵与骏之妻。其墓志铭曰:“得此一穴,浮仓之阴。左蟠卧龙,右拥翠林。莲花一峰,对起千寻。为尔之宫,万古犹今。”据二十二日甲子反推,是月朔癸卯。查陈表,淳祐三年十一月朔癸卯。按甲子非“鸣吠日”或“鸣吠对日”。“子”与“午”相近,有可能是原券误书或文物工作者抄误所致。若是甲午,则属“鸣吠对日”,反推是月朔癸酉,而淳祐三年十二月朔癸酉。按后者可能性更大。
7
宋宝祐五年黄六十三娘买地券
大宋国管内泉州同安县绥德乡翔风里□屿东北系林舍,黄氏六十三娘今择地臺穴在徐西北林(?)系辰山乾戌向,欲为自己葬地,情愿托徐家西北地主牙人就张坚固、李定度请买,二面商量价直冥财玖阡玖佰玖拾玖贯□,其钱系张坚固、李定度亲手领讫,其地并还黄六十三娘管占安葬,作为伍者所查,□系二比情愿,日后各无休悔。□□字乙本(?)还钱主收执为照者。
宝祐伍年初十日张坚固、李定度地契。
卖主 张坚固、李定度。
买主 黄六十三娘。
牙保 徐家西北地主。
方豪:《金门出土宋墓买地券考释》,载《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1971年第3期。
此券出土于金门。券砖呈正方形,砖质为淡褐色,计高26.5CM,上宽25.5CM,下宽26CM,厚约1.2CM。相关考证,方豪文甚详,不述。
查陈表,宝祐五年每月初十日的干支分别是丙申(1)、丙寅(2)、丙申(3)、乙丑(4)、乙申(闰4)、甲子(5)、癸巳(6)、癸亥(7)、壬辰(8)、辛酉(9)、辛卯(10)、辛酉(11)、庚寅(12)。若葬日或破土日择于“鸣吠日”或“鸣吠对日”,则葬月可能是1、2、3、9、10、11、12等月。
8
元至正二十一年叶丰叔买地券
武王夷今有大盘地龙一所,坐落莲坂保地名报恩后垄田上,其地东至甲乙,西至庚辛,南至丙丁,北至壬癸,中是其地,四至分明。地价□三贯三千文足,卖与本保亡人叶丰叔出手承买为坟安葬,其钱当日随契两相交付去讫,并无领目。所卖其地与上下神祇无预,亦无干涉争占。如有执占,一仰武王夷支当,不涉买主之事。今仁理难信用,立契一本,与本人收讫为用者。
至正二十一年太岁辛丑十月 日行契,武王夷二契。
牙人 张坚固。
内人 李定度。
何人书了天上鹤,何人书了水中鱼。
白鹤读了上青天,鱼书读了入深渊。
何丙仲编纂:《厦门碑志汇编》,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第475页。
此券1962年前后出土于厦门市莲坂村。陶质板状,呈竖长方形,正面近边缘用阴刻线框边,高40厘米,宽35厘米,厚2厘米,正面镌刻券文。现存于厦门博物馆。另吴诗池:《厦门考古与文物》(厦门:鹭江出版社,1996年,第202页)亦有载,略有异,题头添“五王夷买地券”。此券文参照何文。查陈表,至正二十一年十月朔戊寅,何日书契,不得而知。
9
明万历二十三年郑岳买地券
皇明亚中大夫云南布政司左参政、谦山郑公,讳岳,字永翰,居大明国福建福州府长乐县二都异难乡崇丘里龙阳人,今寓闽县左二坊东街金鱼境住,生于嘉靖丙申年正月初二酉时,卒于万历壬辰年六月二十七日酉时,春秋五十有七。今则卜兹宅兆,安妥遗鬼,凭牙人张坚固等引到武夷山主、当山土地处,自用冥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零九文,买得吉地一围,坐产侯官县三十九都莲花峰之原,坐壬向丙,上至青天,下至黄河;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中央吉地,开建墓堂,涓取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岁三月二十三日丑时安葬。墓内十二时辰,金鸡玉犬,依时鸣吠;柏人铁牛,木奴瓦婢,胜光神后,功曹传送,各守阴阳。千年宅冢,万载吉祥,亡人安隐,风水利宜。天上七十二星,点点光辉,照出中天二十八宿,个个拱辰。葬后儿孙富贵,大发财产,文林茂盛,科甲流芳。山间魑魅魍魃,无道之神,不得侵占。如有此等,阡陌大将军施治。奉太上白鹤仙师急急如律令敕。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岁三月廿三日立契。
牙人 张坚固(福)。
保人 李定度(寿)。
看墓人 万年春(康)。
代书人 许长义(宁)。
阴阳交泰 。
录自徐心希:《试论福建民俗及其教化作用》,《闽台文化》(泉州闽台关系史博物馆编)1999年6月第3期。
该买地券出土于福州市郊区一明代墓葬,正反文交替。查陈表,万历二十三年三月朔甲戌,二十三日丙申,乃“鸣吠日”。
10
清顺治四年杜方参买地券
伏以天地初分,乾坤交泰,日月仝照,阴阳分明。今于顺治肆年四月拾陆日,信公杜方参□信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托得张坚固、李定度为中□,买得地主武夷王坟地一所,坐落道者山,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上下四至分明为界,葬于自己暨配王氏。自葬已后,万代光荣,子孙昌盛,田园万顷,进丁进产,肇发簪缨,日富日贵,继世云仍,不敢违约,土地证明,恐后无凭,亲立契书全砖,□□□□坟主收受,永荫儿孙福寿无疆。为照者示。
仝中人 李定度。
作中人 张坚固。
顺治四年四月 日 卖人武夷王。
代书人 天上鹤。
证见人 东王公。
仝见人 西王母。
抄自吴诗池:《厦门考古与文物》,厦门:鹭江出版社,1996年,第36页。
此券系1986年4月在福建厦门杏林双穴墓出土,原文墨书于一呈方型之砖上,券文书写布局较特别,呈椭圆形,由外至内按顺时针螺旋式书写,券尾名字位于椭圆形券文正中间,由右至左书写。现存于厦门博物馆。
查陈表,顺治四年即永明王永历元年,四月朔壬申,十六日干支为丁亥。
从上表可知,福建出土的买地券文本的书写程序及主体的文化要素,基本上是持续和稳定的,带有“超地域性”的特征,同中原或北方出土的买地券差异不大,亦带有道巫结合的成分。此是其一。
按这些买地券言及的丘墓之神,即《赤松子章历》卷六《又大冢讼章》所说的“地狱所典主者” [⑧],亦常见于中原、北方的各类买地券当中。[⑨]如唐咸通二年王楚中买地券所谓的“地下卅六神”,指的就是地吏或丘丞相墓伯等“镇墓神”。而代表主宰人间和幽冥权力的“天帝”及“如律令”等字,更是中原、北方地区镇墓文或买地券常见的特征。不过,中原、北方地区的镇墓文或买地券绝大多数谓“天帝使者”(如黄神越章)主召律令[⑩],王券则曰“亡人”亲诣“天帝”作判官(“任亡人执此契券,诣天帝择论讼”)。这种有关亡灵“位”的置换,可能透露了时人希望在彼界更富有自由度的意识。而宋淳熙十三年蔡氏买地券的格式,更是同北宋《地理新书》所载的中原、北方地区的地券格式相近[11]。宋绍兴十九年郭三郎、聂十五娘买地券文后有符箓,碑首刻有北斗七星图案和莲花图纹。
其二,在地域其它社会和文化因素的作用下,这些明器积淀着地域社会、文化发展的一些信息,记录和传承了地方一般知识、观念和信仰世界的历史。宋代以来,风水“理气方位”派(宗庙之法)盛行于福建地区[12],买地券文本亦记录和传达了闽中汉人重视“理气方位”或“五姓音利”等信仰知识和观念系谱。
比如,王楚中买地券带有一些有关“星体”和“方位”的语辞。“日月星宿为明”;“西北边乾山岗”。王券的“内园(圆?——引者注)外方”字样,说明时人可能已经将“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念物化于坟墓形制当中了[13]。宋绍兴十九年郭三郎、聂十五娘买地券提到墓穴“来龙乾亥(穴场后面的是来龙为西北方向——引者注,下同)入路,兖仙□穴□,甲卯向(穴场坐西向东),发□水,折艮(东北方)癸(北方),归艮(东北方)甲(东方),长流甲(前述三句,指穴场前的来水从东北方折归流向正东方)”。宋淳佑三年黄氏买地券提到穴地“音利吉方……坤山,坐丁向癸(穴场是西南方向的来龙,坐南朝北——引者注),利居安塉”。当然,这类知识观念系谱亦反映于其他地方出土的买地券中。
宋代以来,尽管福建“俗重凶仪,亲亡,或秘不举,至破产饭僧”(《宋史.蔡襄传》),但因受到土著畲民(其先民为闽越族人)火葬焚尸取其骨殖的葬俗[14]及西域佛教传统的影响,福建各地亦盛行火葬之俗。今福州、泉州等地亦屡见宋代火葬墓。[15]直至清代,地方儒家学者还在抨击此俗,以为有违孝道和宗法观念。按希腊有史早期,火葬代替墓葬之后,祖先观念日趋淡薄。[16]不过,在明器神煞制度及理气派风水观念的影响下,火葬的盛行并未弱化福建地域的祖先崇拜。实施火葬的当地人仍然考虑墓主的仙命、“五音姓利”等因素,来卜日择葬、确定墓穴内外方位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时人对祖先崇拜的一种异于主流儒家学说的理解。[17]亡者尸体的火化,并未意味着祖先与子孙脱离了关系,在子孙有意的象征性安排下,祖先依然“在场”,阴阳之间“互动”依然有序。
比如,福州西湖西岸附近的北宋火葬墓出土了两方砖制墓地券,可辨字有“元丰□年。……桂林里……”等。[18]南平大凤乡店口村的南宋早期墓,内有铁地券一方,但已锈残;另有砖制地券一方,砖面墨书楷体,可辨“维……岁次壬子十二月□□六申日癸亥间□□□为□吴七娘行□□七十一岁值身亡”等字。[19]宋淳熙十三年买地券的墓主蔡氏,乃死后廿五年安葬,可能先寄厝后火葬,“黾筮叶从,相地袭吉”。宋嘉定十五年许廿三郞、叶十五娘买地券亦火葬墓出土,谓穴“内立辛酉向,外作壬向”,其骨灰陶罐的铭文更书有同“五音姓利说”有关的“羽音翁”、“羽音婆”字样。这些“立此存照”的记录,是造墓者及书写者刻意要保存的“声音”,表达了时人重视墓地风水、追求人地和谐的价值取向。
当然,越汉共通的鬼神观念及祭祀传统的记忆,也在买地券习俗中得以反复的再现。比如带有“武夷王”字样的买地券明器一直是闽人丧葬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武夷王除是一位保护墓主的丘丞小神之外,有时还是负责阴宅(地下)土地归属的地主。而武夷君(王)信仰,堪称是汉代以来汉、越二族之鬼神观念、祭祀文化有机交融的产物,是土著的机鬼信仰与中原汉族的巫道观念的结合。它既是闽越人的原生文化因素在汉文化系统中的积漃与遗存,也是中原强势的汉文化因素在闽越土著文化层上垒积、覆盖的后果。这或许有助于我们从中审视土著声音音频是如何在神灵形象上被汉人重新编码、组合的。[20]
其三,按买地券习俗通常和斩草破土仪轨有关,或于斩草日[21],或于下葬日埋之。[22]据笔者对东汉至清出土的买地券、镇墓文明器的统计分析,这些文本的葬日或斩草日,大多是有规律可循的,基本符合选择术中所谓的“鸣吠日(庚午日、壬申日、癸酉日、壬午日、甲申日、乙酉日、庚寅日、丙申日、丁酉日、壬寅日、丙午日、己酉日、庚申日、辛酉日)”或“鸣吠对日(丙子日、庚子日、壬子日、乙卯日、辛卯日、丁卯日、癸卯日、丙寅日、甲午日、甲寅日)”,并经常结合“五音姓利说”来判定日期吉凶。一些买地券文本的用辞,或可作为直接之佐证。如陕西甘泉县明隆庆六年王氏买地券,有“羊角音承凶安葬券式地契维大明隆庆六年岁次壬申五月建午十八日壬寅日合鸣吠本音安葬吉日”字样。[23]
今笔者所见,记录鸣吠日或鸣吠对日斩草葬亲的习俗之最早文献应为唐代。但统计分析表明,有关“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的神煞观念,似可早推至东汉时期。[24]
按明代克择家刘春沂(福建建阳人氏)《刘氏家藏阐微通书》卷四《丧葬篇》(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铁券文式”提到“金鸣玉吠,歌吼吉辰”等字样,进一步表明买地券与这种神煞观念的密切关系:“某府州县乡人某氏某名号,生于某年某月日,终于某年某月日,寿元几何,今择于某年某月某日时,合天地和宁,金鸣玉吠,歌吼吉辰,奉柩葬于某乡村土名某山某向之原,筮龟叶吉,易卜允臧,伏维皇天后土、山川钟灵,衲祗保佑,广锡洪庥,存土相安,永叶祯吉。谨告”。明万历二十三年郑岳买地券亦有“墓内十二时辰,金鸡玉犬,依时鸣吠”字样。
方诗铭曾经提出“以检验买地券文干支纪日为主,参以内容是否符合汉制的原则”,作为鉴别买地券文本的真伪的标准。[25]吴天颖亦根据上述原则对买地券的干支致误之因进行了探讨。[26]笔者认为,斩草日/葬日的干支是否符合“鸣吠日”或“鸣吠对日”,亦是鉴别买地券或镇墓文真伪的标准之一,此标准亦能解释部分文本的涂改或笔误问题。[27]任何信仰民俗知识既有延续性,亦有变异性。福建出土的买地券的葬日或斩草日,基本上是符合上述神煞规律的,当然亦有未合的。而这类神煞观念,在唐、宋、元福建出土的墓葬明器、壁画、墓志铭中亦有所反映。[28]
据1936年泉州发掘的一座唐初砖墓,该墓古砖刻有“贞观三年闰十二月廿五日葬”字样,可能系拾骸后所遗之墓。[29]查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唐贞观三年岁次己丑,闰十二月朔丁酉,二十五日辛酉。是日葬者,“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相呼,大吉”。
三明市岩前村宋代壁画墓的朱雀左下方绘一只引颈昂鸣的雄鸡,鸡首涂红彩,尾染黑色,背部及翅羽部分间杂涂染红色。朱雀右下方绘一昂吠的卧犬,犬垂耳卷尾,颈系红色项圈,前挂一铃。[30]
将乐县光明乡出土的宋理学家杨时家族的元代墓室左室壁画,墓门处绘有一大花瓶,花瓶前侧及下方写有四行与堪舆数术相关的墨书文字:“其寿坟□□□尚……|[合盛天]大□[卦]| 后术士依此行用|大吉”。花瓶左下方绘有一只引吭的大雄鸡,鸡身点染黄彩,鸡尾用浓淡不一的墨色勾绘,栩栩如生。鸡身背部及腿部遭破坏。鸡身上方有火焰状纹样,再上绘有云彩图案。另右壁壁画门口下方绘一大犬,犬大耳下垂,伸颈,卷尾,作吠状,前脚立,后腿卧蹲。颈上系有绸带项圈,项圈前有垂铃。[31]
1974年泉州城东宋代火葬墓出土了一个长方形陶椁,内放陶制圆圈,圈上放青釉骨灰罐一个,椁的四角有陶制四灵一套,白磁碗一个,碗底外壁下圈环写有葬日“绍兴二十一年九月廿三日庚申□”,庚申日系选择术中的“鸣吠日”。至于碗底则有方框,内写有与风水术的方位信仰相关的“辛入乙方(穴场坐西朝东——引者注)”四字。
在北方、中原明器神煞制度的影响之下,买地券所录的神仙人物张坚固、李定度、蒿里老翁等亦被“南人”制成墓俑。这些神灵乃中原、北方堪舆家所杜撰的一类冥间神人,名号皆已附载了标志性的象征意义。
据《大汉原陵秘葬经》载,天子至庶人墓西北角均置“蒿里老翁”。《说文解字》谓蒿里乃“死人里也”,又称鬼所。福建墓葬出土的五代蒿里老翁陶俑,作扶杖、戴风帽老形象,南宋石雕作戴圆帽、菱形帽或巾帻帽老人形象。老者的形象和角色,喻含着人们对身体形态与死亡关系的直观的理解。另外,张坚固、李定度经常联袂出现,以作为穴场合法“成交”的见证人或保人或地主。张坚固、李定度,即蕴涵着法度永久、交易有律、度量准确之意,也是人们注重坟墓坚固和墓内外方位准确的物化象征。
闽侯县怀安南宋墓出土的李定度和张坚固的石俑,前者束发超脱头顶小冠,身着直掇长袍,后者头戴方形帻巾,身穿团领长袍[32]。二者基本上是中年人的形象,均正面立像,双手交合,表情严肃。这种形象设计,很可能透露造作者关于这类特殊的地下神祇角色之功能的一种“无意”的领会。就像我们平常合拳作揖表达诚意一样,石俑仿佛在当面同观者(或墓主、或现实中墓主的亲人)作揖“对话”,表明自己的“承诺”和“信用” 。[33]
闽赣二省是中国近世风水两大流派流行的地区,择地的堪與师(风水仙)的形象还同卖地或做中人的张李二神一起在墓地中出现。如江西临川县温泉乡宋墓出土过张仙人瓷俑一式二件,“眼观前方,炯炯有神,束发绾髻,身穿右衽长衫,左手抱一大罗盘,置于右胸前,右手紧执左袖口。座底墨书‘张仙人’”,俨然一位地理阴阳堪與术家,即《大汉原陵秘葬经》所记的地理阴阳人张景文一类人物。[34]闽侯怀安以及福州东郊金鸡山南宋墓出土的风水仙师俑[35]系寿山石雕俑,头戴贌头帽,身着团领长袍,手持罗盘,正面或侧面立像。比较而言,风水仙师的形象似乎亲和和超脱随意一些。这与风水先生游走四方的职业特征也很相符。
正象巫鸿所指出的:“每一个俑都是对人像的‘体’(body)和‘面’(face)’的一个特殊表现;每一个俑都从属于为死者建立的一个特殊象征空间” 。[36]将券文原所记录的神祇张坚固、李定度及堪舆术家蜕变成随葬的俑来陪伴,似乎也透露了古人对神祇能否履行承诺的“紧张感”,以及对现实中的风水先生能否择到吉地的“不信任感”。至于买地券的制作材料,大都是陶、石、砖等不易朽坏的东西。用Mircea Eliade的话说,其所隐含的象征,“展现的是持久、永恒和不朽,总之,是一种独立于时间的存在模式”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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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关于福建居民的历史渊源和中原、北方士民南移的过程,请参考陈支平:《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陈支平:《福建六大民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民族”主要是一种社会文化建构,而非生物学事实,我们所说的入闽的北方或中原汉民,也是一个宽泛的族群认同与分类概念。有关入闽汉人或汉民的说辞,仍然是一个便于进行有效分析的“理想型”概念。当然,这也是入闽移民的自我构建,不理解这点,则无以比较和解释所谓汉越的文化互动。
[②] 李如龙:《福建方言》第1章《汉人入闽与福建诸方言的形成》,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③] 吴泰明:《福建秦汉墓葬文化类型及其民族史意义》,《东南文化》,1988年3-4期(合刊)。
[④] 林忠干:《论福建地区出土的汉代陶器》,《考古》1987年第1期。
[⑤] 林忠干、林存琪、陈子文:《福建六朝墓初论》,《福建文博》1987年第2期。
[⑥] 林忠干、林存琪、陈子文:《福建六朝墓初论》,《福建文博》1987年第2期。
[⑦] 吴春明、林果:《闽越国古都城考古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28页。
[⑧] 该书据东汉《千二百官章仪》及《三百大官章》等编成,约出于南北朝,参照《道藏》第11册,文物出版社(北京)、上海书店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221页。
[⑨] 如徐副买地券(王育成:《徐副地券中天师道史料考释》,《考古》1993年第6期)和刘顗
买地券(郭沫若:《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文物》1965年第6期)所记
录的丘墓之神。
[⑩] 参见吴荣曾:《镇墓文中所见到的东汉道巫关系》,《文物》1981年第3期。
[11] 《地理新书》卷十四“斩草建旄条”曰:“用铁为地券,文曰:某年月日,具官封姓名,以某年月日殁故,龟筮叶从,相地袭吉,宜于某州某县某乡某原安厝宅兆,谨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兼五彩信币,买地一段,东西若干步,南北若干步,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分擘四域,丘丞墓伯、封部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千秋万岁,永无殃咎。若则干犯呵禁者,将军亭长收付河伯。今以牲牢酒饭,百味香新,共为信契。财地交相分付工匠修造,安厝已后,永保休吉。知见人、岁月、主保人,今日直符、故气邪精不得忏恡。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主人内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五帝使者女青律令。”(北京大学图书馆藏金刻本《重校定地理新书》卷十四,《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术数类,第105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12-113页)
[12] (明)王祎《青岩丛录》曰:“堪舆家之说,原于古阴阳家者流。古人建都邑,立家室,固未有不择地者。而择地以葬,其术则本于晋郭璞所着《葬书》二十篇,多后人增以谬妄之说。而择地以葬,其术则本于晋郭璞所着《葬书》二十篇,多后人增以谬妄之说。蔡元定尝去其十二,而存其八。后世言地理之术者,此其祖矣。自近世大儒,考亭朱子以及蔡氏,莫不尊信其术,以谓夺神功、回天命,致力于人力之所不及,莫此为验,是固有不可废者矣。后世之为其术者,分为二宗:一曰宗庙之法,始于闽中,其源甚远,至宋王伋乃大行。其为说主于星卦,阳山阳向,阴山阴向,不相乖错,纯取五星八卦,以定生克之理。其学浙间传之,而今用之者甚鲜;一曰江西之法,肇于赣人杨筠松、曾文廸,及赖大有、谢子逸辈,尤精其学。其为说主于形势,原其所起,即其所止,以定位向,专指龙穴沙水之相配,而宅拘忌在所不论。”(《五朝小说大观》,上海:上海扫叶山房民国十五年刊行)
[13] 按福建闽南一带主流的坟墓形制,墓丘是圆的,而墓室外表及墓庭是方的,人们俗称“龟
壳(甲)墓”,这种墓形在宋元时期应开始成形了。详情请参照:周星:《福建省の龜殼墓
と風水》,载《アジア遊学》第47号《風水の歴史と現代》,2003年1月,第46-54页;
陈进国:《信仰、仪式与乡土社会:风水的历史人类学探索》第2章,北京:中国社会科
学出版社,2005年,第199-243 页。
[14] 地方志书猜测这种葬俗主要跟畲民的迁徙有关。据《中国民族文化大观·畲族篇》(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年,第170-172页)所录的丧葬资料略作说明。如明万历《永春县志》卷三《习俗》载,本地畲民“人死刳木纳尸,乃焚木拾骨浮葬之,将徙,取以去远”。清卞宝弟《闽峤輶轩录》亦载闽东霞浦畲民“人葬刳木纳尸其中,少长群相击节。主丧者盘旋四舞,乃焚木拾骨,轩诸罐,浮葬林麓闽,将徙则取以去”。清同治江西《贵溪县志》卷一四《杂类轶文》载,是地畲民“遭亲丧,舁棺至山麓火化之,拾其骨,请于主人求隙地葬,不起坟。主人恐其久而诈,平地以为坟地,督之令高,今已隆然起三四尺矣”。畲民后来采用的一次棺木土葬、停棺拾骨土葬、“拣金”拾骨二次葬,反而是受汉民土葬习俗和风水观念的深刻影响。如清乾隆《永春州志》卷七《风土志》载,当地畲民“近又与土民婚,并改其焚尸浮葬之习,亦足见一道同风之化云。”福安县东山《雷氏族谱》内《家训》载:“父母临终衣衾棺椁在所必备者,孝子之情也。刻今多有火葬之说,竟敢斫官而焚之,不孝之罪莫甚于此。此后族内人等葬具称家之有无,断不可以鞠育顾复之恩而为斫棺焚尸之惨,违者鸣官究治。”
[15] 《福州市发现宋代砖墓一座》,载《考古参考资料》1956年第1期;《厦门岛首次发现宋
代火葬遗物》载《考古参考资料》1958年第1期;《泉州、南安发现宋代火葬墓》,《文物》
1975年第3期。
[16] 参见何炳棣:《读史阅世六十年》,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42页。
[17] 所谓的“内立○○向”,指棺柩或骨灰罐安置的方位;“外立○○向”指墓碑的方位。
[18] 《福州市发现宋代砖墓一座》,《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1期。按北宋元丰年号起始年
份是公元1078年至1085年。
[19] 张文奎:《福建南平店口宋墓》,《考古》1992年第5期。按南宋朝岁在壬子者为绍兴二
年(1132)及绍熙三年(1192)。
[20] 有关买地券习俗与武夷君信仰的关系问题,可参照陈进国:《福建买地券与武夷君信仰》,《台湾宗教研究通讯》,2002年第3期;陈进国:《信仰、仪式与乡土社会:风水的历史人
类学探索》第1章,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71-81页。
[21] 如隋大业六年陶智洪买地券就有“维大业六年,太岁在庚午,二月癸巳朔,二十一日癸丑
斩草”等字样。(熊传新:《湖南湘阴隋大业六年墓》,《文物》1981年4期)
[22] 北宋《重校定地理新书》卷十四“斩草建旄条”:“凡斩草日,不宜与葬月。凡斩草日,必丹书铁券埋地心。”(北京大学图书馆藏金刻本《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术数类,第105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12页)陈定荣:《南宋张君重四宜义地券》(《文物》1987年第2期)称:“青乌子曰:按鬼律,葬不斩草,买地,立券,谓之盗葬。” 明代刘春沂(福建建阳人氏)《刘氏家藏阐微通书》卷四《丧葬篇》(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曰:“斩草破土,谓开车墓、掘金井、下砖等事。”
[23]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延安地区文管会甘泉县文管所:《西延铁路甘泉段明清墓清理简报》,《考古与文物》1995年第2期。
[24] 详文可参照陈进国:《金鸡鸣,玉犬吠——买地券/镇墓文之斩草日或葬日规律的统计分析,兼谈买地券/镇墓文的鉴别》,未刊稿。例如:
(1)敦煌文书伯2534号《阴阳历》卷十三《葬事》提到下述一些日子属吉日,例如:“冬择日第十一。十月立冬节。丙寅日,火平地下丙申,此日殡埋、启殡、斩草,吉。庚午日圡危地下庚辰,日金鸡鸣,玉狗吠。此日葬及殡埋有黑乌应,神灵安宁,子孙吉昌,启殡、发故、斩草、起圡,吉。角、羽二姓用之呼人凶。癸酉日(略——下同,引者注)……乙酉日……丁酉日……壬寅日……己酉日……乙卯日,水乏地下乙未,此日殡埋、启殡,吉。辛卯日木乏地下辛丑,月金鸡鸣,玉狗吠。此日葬及殡埋,神灵安宁,宜子孙富贵,大吉。启殡、发故、斩草、起圡,吉。宫、商二姓用之凶。”
(2)北宋王洙奉敕所修《重校地理全书》卷第十一《择日吉凶》(载《续修四库全书》[子部·术数类]第105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凡葬年月既吉,然后须吉日吉时。择日之法,有三甲子。天上甲子起于人中甲申,次乙酉,枝干具须行。(一日,天上甲子起于人中甲辰。□癸卯支干俱遵行者葬也。)人中甲子,世所以历日者,枝干俱顺行。地下甲子起于人中甲戌,次乙酉,干顺而枝逆。萧氏云祭天及章醮用天上甲子,小筮推命寿用人中甲子,动土祭地用地卜甲子人中甲子通者吉。”庚午日、壬申日、癸酉日、壬午日、甲申日、乙酉日、庚寅日、丙申日、丁酉日、壬寅日、丙午日、己酉日、庚申日、辛酉日,“右一十四日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相呼,大吉”。丙子日、庚子日、壬子日、乙卯日、辛卯日、丁卯日、癸卯日、丙寅日、甲午日、甲寅日,“右十日吕才以为虽金鸡不鸣,玉犬不吠,而与鸣吠之辰相对,故可用斩草、启故,或与月便用之殓殡、权厝,吉。” “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呼。凡鸣吠日、鸣吠对日,若通主人本命正冲日、行年日、行年正冲日,并不可用,或遇同旬冲日,亦宜忌之。旧说金鸡鸣、玉犬吠,上下不相呼,或以为桃都山有大桃树,盘屈三千里,上有金鸡,下有二神,一名欎,一名垒,并执苇索可不祥之鬼,及天将旦,日照金鸡则大呜,天下众鸡悉从而鸣。金鸡鸣讫下食恶鬼,金鸡鸣,百鬼皆走避,故吉。按孙季邕曰:若言金鸡日照则鸣,无不鸣之日;若言鬼畏金鸡,所葬之灵亦同鬼道。此言妄矣。凡十二辰中鸣吠者四,惟寅午申酉是也。不鸣吠者八,丑未辰戌巳亥子卯是也。辰戌丑未者五行之墓,巳亥者为人中甲子,左行地下甲子,右行而会于巳亥之上,为重月凶事重凶。子卯相刑,母子无恩,惟与鸣吠之辰相对者可用斩草或与月便者兼得殓殡、启故,故言金鸡鸣玉犬吠者,乃先贤假饲其名耳。阳德比金之光辉,阴德象玉之润泽,故称金玉焉。寅午者火之位,阳之精,象日,日出天将曙,鸡能先知,故鸣而告人也,故曰金鸡鸣。金鸡主阳,阳唱即阴和,故云犬吠。申酉者金之位,阴之精,象月,月明则非人伏匿,犬性警遇,非人即吠,故云玉犬吠。玉犬主主阴,阴呼即阳应,故金鸡鸣。又言上下不相呼者,上言呼父母,下言呼子孙,其日阴阳相应,凶神即伏,何更得上下相呼邪?”((第75-76页)
(3)清修《四库四全书》所载《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五“鸣吠日”、“鸣吠对日”条亦引唐僧一行话说:“鸣吠者,五姓安葬之辰也。用之者得金鸡鸣,玉犬吠,上下相呼,亡灵安稳,子孙富昌。”“鸣吠对旦者,用之破土斩草也。”“神煞起例曰:金鸡鸣,玉犬吠,并鸣吠对日,相传始于郭公而定于邵子,举世用之。大葬日曰金鸡鸣,玉犬吠,小葬日曰鸣吠对。………盖生人之礼,属于阳;葬者藏也,属于阴。夫人身有生死,一世之阴阳也;四序有春秋,一岁之阴阳也;十二时有昼夜,一日之阴阳也。阳取乎阳,阴取乎阴,各从其类,道本自然耳。时日之阴阳分于日之出没。日出东方为阳生人之事也;日入西方为阴送终之事也。金鸡者酉为日入之门,玉犬者戌为闭物之会。”
[25] 方诗铭:《从徐胜买地券论汉代‘地券’的鉴别》,《文物》1973年第5期;《再论‘地券’
的鉴别——答李寿冈先生》,《文物》1979年第8期。
[26] 吴天颖:《汉代买地券考》,《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
[27] 比如,关于永寿二年(156)刘孟陵镇墓文涂改的问题。吴天颖谓“因故延期使用而涂改不
周所致”,“据《陈表》,永寿二年朔旦为己未非三月而是二月,是月小建,则三月当为戊
子朔;即使姑且按己未朔推算,廿二日亦当为庚辰而非己酉;倘按三月戊子朔,则廿二日
正为己酉。”(《汉代买地券考》,《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收藏者中村不折曰:“此瓮
原为‘永寿二年二月己未朔十六日甲戌’所书者,后经篡改,……可以想见原为二月,使
用者因故延至三月,于是‘二’上加一成‘三’,‘十六日甲戌’改为‘廿二日己酉’,但
朔之‘己未’原封未动,故如此也。‘二’上加‘一’痕迹明显。二月系廿九日,其朔旦
始于已未终于丁亥,三月之朔为戊子,其廿二日正为己酉,悉合《长历》。”(转引自吴天
颖《汉代买地券考》)议者未知为何券文要改动之因。其实,当时埋葬者很可能是意识到
原所选二月之葬日未合鸣吠日,故改三月鸣吠日。
[28] 据林中干《福建五代至宋代墓葬出土明器神煞考》(《福建文博》1990年第1期)载,福建
宋墓有陶瓷或石制的金鸡、玉犬俑,以起镇守幽宅之职能。
[29] 庄为玑:《古刺桐港》,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17-119页。
[30] 福建省博物馆、三明市文管会:《福建三明市岩前村宋代壁画墓》,《考古》1995年第10期。
[31] 福建省博物馆、将乐县文化局、博物馆:《福建将乐元代壁画墓》,《考古》1995年第1期。
[32] 林忠干:《福建五代至宋代墓葬出土明器神煞考》,《福建文博》1990年第1期。
[33] 巫鸿在分析墓中西王母形象的意义时指出:西王母无似环绕的随从,而只是面向画面外的观者(或现实中的信徒),这种构图是开放式的,其意义不仅在于画面的内容,而且必须依赖于偶像与观者(或信徒)之间的关系。(氏著:《礼仪中的美术:巫鸿中国古代美术史文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256、469页)
[34] 陈定荣、徐建昌:《江西临川县宋墓》,《考古》1988年第4期。
[35] 考古学界把此俑统称作“张仙人俑”,值得商榷,叫做“风水仙师俑”可能更妥当些。
[36] [美]巫鸿:《礼仪中的美术:巫鸿中国古代美术史文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第588页。
[37] 米尔恰˙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著,晏可佳、吴晓群、姚蓓琴译,《宗教思想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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