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征文及注意事项
2008-02-25 14:21:14 作者:佚 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女士/先生:
由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和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拟定于2008年5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现向各位同仁征文。征文截止时间:2008年3月30日。
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研讨会为小规模、高层次的专题研讨会,研讨会将设如下三大议题:
(一)民间法的学理研究
1、法人类学、法社会学与民间法研究;
2、民间法研究的学术地位及其社会影响;
3、民间规则与法律方法的关联研究。
(二)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社会
1、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形成的日常生活机理分析;
2、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秩序建构、人权保障、社会自治;
3、村落社会结构变迁与民间法、习惯法的可能前景。
(三)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与纠纷解决
1、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地方性知识的运用;
2、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司法方法的可能贡献;
3、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在司法中的运用。
(论文题目可自拟;在实证调查基础上的论文优先选用)。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4月或5月
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三、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住宿费费用自理。
四、论文提交时间与方式
论文提交时间:2008年3月30日前。请各位参会人员准时提交论文,以便及时打印、装订并确定会议日程。
论文提交方式:将会议论文以电子版(WORD文档形式)提交联系人电子信箱。
五、注意事项
1、如您准备赴会,请将会议回执于
2、报到须持会议组织者给您发出的邀请函。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刘利老师 027-67844817(O) 手机号15972073799
刘忠老师 027-62692800
潘弘祥老师 027-62681068 13237173343
联系电话:027-67844817
电子信箱:lily928765@sina.com fxybgs@126.com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黎海鹰老师:0631—5688713
电子信箱:folkla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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