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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明法”民间法与法律方法论坛之第八期

2010-12-10 22:16:50 作者:张琳琳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1210下午两点,第八期“理公明法”法律方法与民间法每周学术论坛在法学院资料室拉开了帷幕。参加本次论坛的有法学院教师刘毅老师、李辉老师和部分研究生。本次论坛由彭立勇同学主持,讨论主题是“学说的法律渊源地位”。

首先,由张琳琳同学介绍她的论文《论学说的法律渊源地位及其政治成因》,论文主要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界定了学说的概念,通过参考有关学者的观点提出了对学说的认识,并且区分了学说与法理两个不同概念。第二部分梳理了学说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在国内外的不同表现。第三部分从研究政治环境角度分析了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第四部分进行了总结,得出结论:学说作为一种法律渊源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地位,是与该国家的政治环境息息相关的。

然后,进入了评议阶段。本次论坛由李辉老师和刘毅老师评议。李辉老师主要针对第三部分的论述展开评价,她认为此部分的论述太概括,没有论证明白一些具体问题,而且政治环境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而本文中只针对了“政权统一”这么一个方面,未免有失偏颇。她还对第一部分中对学说与法理概念的区分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她认为可以从学理与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去进行区分。刘毅老师也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他认为这个选题很有意义,但是文章的结构没有处理好,导致成为了两张皮:第二部分的学说法律渊源地位梳理和第三部分的政治环境研究是两个问题,作者把它们结合在一起有些牵强。而且文章应该更多地从法理学的角度去展开论述,而不应在法律史上面着大量笔墨。老师还提出了相关的写作建议:可以结合着当今中国的现实状况去研究学说作为法律渊源发挥的作用,针对学说作为法律渊源发挥作用的路径,针对它对法律适用、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去深入挖掘和研究。

最后,是自由评议阶段。在本阶段,同学们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李永莉同学认为结语部分概括得不够准确。因为按照作者的概括会让人觉得立法、司法与学说是非此即彼、不可共存的关系,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她认为应该把学说放到立法与司法之中去论证,去研究学说作为法律渊源具体发挥的作用。她还指出,文章中主要考察了学说在历史上作为一种法律渊源的地位,但是对于现今的情况却论述较少。张超同学认为作者可以扩张法律渊源的概念,从立法、司法、执法整个过程中去研究学说作为一种法律渊源的影响。沈宏彬同学也针对引言和结语的重要性和具体写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第八期“理公明法”法律方法与民间法每周学术论坛圆满结束,到场的每一位都受益匪浅,这对我院的学术氛围营造和学生的学术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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