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文化观念是如何被制度化的——兼论司法的文化功能
2008-11-08 18:29:38 作者:巢志雄 来源:http://seiya.fyfz.cn/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一、“凶宅”引出奇特官司
李树诚是湖南省怀化市一名内退干部。妻子去世后,他与独生儿子李忠云一同生活。2005年8月,李忠云带着妻儿出去游玩时出了车祸,一家三口全部身亡。儿子死后,李树诚住在那套房子里经常睹物思人,他决定忍痛卖掉儿子的房子。
几天之内,就先后有几个人和李树诚联系买房,但一听这房子原来的主人一家死于车祸后,马上反悔了。为了尽快卖掉房子,2006年3月,李树诚将房屋的产权转移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再次发布了卖房的信息。来人叫江桂龙,看过房子与产权证后,江桂龙挺满意。双方很快商定房价为7.8万元,并签订协议。2006年10月,江桂龙与女朋友谢丽蓉结婚了,住进了这套房子。
有天晚上,当谢丽蓉打开衣柜时,一张李忠云和妻子刘仁秀的照片突然从衣柜里掉了出来。谢丽蓉捡起来一看,不禁惊叫一声。原来,谢丽蓉与李树诚儿媳刘仁秀是小学同学。更巧的是,谢丽蓉还是那次车祸的幸存者之一,在临上车前,她还与刘仁秀打了招呼。那次事故,她是亲眼看到的,每次想起都会不寒而栗。当天晚上,谢丽蓉几次从噩梦中惊醒。一连几天,她的情绪都十分失常。
江桂龙认为,这张照片肯定是李树诚留在这里的。那么李树诚与照片上的人是什么关系呢?江桂龙就到公安局户政去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原来李树诚竟然是李忠云的父亲!当江桂龙将查证结果告诉妻子时,谢丽蓉更加害怕了,当晚几次从噩梦中惊醒。
“凶宅”引来家庭惊变
江桂龙找上门来了,他提出将房子退还给李树诚,要李树诚将买房款退给他。李树诚一听非常生气,说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啊?见丈夫灰溜溜地回到家,谢丽蓉十分不满,大骂江桂龙是窝囊废。江桂龙实在忍不住,与谢丽蓉争吵并扭打在一起。最后还是岳父出来解围:“如果李树诚实在不肯退钱,你们还是想办法将房屋卖掉算了。”江桂龙一听这倒是个办法,于是紧急联系卖房。由于刚新婚不久就要出卖新房,购房的人都认为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于是经过打听,事情就穿帮了。江桂龙不但卖不了房,而且这件事如同瘟疫一般传了出去,成了大街小巷的热门话题。
谢丽蓉提出要到外面租房居住,可是刚刚结婚、买房,江桂龙根本没钱租房。见一时租不到房,谢丽蓉只得作罢。每天深夜的噩梦时时将谢丽蓉惊醒,深受折磨的她一受到惊吓,又责怪丈夫无能。但这样一来,夫妻之间的摩擦与矛盾日益加深。
二、广泛流传的“凶宅”观念
“凶宅”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传统文化现象,深深地刻在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观念中,它是指迷信认为不吉利的或闹鬼的房舍。普通人从事任何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都要考虑这处不动产是否“吉利”,并考察该房屋的“历史”。
长安多大宅,列在街西东,往往朱门内,房廊想对空。枭呜松挂枝,狐藏兰菊丛。苍苔黄叶地,日暮多旋风。前主为将相,得罪窜巴庸。后主为公卿,寝疾殁其中。连连四五主,殃祸继相踵。自从十年来,不利主人翁。风雨坏檐隙,蛇鼠穿墙墉。人疑不敢买,日毁土木功。[1]
在这种情形下,房屋的价值是由其“历史”决定的,能不能居住取决于它的历史是否“干净”。唐宋时代的长安是国际化的繁华大都市,又是盛唐时代的帝国首都,达官贵人聚居于此。每时每刻都有不幸事件发生,权贵的罢黜、商贾的败落、豪门的是非、盗贼的劫掠和正常的生老病死都发生在长安城的宅院内。长安城的许多宅院被人们贴上了“凶宅”的标签,最后出现了“长安多凶宅,无人敢居”[2]的局面。
“凶宅”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
1.屋内发生凶杀命案。
屋内发生凶杀命案是“凶宅”产生的最为常见的原因。凶杀命案乃血光之灾,依中国人的鬼魂信仰见解,屈死的人将化为冤魂驻留阳间,等冤情昭雪的时候才肯离开。
开元中,张嘉祐为相州刺史。使宅旧凶,嘉祐初至,便有鬼崇回祐家。备极扰乱,祐不之惧。……嘉祐问:“女郎何神?”女云:“己是周故大将军相州刺
刺史是汉代以后中央派驻地方的大员,在地方上代表皇帝行使权力,往往很有政治前途,官阶很高。张嘉祐官至刺史,虽然能做到“祐不之惧”,但是也免不了顺从“凶宅”的文化观念,厚待冤魂。
从浙江来昆做建材生意的王老板,租住了一套民房,可住了不到一个月,王老板偶然得知其居住的该房间里不久前曾发生过一起凶杀案,死过一个人在里面,王老板及其家人再也不敢住了,向房东索要已预交了两年的租金,但房东执意不退。法院判决:撤销原、被告双方所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因该合同取得的租金返还原告。【2002年5月 昆明】
中国人惧怕“凶宅”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王老板仅凭“传闻证据”就立刻搬出该所房屋,而房东执意不退租金也从侧面看出该所房屋出租的困难。
2.屋内发生自杀事件。
为什么自杀事件也能造成“凶宅”?除了惧怕冤魂的文化观念外,人们还担心自杀的传染性。在有关自杀的研究中,自杀的传染性是一个受重视的现象。社会心理学家对1973年-1979年美国电视报道自杀事件的研究报告指出:电视报道自杀事件确能导致青少年自杀率上升,越多媒体报道,内容越详尽,则引致自杀率上升幅度也越大。青少年女性自杀率上升约13%,男性上升5%。[4]研究表明,自杀的模仿性现象及潜意识引导确实存在。
3.屋主意外遭祸身亡。
厦门的
我们每个人都惧怕遭遇意外事故,因意外事故而死亡更是不幸中的不幸。人们无法科学地把握这种偶然性事件的发生机制,一旦遭遇不幸,往往会把原因归咎于居住的房屋“不吉利”、“风水不好”或是身边的人“相克”。中国人的文化观念里,房屋对一个人的命运有重要的影响,反之,根据房主的不幸遭遇可推定房屋“不吉利”或“风水不好”。
4.房屋发生灵异现象。
“灵异现象”历来是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房屋一旦与“灵异现象”有牵连,人们即产生恐惧心理。
梁末,蔡州有席家空宅,相承云,凶不可居。有回防都督军人魏佛陀将火入宅,前堂止息。曛黄之际,堂舍有一物,人面狗身,无尾,在舍跳踯。佛陀挽弓射之,一发即不复见。明日发屋,看箭饮羽,得一朽木,可长尺许,下有凝血。自后遂绝。[5]
魏佛陀是位骁勇善战的大将军,半夜撞见人面狗身且无尾的物体在晃动时,尚且能够镇定而发箭射杀。若换成普通的小民百姓,肯定不会有这样的胆量。
三、“破四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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