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宏胜:用法治思维和讲德行化解医患纠纷
2016-05-21 14:40:14 作者:湘江新语 来源:中安在线(合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医者,仁者,有仁爱之心。在公众的眼里,医者是为患者解除痛苦的仁者。像不远万里从加拿大来华为八路军伤员治伤,并献出了自己生命的白求恩大夫和为中国的民族救亡事业献出宝贵青春和生命的柯棣华大夫,高原白衣天使--吴登云,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和爱献给了乌恰县人民,成为备受各族人民爱戴的优秀医生。也正是他们高超的医疗技术和仁爱之心赢得了人们的充分尊重。
事实证明,我国大多数从医人员都是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对待患者都是认真负责的。也正是众多的医务人员,怀有仁爱之心,帮助患者解除了痛苦,才有更多的患者得到了良好的救治,康复出院。先诊疗,后付费就是一个明智之举,让人们看到了政府的作为,也看到医疗单位的诚意。
然而,当今之社会,在我国一些地方,发生了竟不该发生的事,暴力伤医的事时常发生,患者及其家属对医者痛下狠手。2014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天津王英生、湖南衡阳王运生两起杀医案核准死刑,两名罪犯已经被依法执行死刑。依法对两起杀医案罪犯执行死刑,彰显了公平正义,维护了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
照理说,在法律的保护和威慑下,医务人员应该有安全感。但暴力伤医的还是发生了,在重庆、在江西发生的两起暴力伤医案引起了国家卫计委的高度重视,要求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全力救治受伤医务人员,表示将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暴力伤医“零容忍”,对每一起案件一盯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伤医、扰序等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卫计委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患者建立良好有序的就医环境,为医务人员营造安全稳定的执业环境,构建医患携手、共同战胜疾病的医患关系。
其实,医患之间发生的矛盾,不是今天才有的。有人分析指出,国家对医疗机构投入不足,医院和医生只能昧着良心,通过过度治疗、加大检查费用来创收。以至于形成了恶性循环,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对此,笔者以为,这不是根本性问题,而是对于“医闹”没有采取必要的应对举措。即医患之间产生的矛盾,要及时给予妥善处理解决。医患之间本身就是合作关系,不是对立的。
毫无疑问,作为从医人员应该用心对待患者,既要解除患者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关注患者的心理感受。虽然医学不能包治百病,但至少可以情暖人家。作为患者,也要体谅医生的压力和不易。医生是一个承担风险、高技术且有责任心的职业。2013年在浙江温岭市因3名医生被一名医疗纠纷长期没有处理的男子捅伤,其中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王云杰因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引发了数百名医疗系统的医务人员举着医疗暴力“零容忍”、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等牌子举行抗议行为,引起社会较大反响。显然,医患之间需要的是相互理解,相互尊重,需要共同遵守法律法规。
因此,对医者不施以仁爱要说不,对暴力杀医案要实施“零容忍”。让更多的人明白,为人做事,要讲法制和品德。只有用法治的思维,遵守法律法规,以理智和冷静应对和处理突发的矛盾,用制度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以情互动、互换,就能避免人们不愿意看到的“医闹”和暴力伤医案,就能阻断一些人成为冲动和不理智的“牺牲品”,就能为社会营造和谐与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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