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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 开题报告会顺利举行

2017-03-08 16:04:23 作者:longfuw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编者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现阶段国家社科基金中层次最高、资助力度最大、权威性最强的项目类别。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国共立项213项,其中,中南大学投标的“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获得立项资助。

谢晖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团队,以中南大学为主体,联合了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该课题以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的相关理论为研究起点,透彻分析民间规范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并研究民间规范的识别标准、清理原则、进入立法的技术和方法,进而根据《立法法》中对地方立法权的配置原则和具体方法,以省级地方、民族自治区域地方、经济特区和设区的市为研究分类类型,分别考察民间规范进入地方立法的相关问题。该课题主要从法学理论、政治学理论和民族学理论等学科角度来看待民间规范进入地方法律的问题,研究民间规范运行的基本原理、民间规范的法律识别标准、民间规范进入地方法律的立法的回应与制度安排。该课题对民间规范进入地方立法的研究,符合中国的制度语境,对于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较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2017114日,“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湖南省长沙市佳兴世尊酒店隆重举行。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贵州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人类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大华教授,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江苏省地方法治研究院院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龚廷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者”、上海师范大学人权与法治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刘作翔教授,贵州省领军人才、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徐晓光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桑本谦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周赟教授,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湖南省社科规划办主任骆辉,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荣,湖南师范大学蒋先福教授,中南大学科研部副部长彭忠益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湖南省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胡平仁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彭中礼教授,邵华副教授等出席了会议。彭忠益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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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开幕式上,彭忠益副部长首先介绍了出席开题报告会的领导和专家。陈云良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对各位专家和领导光临会议并对本重大招标项目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开幕式后,首先由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首席专家谢晖教授汇报了课题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案,子课题负责人桑本谦教授、徐晓光教授、周赟教授、彭中礼教授分别作了补充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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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结束后,各位专家、领导针对项目立意、内容、研究手法、完善方案、成果形式等方面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吴大华教授指出本项目的开展不仅仅要从规范的视角,而且更多地还要从法人类学,法社会学、法文化学视角来分析,要有脚踏实地地、用脚底板做学问的毅力和方法,深入调研、扎实工作。龚廷泰教授指出地方立法、特别是城市立法中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都与民间规范有一定关联,特别是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更应当重视从民间规范中汲取合理元素,因此,也极需两者的关联研究。刘作翔教授指出每一种规范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适用的场域,项目的开展应当注意民间规范自身价值的研究,而不仅仅关注民间规范如何被正式立法所吸收;与此同时,必须注意对核心概念——“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的分析与厘清。张建华副主任指出本重大项目具有新意,对于地方立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也强调指出地方立法对民间规范的关注,不能和国家的法律相矛盾,不能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矛盾,要符合法律的精神,符合精神文明的价值观,要弄清我们生活中究竟有多少民间规范还在起作用。陈光荣主任指出: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约定俗成、大家认可并共同信守的民间规范,把这些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结合起来才能促进地方立法对优秀的传统文化的顺应、巩固、传承和吸收。他以岳阳市最近的地方立法为例,生动地说明了相关问题。蒋先福教授指出民间规范是一个多序列、多系列、多层次的行为规范系统,地方立法必须对其进行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借鉴和排除,他以西方契约精神和契约法的发展为例,对此予以深刻阐明。胡平仁教授指出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的研究不仅要在制度细节上下功夫,还要在理论上有大突破,成果梳理上有大整合,对策研究上有大手笔。他特别强调应当坚守民间法的概念,不应从民间法概念向后撤,倒退到民间规范这个概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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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蒋先福教授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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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法理学会会长、中南大学法学院胡平仁教授提出指导意见)

听取了各位专家和领导的指导意见后,谢晖教授针对不同专家、领导的不同问题、质疑和肯定一一进行了回应,并对各位专家、领导对本重大招标项目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特别强调了地方立法对民间规范的态度,是吸收、认可、放任和排除的一个统一体,并指出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的关系不同于民间规范与法律的关系,同时,他肯定了在现有研究框架之外,按照法律渊源这一线索展开研究的可取之处。最后,他表示一定和课题组全体成员一道,把该项目做好、做扎实,出成果,出人才,出团队,并力所能及地对地方立法实践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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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晖教授进行回应)

 

最后,在会议闭幕式上,湖南省社科规划办主任骆辉发表致辞。他在致辞中指出,中南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异军突起,造就了令人关注的法学“中南现象”。本重大项目落户到中南大学这个平台,一定能够取得优异成果。省社科规划办将全力支持,为完成好这个项目创造条件,希望课题组严谨治学、大胆创新,早日推出学术分量厚重、能代表国家水准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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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参会专家、领导在会场外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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