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晖著《大、小传统的沟通理性出版》
2011-09-15 09:30:29 作者:佚 名 来源:http://user.qzone.qq.com/1302355627/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大、小传统的沟通理性
(目录)
日常生活批判与法学研究(代序)
大、小传统的沟通理性
——兼论当代中国官方与民间的法律沟通
一 、大、小传统间冲突的必然性
二 、沟通大 、小传统间冲突的既有方式
三 、契约性法律与自治:沟通大 、小传统的最高理性
四、中西之变、大小传统的断裂结构和沟通难题
五、央地关系、大小传统的断裂结构和沟通难题
中国法学的路向与民间法
一、法治、大国意识与中国法学的理想图景
二、拒绝西方?照搬西方?抑或寻求法学世界结构中的自我?
三、申言中国法学的路向
四、大国法理格局中的民间规范
全球化的法律、法理与民间法
一、法律的全球化所提出的几个重要的法理学问题
二、法律全球化对法理学研究的一般意义
三、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的定性问题
四、法律全球化背景下主权国家的作用
五、法律的全球化与法学家关于法律普适性的努力
六、“普适性”与“地方性”:法律全球化的悖论
七、法律全球化与法理的全球对话
八、对话的全球化与民间规范的作用
社会变革、法理学进路与民间法
一、价值选择与政治变革
二、社会实证与社会变革
三、规范研究与法律变革
四、回应型社会、民间规范研究和规范法学研究的结盟
当代中国的乡民社会、乡规民约及其遭遇
一、当代中国乡民社会的一般性描述
二、当代中国乡民社会的乡规民约
三、变革社会中乡民社会与乡规民约的遭遇
四、简要的结语
民间规范与习惯权利
一、何谓习惯权利?
二、民间规范作为习惯权利之载体
三、习惯权利作为民间规范之必要内容
四、结论:透过民间规范关注习惯权利
民间规范与人权保障
一、一国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回应国民在交往行为中的人权要求
二、民间规范自身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着不同人群的权利(人权)要求
三、借助司法把民间规范中的人权内容及其保障方式吸纳到国家体制中
四、借民间规范中的人权内容沟通大、小传统
法律、民生与民间规则
——兼论两岸交流制度中民间规则的作用
一、需要、民生与法律
二、民生、民间规则与法律
三、两岸交流、民间规则与民生保障
论民间规则与司法能动
一、司法能动与我国的司法能动
二、我国民间规则能动地进入司法的实然样式及评论
三、民间规则作为司法能动前提的可能条件
四、结语:司法能动与民间规则的地位
论民间法对法律方法的可能贡献
一、民间规范作为法源而被引入——国家认可
二、民间规范作为价值衡量的社会根据
三、民间规范作为判例或判例法产出的社会根据
四、民间规范作为司法论证的合法(理)性前提
论民间规范司法适用的前提和场域
一、民间规范适用于司法活动的基本前提
二、调整不能、民间规范与事实替代
三、法律漏洞、民间规范与发现法律
四、法律漏洞、民间规范与法律续造
五、基本的结论
论民间规范与刑事和解
一、刑事和解之权利义务分配中可能涉及的规范类型
二、刑事和解中民间规范运用的两个条件:接受和确信
三、刑事和解、民间规范类型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分配
四、民间规范与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
论民间法与纠纷解决
一、纠纷解决的一般分类
二、民间法与司法解决纠纷
三、民间法与诉讼替代方案
四、民间法与私力救济
论民间法与裁判规范
一、裁判规范界说
二、民间法直接作为裁判规范
三、民间法与法官构造的裁判规范
四、裁判规范对民间法的排除
论民间法研究的学术范型
一、民间法的概念范型——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二、民间法的问题意识
三、民间法的研究旨趣
四、一种新范型:“行为—裁判范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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