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国等编《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的实践》出版
2008-12-11 15:03:42 作者:佚 名 来源:本站讯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人民法院如何在司法过程中运用习惯,以丰富和补充妥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途径,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全面介绍了姜堰市人民法院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七个指导意见和说明,总结了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具体运用,分析了习惯在审判中运用的法律依据、原因和积极效果,探讨了习惯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理论意义。《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资料丰富而详实,内容全面,分析中肯。
本书由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目录
序(公丕祥)
导论在一个区域统一民事裁判尺度的构思(汤建国,唐登国)
第一篇 实践创新
一、指导意见
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2007年2月6日)
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一[婚约返还彩礼](2004年10月28日)
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二[赡养](2005年12月22日)
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2007年2月6日)
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商事](2007年4月3日)
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五[执行](2007年3月16日)
关于将善良风俗引入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六[保密](2007年6月1日)
二、实践运用
彩礼、陪嫁物、身份关系
分家析产及继承
抚养、赡养及扶养-
相邻关系,
丧葬.
交易习惯
执行
第二篇 理论探析
略论善良习俗的司法运用——以江苏泰州法院的具体实践为例(徐生炉)
善良风俗与习惯(孔凡文)
善良习俗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实践(孔凡文)
善良习俗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原因探析(罗昶)
善良习俗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效果(孔凡文)
善良习俗在民事审判运用中法院和法官的关系(孔凡文)
习惯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方式(孔凡文)
习惯在民事审判中运用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
司法机制(孔凡文)
基层法院中的法律与习惯——姜堰市人民法院对婚约财产纠纷的处理(2000-2007) (张宏扬)
民俗习惯司法运用的转化机理(汤建国,唐登国)
试论民间习俗应用司法的理论基础(汤建国,杨京)
司法实践中民俗习惯与国家法的关系研究——以姜堰法院司法活动为例(濮彦)
第三篇 社会反响
一、专家评说
司法中运用民俗习惯的必要性和必然性(陈桂明)
良俗与恶俗的判断标准(刘作翔)
法治、礼治与融治(高其才)
民众常识与法律的融合(范愉)
反思我国司法的能动性(谢晖)
民间习俗引入审判的程序问题(李浩)
民俗习惯调查和确认(眭鸿明)
理解习俗的文化意义、经济意义(吴英姿)
由“善良风俗”看法官找法与造法(王洪亮)
法官应当运用释明权(张镭)
具有多元、开放、务实眼光的法官(田成有)
把民俗习惯引入司法的路径(马荣)
法官职责与民俗在司法中的运用(杜豫苏)
民俗习惯与中华文明(杨润时)
二、媒体报道
善良民俗引入民事审判(《人民日报》记者汪晓东)
“善良民俗也是一种法律资源”(《半月谈》记者朱旭东)
姜堰运用善良风俗化解民间纠纷——收集民俗近千条整理资料十万字(《人民法院报》记者张宽明 通讯员 钱厚明 曹士平)
57件彩礼案零上诉——姜堰法院引入善良风俗处理彩礼返还纠纷调查(《人民法院报》记者张宽明)
引入良俗促和谐——记泰州法院利用善良风俗化解民间纠纷(《人民法院报》记者张宽明 通讯员 钱厚明)
要善于利用一切和谐因素(《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附录姜堰民俗习惯风情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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