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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座的“习惯法”

2011-04-01 12:28:24 作者:肖畅 来源:长江商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在华中农业大学南湖论坛上,网友“玄冥子”的一篇原创帖大学生实用占座手册,引起不少关注。自称“小黄”的作者用了近四千字的篇幅向网友传授自己的占座经验。占座手册被分为教室上课占座、食堂吃饭占座、图书馆自习占座、考研自习占座和公交车占座五个部分,作者以分条列点的方式将占座需要的工具和占座要点清晰明了地写了出来。(详见本报今日A11版报道)

占座在各大学都是很普及的事儿。笔者所在的学校,曾不止一次地出台整治措施,但各类措施往往中途夭折。深究其中问题,可归结如下:其一,无法区分谁是中途上厕所、听电话,等等,不好一棍子打死;其二,收缴的占座物品难以保管,更难以交还给物主,而没收也是没道理的;其三,也是最根本的,习惯性力量太大,甚至占座行为背后有一套无形的规则在起作用。

这第三个问题,可以着重讲讲。大学可算一个较大的社群,行政上则是学校自我管理,只是,学校的行政系统往往没有延伸到各个角落,留下了很多空白地带。在这些空白地带中,学生们之间产生了自发的规则,有了自己的“习惯法”,体现于占座现象中则是最为明显的。

占座固然让人心烦,但无法实现自己利用资源、安排时间的心理预期更让人感觉不便,因此,大家还是会选择占座,并形成了自发的、普遍默认的规则。这套规则,也体现于对所占座位的剥夺上。如果有人占座而逾时,会被认为浪费了资源;因为“先占权”是无法代理的,如果被发现替很多人占座,有人请你让出位置,你无法据理力争即便能辩称自己的一个朋友上厕所去了,但不能说所有的朋友都去上厕所了;如果以最廉价的方式宣布自己对于一个座位的“临时占有权”,譬如铺一张白纸,那么有人会宣布你占位的方式无效……总之,占座的规则,体现了“先占原则”,体现了大学学习的流动性,体现了学生们共同的时间安排习惯,因此符合一种自然理性。在校规对此暂不做约束的情况下,这套自发的规则代表着唯一的合法性。

事实上,只要存在某种程度上公共的、自治的空间,自然理性蕴涵的一些基本原则都会显现,如果有传统的形成和习惯力量的支撑,会衍生出一套类似于“习惯法”的自发规则来,并且为人们自觉遵守。当然,还得看这个空间中,人们之间交往、摩擦的程度和频率,如果有更多的人都只当自己是过客,就不会在意有无规则,而这也是城市的公共秩序难以形成的原因之一。

回到“小黄”的帖子上来。他最后谈到了占座在公交中的运用,这种经验的无限扩张和类推,就让人难以理解了。城市公交终究不同于校园资源,其对应的行为方式完全不同,资源紧张程度和利用方式更加不同。占座规则也许对每一个在校大学生都是有利的,而排队应该是对于城市公交中的每一个搭乘者最有利的。只是,这个“最有利”,因为公交资源的高度紧张,因为人人皆是过客,也因为自治习惯的欠缺,往往难以实现,以至于连排队都需要政府不断地提倡。

关键词:|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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