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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赟教授新著:《司法决策的过程——现实主义的解说》

2015-10-02 23:11:48 作者:湘江新语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周 赟,男,江西宜丰人,1978年生。2001年9月,辞职考取山东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研究生资格,2006年11月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律语言学与法律解释学,近年主要关注司法决策过程与司法体制改革问题。
 周赟著《司法决策的过程——现实主义进路的解说》,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8-1 出版

 

【内容推荐】

这是一部尝试着以现实主义姿态向关心法律实施、法律决策实际过程的法学者或法律实践者揭示、描述司法决策过程中诸层面、诸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的作品。

这种现实主义式的探索,其结论很可能并不“讨喜”,也就是说,可能并不符合许多人对司法决策的道德预期、情感愿望。但一方面,结论“不讨喜”未必意味着“不可取”、甚或“不必要”,因为就理论研究而言最重要的其实是有关结论是否在逻辑上、方法上讲得通而非其他;另一方面,或许至少同样重要的是:这“不讨喜”本身可能刺激、进而引发更多的人来重思、再思、反思当前实际上仍然占据主流的关于司法决策过程之各种“高贵之梦”的说辞、判断、认识,进而重思、再思、反思诸种建立于这些观念基础之上的制度安排。

 

【目录】

绪论:从司法是个“噩梦”说起

第一章 司法的起点:先在的立法之法

一、立法的本质

二、立法与司法的一般关系

三、立法的能与不能

第二章 司法决策的方法论解析:系统论的立场

一、关于司法过程的几种典型解说

二、司法过程中的方法——以法律论证为切入点

三、法律方法的能与不能

第三章 司法决策的逻辑要素:事实、规范及其关系

一、案件事实:源于根据法律的回构

二、审判规范:以释法为形的造法结果

三、涵摄抑或类推:事实-规范关系的第一重认知

四、单向抑或双向:事实-规范关系的第二重认知

五、静态抑或互见:事实-规范关系的第三重认知

六、演绎推理与司法结论的可错性

第四章 判例法的决策过程:也是一个“噩梦”

一、判例以及判例法概说

二、判例法的决策过程

三、当下中国的相应实践

第五章 “噩梦”的语言学证立:语用理论的进路

一、引言:从一位民政官的困惑说起

二、语法意义、语用意义及其一般关系

三、法律领域的特殊性及适切性

四、结论,以及因应建议

第六章 基于方法论的司法公信力构造之建议

一、司法公信力及其研究概说

二、法律方法:当下中国司法公信力的基石

三、理念·体制·技术:三个层面的建议

代结语:法官应接受怎样的职业教育?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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